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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台灣數位光訊科技 | 本公司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補選監察人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3/3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缺額待補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建豪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黃中鼎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缺額待補,補選監察人一席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持有595,00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12/27 ~ 105/12/26 8.新任生效日期:104/03/30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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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台灣數位光訊科技 | 公告本公司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4/03/30 2.重要決議事項: 討論暨選舉事項: (1)通過修正「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2)完成補選監察人案。 監察人當選名單:建豪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黃中鼎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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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英群企業 未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3/30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代子公司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4/03/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a)公司名稱: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Riseline Investment Limited資金貸與本公司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1014 (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4176 (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 (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76 (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原子公司Riseline Investment Limited以USD800,000一年期限短期融通資金貸與 本公司之借款已列入本公司重整債權。因本公司民國102年6月27日第四次關係人 會議可決之重整計畫經民國103年2月10日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整字第5號裁定確定, 本公司將依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債權金額按三成分期清償,七成放棄,自法院裁定 認可確定日起一年內不予還本,第二年起按五年分期償還,償還比例分別為10%,10%, 20%,30%,30%。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a)內容:無 (b)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a)資本(仟元):237891 (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6196 (5)計息方式:依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不予計息。 (6)還款之: (a)條件: 將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清償之。 (b)日期: 將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清償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7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6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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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英群企業 未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3/30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代子公司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4/03/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a)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BTC France)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BTC Antilles) 資金貸與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BTC France)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7327 (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50025 (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 (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025 (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歐元405萬元及美金300萬元供營運週轉之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a)內容:無 (b)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a)資本(仟元):194912 (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7781 (5)計息方式:無。 (6)還款之: (a)條件: 到期還本 (b)日期: 2015年11月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02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1.1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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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英群企業 未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3/30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代子公司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4/03/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a)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Europe B.V.(BTC Europe)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BTC Antilles) 資金貸與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Europe B.V.(BTC Europe)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7327 (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760 (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 (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60 (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美金55,619元供營運週轉之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a)內容:無 (b)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a)資本(仟元):746 (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68390 (5)計息方式:無。 (6)還款之: (a)條件: 到期還本 (b)日期: 2015年11月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9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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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英群企業 未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3/30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代子公司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Europe B.V.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資金貸與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Europe B.V.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7327 (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06 (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 (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資金貸與 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7327 (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025 (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 (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Riseline Investment Limited 資金貸與本公司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1014 (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76 (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融通資金供營運週轉 (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5961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5.76 (4)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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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英群企業 未 | 公告本公司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合會議決議 不配發股利。 |
1.事實發生日:104/03/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結算為累積虧損,經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合會 議決議本年度不發放股利。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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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台灣動藥國際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 (1)通過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通過本公司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3)通過本公司104年度預算案 (4)通過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之召集暨股東會議題案 (5)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案 (6)修改104年度稽核計劃案 (7)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8)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9)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案 (10)通過本公司103年內控有效聲明書案 (11)增訂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案 (12)增訂審計委員會組織章程案 (13)追認健全營運計劃書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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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今展科技 |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四年度股東常會(議程修正)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翰品酒店(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82號)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A、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B、一○三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2)討論事項: A、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B、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A、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7~104/06/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4/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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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飛虹高科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零四年股東常會日期 |
1.事實發生日:104/03/28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8 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5 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研新二路一號一樓會議室 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 一百零三年度營業報告。 (二) 監察人查核一百零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 本公司至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 一百零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 一百零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書面提案期間:自民國104年4月7日至4月17日止; 受理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研新二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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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飛虹高科 公 | 本公司103年度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
