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官員昨(十六)日表示,台灣高鐵與歐鐵聯盟的仲裁結果,可
能影響高鐵公司的集資作業,尤其今年是高鐵工程款支付的高峰期,
未來半年是高鐵公司集資成敗的關鍵期,交通部將密切觀察後續發展
。
官員指出,今、明兩年高鐵公司各需1,000億元支付給廠商,但今年台
灣高鐵發行218億元特別股,到 2月底僅募得 29.2億元,如果日本新幹
線企業聯合與高鐵公司 13家發起人在此時參與集資,相信對其他企業
投資高鐵應有一定的激勵作用。
據了解,日本新幹線企業聯合於民國88年12月28日取得台灣高鐵核心
機電系統時,承諾投資台灣高鐵公司自有資金的十%,以高鐵公司一
三二二億元自有資金計算,日本新幹線企業聯合將會投資132.2億元。
包括去年1月高鐵公司完成的特別股發行作業,日本新幹線企業聯合已
投資32億元,後續還有100餘億元的投資空間;而高鐵公司13家發起人
在這次218億元增資計畫中,須投資43億,才達到發起人最低投資比率
25%的規定。
台灣高鐵公司副總經理江金山表示,目前高鐵公司正和銀行團商討年
度集資時程調整,原則上會遵照去年底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於一
年內分次完成 218 億元特別股發行,但是否要延至明年來完成集資作
業,尚未確定。
他說,每個階段的集資對高鐵而言都非常重要,因為集資與公司財務
需求、資金配比有關。到目前為止,高鐵公司已經辦過九次集資作業
,過程中外界都有不同揣測,可是一路走來都順利完成,所以對這次
集資仍相當有信心。
<摘錄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