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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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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威豪聯合 未 | 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為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辦理減少資本額以 消除累積虧損。 3.因應措施: (1)減資金額:新台幣260,508,520元整。 (2)消除股份:普通股26,050,852股。 (3)減資比率:86.413%,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消除股份,即每仟 股消除864.13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認購後,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支付。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與 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4)本次減資案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 並辦理減資作業之相關事宜。 (5)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修正或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 時,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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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高盛電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考量整體經營規畫及業務發展,已無股票公開發行之必要, 故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擬依法於104年6月25日股東常會進行決議。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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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高盛電子科技 未 | 公告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公告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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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高盛電子科技 未 | 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日期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日期 (一)股東常會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 (二)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70號9樓 (三)召集事由: (1) 報告事項: A.本公司10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B.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 承認事項: A.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3) 討論及選舉事項: A.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B.修訂公司章程案。 C.修訂董事選舉辦法案。 D.選舉董事及監察人案。 E.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停止過戶期間:104年4月27日起至6月25日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期間及地點: 104年4月17至104年4月27日以書面送達或掛號寄送至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三段170號11樓,電話:(02) 2719-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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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高盛電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一)通過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審議案 (二)通過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通過本公司103年內控有效聲明書案 (四)通過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案 (五)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六)通過修訂董事選舉辦法案 (七)通過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八)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九)通過104年股東常會之召集暨股東會議題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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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上任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會計主管上任事宜。 3.因應措施:依公司規章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04/03/27 (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會主管暨主辦會計:吳坤霖 資深經理 (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會計主管暨主辦會計:黃士珍 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 「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會計主管上任事宜。 (6).生效日期:1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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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更正]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上任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會計主管上任事宜。 3.因應措施:依公司規章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04/03/27 (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會主管暨主辦會計:無 (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會計主管暨主辦會計:黃士珍 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 「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會計主管上任事宜。 (6).生效日期:1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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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宏泰人壽 公 | 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資產作價增資發行新股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一.緣於近年來本公司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200%,主管機關除裁處行政 處分外,亦持續發函要求本公司提出資本適足率達200%之增資計劃,且依104年2月4日 修訂之保險法,增訂資本適足率等級為嚴重不足者,主管機關應於一定期間內予以為 監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之處分,因此,為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提高 資本適足率以符合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之要求,並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擬以私募 方式辦理資產作價增資,於不超過新台幣4,114,838,245元之額度內發行普通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 二. 依據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應以現金為股款,但由 原有股東認購或由特定人協議認購,而不公開發行者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為出資 。」;另依財政部證期會920321台財證一字第0920109346號函規定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私募股票之應募人,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五項或第二 百七十二條但書規定,以非現金之方式出資;其抵充數額及合理性,應提經股東會討 論通過,請查照。」。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6項規定,說明如下: (一)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實際發行價 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為依據並視當時發行狀況決定之,唯發行價格不 得低於定價基準日當時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每股淨值之八成。 (二)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之原因、合理性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1.由於本公司最近幾年度產生之累積虧損致使每股淨值已低於股票面額(截至103年9 月30日之每股淨值為0.3007元),致使本次私募價格低於面額,符合現行法令規定, 係屬合理。 2.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則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將產生帳上之累積虧損,此一 累積虧損數將視未來公司營運狀況,以辦理減資或以盈餘彌補虧損之方式處理。 (三)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應募人之名單及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 林長隆:無 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無(說明1、2) 說明1: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為持有本公司表決權數6.07%之股 東,但該公司非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之二規定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 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且我司於101年財務報告亦已揭露該公司自101 年起已非屬本公司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之關係人。 