日期 |
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12/3/23 | 三商美邦人壽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145號20樓(阿波羅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派案。 3.收回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以稅後淨額轉列特別盈餘公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案。 2.擬辦理初次上市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 3.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4.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6.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7.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修訂案。 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補選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相關規定,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股東以書面提出股東 常會議案。 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 (1)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總股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2)受理期間:101年4月13日至101年4月23日止。 (3)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50巷2號6樓)。<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3 | 營邦企業 | 公告本公司新任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1/03/2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錢靜怡 小姐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1/03/22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13-8386#2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3 | 亞太電信 | 本公司今日公告100年度財務報告。 |
1.事實發生日:101/03/23 2.公司名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100年度財務報告稅後盈餘新台幣106.64億元, 其中內含資產減損迴升利益新台幣49.09億元。<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富邦綜合證券 公 | 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公告解除本公司董事陳克和競業禁止之限制 |
1.事實發生日:101/03/22 2.原公告申報日期:NA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NA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董事或有參與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經營之行為,依公司法第209條第1項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 解除本公司董事於任期內競業禁止之限制。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中裕新藥 | 本公司一○一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發行新股普通股發 |
本公司一○一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一○一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0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24288號函暨本公司九十八年第一次員工認股 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於101年3月20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15,000股,依本公 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九條規定,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新發行之普通股。 三、新股發放及興櫃日期:101年3月26日。 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五、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正淩精密工業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5/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9 公告內容: 正淩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 中華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101)淩股東字第1010323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 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1年3月1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九點三十分整。 二、開會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號2樓(本公司大會議室)。 三、議事內容: 1.報告事項: (1)一○○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 (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案。 (2)員工紅利轉增資案。 (3)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用,擬請原股東放棄認 購案。 (4)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選舉事項: 補選本公司一席獨立董事案。。 5.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 自民國101年5月1日起至6月29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1年4月30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1 年4月30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五、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 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 昌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開會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 將於股東常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連絡電話:(02)2718-6425,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營業時間:8:30~16:00(例假日恕不受理)。 六、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 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101年4月23日起至101年5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5月2日16時前寄送或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 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限時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股東提案地點:正淩精密工 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號2樓),連絡電話:02-6616-2000 分機899。本公司 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貴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若有股東 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七、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補選名額為一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1 年 4 月23 日起至民 國 101 年 5 月 2 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八、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號2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九、本公司統計驗證機構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板信商業銀行 公 | 板信商業銀行(股)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更正 |
公告序號:2 主旨:板信商業銀行(股)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更正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1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9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19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國軍文藝活動中心(台北市中華路一段69號)。 三、會議主要事項: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四) 選舉事項 改選本公司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 討論事項 (六)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其他相關議案擬於股東常會開會四十天前經董事會決議後補充公告。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自民國101年4月21日起至民國101年6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最後過戶日為101 年4月20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101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營業時間內 至本公司總務部股務科(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1年4月20日郵戳為憑。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總務部股務科查詢(電
話:(02)29689199)。 七、持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1仟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以本公告方式為之。如欲參 加本次股東常會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總務部股務科(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電話02-26989199)洽詢寄 發通知書及委託書。 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總務部股務科)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九、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現行銀行法第25條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本公司之股份超過本公司已發行 有表決權股份總數5%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10%、25%、50%應事先 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上述所稱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同一關係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
一法人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一、同一自然人之關係人: (一)同一自然人與其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 (二)前目之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合計超過三分之一之企業。(三)第一目之人擔任董事長、總經
理或過半數董事之企業或財團法人。 二、同一法人之關係人: (一)同一法人與其董事長、總經理,及該董事長、總經理之配偶與二親等以內血親。 (二)同一法人及前目之自然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合計超過三分之一之企業,或擔任董事長、總經
理或過半數董事之企業或財團法人。(三)同一法人之關係企業。關係企業適用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至第 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規定。 三、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提案受理資格、期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 1.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所提議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 入。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受理期間:101年4月8日起至101年4月18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送達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板信 商業銀行總務部股務科收。 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
知書。 十、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板信商業銀行 公 | 板信商業銀行(股)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板信商業銀行(股)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1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9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19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國軍文藝活動中心(台北市中華路一段69號)。 三、會議主要事項: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四) 選舉事項 改選本公司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 討論事項 (六)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其他相關議案擬於股東常會開會四十天前經董事會決議後補充公告。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自民國101年4月21日起至民國101年6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最後過戶日為101 年4月20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101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營業時間內 至本公司總務部股務科(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1年4月20日郵戳為憑。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總務部股務科查詢(電