1.事實發生日:104/03/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3.因應措施:擬提請104年度股東常會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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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飛虹高科 公 | 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
1.事實發生日:104/03/28 2.發生緣由: 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8 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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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 台灣氣立 | 澄清104年03月28日中時電子報,報導有關本公司今年掛牌上 市時間 |
澄清104年03月28日中時電子報,報導有關本公司今年掛牌上 市時間之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 2.報導日期:104/03/28 3.報導內容:氣壓元件製造廠氣立(4555)將在第2季送件,預計第4季從興櫃轉上市。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尚未訂 定興櫃轉掛牌上市日期,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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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8 | F-綠河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8 2.預計發行價格: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本公司普通股新股800,000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區分為A、B類兩種。 I.A類既得條件 (i)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三個月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 績效達本公司訂定目標績效,得既得百分之六十股份。 (ii)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九個月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 績效達本公司訂定目標績效,得既得百分之四十股份。 (iii)上述既得之股份以四捨五入計算並以仟股為單位。 II.B類既得條件 (i)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三個月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 績效達本公司訂定目標績效,得既得百分之五十股份。 (ii)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十五個月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期滿日前一年度 個人績效達本公司訂定目標績效,得既得百分之五十股份。 (iii)上述既得之股份以四捨五入計算並以仟股為單位。 (2)員工未符既得條件之處理方式: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其 所衍生之配股及配息,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 (3)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I.一般死亡: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 辦理註銷。 II.受職業災害死亡者: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法定繼承人 於完成法定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依信託保管契約約定取得移轉股份。 5.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之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 員工及並提高員工對公司向心力及歸屬感,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目前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為66,600,000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為1.20%,暫以104年3月20日之均價新臺幣55.49元 計算,可能費用化之金額三年合計總數約43,592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所訂既得條件及以目前 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各年費用對每股盈餘稀釋分別約為新台幣0.22元、0.22元及 0.22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以交付 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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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8 | F-綠河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28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6,60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600,00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600,00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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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8 | F-綠河 | 公告修訂本公司102年盈餘分配案 |
1.事實發生日:104/03/28 2.公司名稱:綠河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2年度盈餘分配案,應增列就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及 102年度精算損益入保留盈餘,並修正可供分配盈餘及期末未分配盈餘,各項修正 前後金額如下: (1)102年度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0元,更正為514,734元 (2)可供分配盈餘155,910,081元,更正為156,424,815元 (3)提列特別盈餘公積0元,更正為72,173,036元 (4)期末未分配盈餘119,007,073元,更正為47,348,771元 6.因應措施:104/03/28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更正, 並提股東會常會追認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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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台灣電力 公 | 公告本公司於104年會計年度開始日後變動會計估計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配合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等事由,自104年1月1日起變更大林電廠等單位 部分設備之耐用年限,以反映設備真實耐用年限,合理分攤成本,此估計變動預計使 104年度之折舊費用淨增加8.5億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業經104年3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規定公告申報,並提報本 公司104年6月26日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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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三益制動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三年股東常會事宜暨受理股東提案期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三年股東常會事宜暨受理股東提案期間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四年股東常會事宜暨受理股東提案期間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建業路41號 (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2 (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0 (6)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本公司一0三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2).本公司一0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三)選舉事項: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受理期間為104年4月3日起至104年4月13日 止,凡持股1%以上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以書面提出,受理提案處所: 三益制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72046台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建業路41號 電話:06-6984591 分機205 ●統計驗證機構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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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威豪聯合 未 | 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及未來發展資金之需求,擬視市場狀況 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以私募方式辦理現 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集資情形,自股東常會決議本私募 案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3次辦理之。 3.因應措施: 私募普通股授權董事會辦理之原則: (一)私募股數:發行股數不超過60,000,000股。 (二)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三)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 (四)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實際訂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訂價日前參考價格 之八成,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本公司因淨值不高於面額 ,致本次私募價格可能低於面額,而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均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 範辦理,訂價之依據尚屬合理。若日後實際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致該差額產生累 積虧損將視未來公司營運表現消除之。 (五)私募特定人選擇方式: 應募人選擇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目前尚未洽定特定人,惟 可能人選中包含內部人,其名單如下: (1)華洋投資(股)公司(本公司董事) 方元投資(股)公司(99%,本公司十大股東) 聯浩營造工程有限公司(1%,本公司監察人) (2)方元投資(股)公司(十大股東) 方財源(84.30%)、蘇鳳仙(10.34%)、方斐世(2.68%)、方斐民(2.68%) (3)威源投資(股)公司(十大股東) 方財源(99.37%)、蘇鳳仙(0.05%)、方斐世(0.29%)、方斐民(0.29%) (4)華威聯合(股)公司(十大股東) 方元投資(股)公司(100%,本公司十大股東)。 2.應募人之選擇目的:考量潛在應募意願、發行作業時程及資金募集之時效,以確實在 時程內完成募集。 (六)私募之必要理由: (1)不採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因 素,故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 (2)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各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償還銀行 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預期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 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3)預計辦理次數、各分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 本私募案擬分三次辦理。 第一次預計私募股數:肆佰萬股以內。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借款。 預計效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 第二次預計私募股數:貳仟陸佰萬股以內。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資 金之需求。預計效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提升公司未來獲利表現。 第三次預計私募股數:剩餘額度內。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資金之需 求。預計效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提升公司未來獲利表現。 (七)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 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之私募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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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7 | 威豪聯合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會召開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五)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1(四)上午十時 (3)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北市劍潭活動中心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 2)103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3年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2)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3)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四)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停止過戶期間:自104年4月13日起至104年6月11日止。 (2)受理股東提案: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二)受理提案期間:自104年3月31日起至104年4月10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於104年4月10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提案處所:威豪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29號8樓。 (四)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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