說明2:我司經營階層向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洽詢私募意願,該 公司均表示有意願參與,惟尚待該公司董事會決議。 (四)應募人以非現金方式出資之說明: 1.出資方式:本次私募增資案,預計由應募人以下列資產作價抵充出資數額。 作價資產:台北巿北投區振興段二小段436地號(土地),所有權人(應募人):林長 隆,權利範圍:1/2 作價資產:台北巿大同區大龍段三小段323-9、323-11地號(土地)、台北巿大同區承 德路三段216號(建物),所有權人(應募人):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權利範 圍:全部 2.抵充數額:以前述資產依新台幣4,114,838,245元作價抵充應募金額。惟前述資產所抵 充之應募金額,將依增資基準日當時之土地增值稅調整之,於不超過新台幣 4,114,838,245元之額度內發行普通股。 I.台北巿北投區振興段二小段436地號 單位:新台幣元/股 抵充出資數額:6,035,986,688,抵押借款:2,500,000,000,土地增值稅:71,626,775 ,應募金額:3,464,359,913,預計發行股數:989,817,118 II.台北巿大同區大龍段三小段323-9、323-11地號及台北巿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6號 單位:新台幣元/股 抵充出資數額:650,478,332,應募金額:650, 478,332,預計發行股數:185,850,952 說明2:上述所列示之土地增值稅將依增資基準日當時之土地增值稅調整應募金額, 並予調整預計發行股數。 3.合理性: 本次私募增資案所抵充出資數額之資產,業經不動產估價事務所針對前述資產進行價格 評估(詳下所示),並於出具鑑價報告書,依鑑價結果,鑑價總金額平均數作為作價抵 充出資數額,應尚屬合理。 單位:新台幣元 作價資產:台北巿北投區振興段二小段436地號(土地),所有權人(應募人):林長 隆,權利範圍:1/2,鑑價公司: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鑑定價值6,104,688,975),展茂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定價值5,967,284,400) 作價資產:台北巿大同區大龍段三小段323-9、323-11地號(土地)、台北巿大同區承 德路三段216號(建物),所有權人(應募人):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權利範 圍:全部,鑑價公司: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定價值650,076,049),環宇不 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鑑定價值650,880,620) 4.獨立專家意見: 本次私募增資案所抵充出資數額之資產,其作價金額係委託科智聯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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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宏泰人壽 公 | 董事會決議以受讓分割增資發行新股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 一、緣於近年來本公司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200%,主管機關除裁處行政處分外 ,亦持續發函要求本公司提出資本適足率達200%之增資計劃,且依104年2月4日修訂 之保險法,增訂資本適足率等級為嚴重不足者,主管機關應於一定期間內予以為監管 、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之處分,因此,為擴大營運規模、提昇經營績效、 增加公司競爭力及提升資本適足率,本公司擬依企業併購法等相關規定受讓勝祥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與鴻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之交易廣場2號大樓(座落於臺北市信義 區信義段三小段34地號,及建物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等共計59戶建物及372個停車 位;含不動產暨營運、出租該不動產及該不動產所生之負債)淨資產價值約新台幣 66.98億元。 二、本受讓分割案為本公司擬以每股新台幣3.5元增資發行普通股19.14億股為對價,取 得前項2家公司所分割讓與之交易廣場2號大樓淨資產價值共計新台幣66.98億元,本公 司所受讓分割之淨資產價值主要係以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及展茂不動產估價師 事務所分別評定勝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鴻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公司所持有之交易 廣場2號大樓之公平市價及預估前述二家公司截至分割基準日前一日,與前述分割資產 所生之負債帳面價值為基準。 三、本公司擬分別發行普通股923,909,500股予勝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全體股東為對 價,受讓勝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之交易廣場2號大樓(含不動產暨營運、出租該 不動產及該不動產所生之負債)資產為8,930,159仟元、負債為5,696,476仟元,淨資產 價值計3,233,683仟元,及發行普通股989,689,000股予鴻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全體股 東為對價,受讓鴻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之交易廣場2號大樓(含不動產暨營運、 出租不動產及該不動產所生之負債)資產為9,193,787仟元,負債為5,729,876仟元,淨 資產價值計3,463,911仟元。 四、本受讓分割案暫訂分割基準日為104年6月30日,若因故變動或修改及其他未盡事宜 ,除分割計畫書另有規定者外,得依最新法令規定及行政指導而逕行辦理該等事宜。 五、有關本受讓分割案未盡事宜,除分割計畫書另有規定者外,得依最新法令規定及行 政指導而逕行辦理該等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受讓分割發行普通股將提報104/04/21股東臨時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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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優頻科技材料 公 | 優頻科技材料(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 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8 開會地點:桃園巿大園區大觀路777號 (桃禧航空城酒店) 本次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一○三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一○三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三)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四)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4年4月20日起至104年6月18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104年4月17 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三樓)辦理過戶登 記。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4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持股滿一仟股(含)以上 之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 3816288)。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 股的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 另寄發。 (三)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 字為限。本公司將於民國104年4月10日起至104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 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4月20日16時 前送達或寄達本公司,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及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 處所:優頻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巿觀音區建國路5-3號 ,電話:03-4833690)。 (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書面資料應於股 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巿觀音區 建國路5-3號),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 會。 (五)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二席,本公司 擬訂於民國104年4月10日起至104年4月20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 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閱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六)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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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中龍鋼鐵 公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變動 |
1.董事會決議日:104/03/2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梁修長,原任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海平,新任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原任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門助理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6.新任生效日期:104/04/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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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永信藥品工業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將長期股權投資相關營業分割讓與永信福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將長期股權投資相關營業分割讓與永信福爾摩沙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人公告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 (1)依企業併購法第32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104年3月27日董事會決議將長期股權投資 YSP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百分之百股權及相關營業分割讓與永信福爾 摩沙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以下簡稱「永信福爾摩沙公司」),分割 基準日暫訂為104年6月1日。 (3)本公司因分割相關營業讓與永信福爾摩沙公司而配合減少資本新台幣 1,000,000,000元,銷除股份100,000,000股。自分割基準日起,其相關營業、資產及 負債由永信福爾摩沙公司概括承受,如債權人對本分割案有所異議,請於本通知日起 至104年5月31日止,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異議。