話:(02)29689199)。 七、持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1仟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以本公告方式為之。如欲參 加本次股東常會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總務部股務科(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電話02-26989199)洽詢寄 發通知書及委託書。 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總務部股務科)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九、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現行銀行法第25條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本公司之股份超過本公司已發行 有表決權股份總數5%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10%、25%、50%應事先 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上述所稱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同一關係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
一法人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一、同一自然人之關係人: (一)同一自然人與其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 (二)前目之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合計超過三分之一之企業。(三)第一目之人擔任董事長、總經
理或過半數董事之企業或財團法人。 二、同一法人之關係人: (一)同一法人與其董事長、總經理,及該董事長、總經理之配偶與二親等以內血親。 (二)同一法人及前目之自然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合計超過三分之一之企業,或擔任董事長、總經
理或過半數董事之企業或財團法人。(三)同一法人之關係企業。關係企業適用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至第 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規定。 三、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提案受理資格、期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 1.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所提議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 入。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受理期間:101年4月8日起至101年4月18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送達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板信 商業銀行總務部股務科收。 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
知書。 十、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華立捷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3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8 公告內容: 一、公告事項: (一)依據: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以及本公司101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04月30日至101年6月28日。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竹縣新竹工業區光復南路2號(本公司會議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0年度累積虧損達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2.承認事項: (1)100年年度決算表冊案。 (2)100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3.討論事項(一): (1)修訂「公司章程」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4.選舉事項:補選董事及監察人各一席案 5.臨時動議
二、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04月29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電話:(02)2703-5000 (三)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101年04月2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提前於民國101年04月27 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 國 101 年4月29日郵戳日期為憑。 三、其他應公告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 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 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3-5000 )。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另行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 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未滿 一仟股之股東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或請攜帶身分證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 (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 :新竹縣新竹工業區光復南路2號),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 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 ,請於101年4月20日起至101年4月30日下午五時止,向本公司辦理書面提案手續。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禧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縣新竹工業區光復南路2號。 四、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隨身遊戲 公 | 更正 公告隨身遊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更正 公告隨身遊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1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1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5 公告內容: 案 由:召集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敬請 討論。 說 明: 一、召開日期:101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二、召開地點: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2號22樓(本公司會議室)召開。 三、停止過戶期間:101年4月17日∼6月15日。 四、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本公司自101年4月9日起至4月18日止受理書面提案,受理處所: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2號22樓(本公司管 理處)。 五、101年股東常會議程暨召集事由: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一○○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四)、承認事項: (1)承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討論暨選舉事項 (1) 一○○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 修訂公司章程案。 (3)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5) 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6)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科雅科技 | 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更新 |
公告序號:1 主旨: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更新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5/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9 公告內容: 依 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法規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1年3月2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召開時間:民國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二、召開地點:假本公司八樓會議室(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號8樓 ) 三、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補選本公司董事一席案 4.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限制案: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請本次股東常會 解除本屆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行為,解除本公司董事黎世明先生 於任職期間任職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Winya(Cayman) Technology Inc.董事職務之競業限制及解除本公司經理人陳永福先生 於任職期間任職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孫公司科雅微電子(上海)有限 公司董事職務之競業禁止。 (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四、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宜: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為限, 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 號在內),超過300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二)受理期間:自民國101年4月23日起至民國101年5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 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 172條之1規定辦理股東書面提案手續,書面提案內容上請註明股東戶號 、戶名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或簽名,(郵寄者以5月2日前送達為憑,並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方式寄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三)受理場所: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 園區二路9號8樓總經理室/電話:03-5631051)。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5月1日至民國101年6月29日為停止股 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最後過戶日務請 於民國10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 東常會之權利。 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 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號8樓) 七、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 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2項規定, 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 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八、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1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1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5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1年03月2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6月15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81號地下一樓。 三、議事內容: (一)報告事項: 1. 一○○年度營運報告暨一○一年度營運展望。 2. 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一○○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 一○○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擬修訂「公司章程」案 2.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擬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其他議案暨臨時動議。 四、股票停止過戶日期:101年04月17日至101年06月15日。 五、其它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04月17日至民國101年06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 過戶者,務請於100年04月16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寄達日期為憑。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四樓,電話:2314-8 800,郵寄專用信箱:台北郵局11973號信箱。 (二)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1年04月11日起至101年0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辦理提案。