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李芳裕 地 址: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1191號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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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永信藥品工業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分割減資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 (1)為利於集團全球資源整合,產業發展趨勢、事權專一,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 (2)本分割減資案於104年3月27日經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通過。 3.因應措施: (1)分割減資金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 (2)銷除股份:100,000,000股。 (3)減資比率:約39.41% (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37,361,750元,分為153,736,175股發行, 每股面額10元。 (5)本公司股東僅為單一法人股東,並無不足換取一股者之情形。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分割減資之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04年6月1日。 (2)分割減資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變更時,由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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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匯鑽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票終止興櫃買賣及轉上櫃買賣日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公司名稱:匯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103年12月27日證櫃審字第10301020411號函核准。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4,6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1月12日證櫃審字第1030035753號函 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3月27日 證櫃審字第10401005692號函核准,將於104年3月30日起上櫃 掛牌買賣,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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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安集科技 | 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公司名稱:安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4/03/27 (二)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安南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 (三)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台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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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安集科技 | 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訂定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3/27 2.發行股數:4,500,0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5,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4元 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45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之90% 計4,0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儘先分認。 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64.863306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有股東按持股比例不足分認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 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股部分,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興建電廠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04/24 13.最後過戶日:104/04/19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4/24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04/05/04~104/05/08。 (2)特定人繳納期間:104/05/11~104/05/13。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4/03/27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安南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北台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興建電廠,於104年3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4,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年03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08149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依104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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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光紅建聖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27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0,00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4,800,00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20,000,00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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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今展科技 | 本公司任命盧雲煌為研發主管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4/03/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NA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盧雲煌 研發工程部協理、西北臺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 中心顧問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04.03.27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998313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人事之任命經董事會通過後,自民國104年03月27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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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今展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提撥辦理股票初次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提撥辦理股票初次上櫃掛牌前之公開承銷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3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核准後,並授權董事長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及承銷商議定實際發行價格。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p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 先認購權利以辦理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原股東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 並全數委由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經本公司103年12月 2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 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分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公司上櫃新股承銷之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此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資金運用 計畫、預訂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 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項,已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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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今展科技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股利 |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3/27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股東現金股息新台幣36,221,724元(每股新台幣2.1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0 4.變更原因: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監事酬勞計新台幣1,518,812元。 (2)員工紅利計新台幣6,075,249元。 (3)本分配案俟本次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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