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寄送。受理提案處所: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處),地址:台北市松 山區南京東路五段九九號十樓,電話:2528-8989分機1266。 (三)本次股東常會若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並副知證基會。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五日將徵得或受託委託書明細表送達公司或股務代理機 構。 (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 (五)本次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係爰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若新任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 內之行為,擬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行為。 (六)本公司本次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六、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台灣票券金融 公 | 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召開101年股東常會暨相關事項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召開101年股東常會暨相關事項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1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9 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 依據:依公司法及本公司101年3月20日第7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101年6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3號3樓總公司營業處所。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年度營業概況報告案。 2.監察人查核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正條文討論案。 2.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條文討論案。 3.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正條文討論案。 4.擬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本次討論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係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若本公司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或有因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而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惟無礙於其負責職守,擬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四)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4月21日起至101年6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至(掛號郵寄過戶,以101年4月20日寄 達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199巷3號B1-1, 電話02-27011918)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五、自101年4月13日起至101年4月23日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 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3號3 樓)電話:(02)25167968。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身分證字 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補發。 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交本公司,並副知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八、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亞昕開發 | 亞昕開發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亞昕開發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1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8 公告內容: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2(四) 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 101/06/18(一)上午九點整。 三、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108號地下二樓。 (富邦國際會議中心會議室C區) 四、最後過戶日:101/04/19 五、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一百年度營業報告。 (2)一百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2、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表修正案。 (2)本公司一百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3)本公司一百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 (1) 本公司與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換案。 (2) 本公司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修訂「背書保證辦法」案。 (5)修訂「公司章程」案。 4、臨時動議。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04月19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 (二)辦理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 電話:02-2702-3999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最後過戶日101年04月19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 郵寄(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04月19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 理過戶手續。 七、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會受理提案事宜,請詳『股東提案權相關公告』。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名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 滿一 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行寄發。 (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5號12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 八、本公司一百年度股利分派,經101年03月22日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 九、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大鼎證券 公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會事宜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會事宜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5/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3/3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5/29 公告內容: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年3月26日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年5月29日 3.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154號3樓(大鼎證券總公司) 4.召集事由: (1)報告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及決算。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3)承認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 (4)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派案。 (5)其它議案。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101/3/31-101/5/29日 6.其它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微端科技 | 10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相關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1/03/22 2.公司名稱:微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自101年2月25日起至101年3月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截至100年3月5日止,並無股東提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01/03/22召開董事會<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微端科技 | 公告本公司為子公司提供融資背書保證 |
1.事實發生日:101/03/2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Microtips (H.K.) Technology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887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周轉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7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無 (2)日期: 依銀行核准之貸放期間決定之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1887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1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0.1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1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台灣美光記憶體 未 | 針對今日(3/22)工商時報A17版報導之補充說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17版 2.報導日期:101/03/22 3.報導內容:(1)報導標題:爾必達案 擬對瑞晶假扣押 (2)報導內容:「........將由投保中心請TDR保管行一銀通知投資 人登記填表...以債權方式訴求,對爾必達在台資產(即瑞晶)進行假扣押、資產保全等 動作。」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對於上述工商時報報導並不知悉, 亦無前所述曾與證期局查證之情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神通電腦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87號一樓視訊會議廳 4.召集事由: 本(一○一)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訂定如下: 1.報告事項 (1)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報告。 (3)其他報告事項。 2.承認事項 (1)承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及選舉事項 (1)討論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討論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4)本公司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討論解除一○一年改選董事競業限制案。 (6)其他議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擬依公司法規定,訂定自101/4/23日起至101/5/3日止, 於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87號11樓本公司股務單位受理股東提案。<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2/3/22 | 營邦企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度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蘆竹鄉大興路20巷21弄22號二樓員工餐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0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2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4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書表 2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股票申請上櫃案 2擬辦理初次上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承銷案 3修改公司「章程」案 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部份條文案 7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8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 改選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討論事項: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辦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提案以一項為限, 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議案 不予列入議案。 2茲訂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01年4月08日起至民國101年4月17日止,凡有意 提案之股東務請於受理期間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方式,以備董事 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民國101年4月17日前寄達公司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地址:338桃園縣蘆竹鄉大興路20巷19弄9號 財務部收<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