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與歐鐵聯盟的商務仲裁結果昨天出爐,台灣高鐵公司財務長
李曉金強調,不管高鐵公司接不接受仲裁判斷,現有的仲裁準備金都
絕對可以負擔這筆錢;李曉金認為,仲裁結果出來可以消除投資人的
不確定感,對後續集資反而是「利空出盡」。
據透露,台灣高鐵昨天收到仲裁判斷書後,第一時間就通知了銀行團
和交通部等單位,台灣高鐵形容,所有銀行主管的第一反應都是「安
心了」。
台灣高鐵發言人林天送指出,仲裁結果昨天已以文書送至律師處,因
台灣高鐵是興櫃公司,依法必須在廿四小時內揭露相關重大消息,但
仲裁結果不會影響進行中的資金籌募,因為已「利空出盡」,且風險
明確。
林天送還說,由於仲裁案已有相當時日,所以台灣高鐵的財務單位先
前即為可能支出的補償金預作提存準備。
林天送指出,根據台灣高鐵所收到的文件,上面載明是「最後仲裁判
斷書」,將來除非是結算金額計算錯誤,更動結果的機會不大。對於
仲裁結果如有任何一方不接受,就必須再提訴訟。
但他強調,仲裁不同一般官司,沒有所謂勝負或對錯。走仲裁程序,
就是雙方都希望不要打官司,畢竟歐鐵也曾經是台灣高鐵的合作夥伴
。
歐鐵與台灣高鐵公司的仲裁結果出爐,台灣高鐵公司必須補償歐鐵七
千三百零四萬美元,聯貸主辦銀行團昨天表示,近日內會把仲裁結果
發文告知各參貸銀行,並在近日內召開聯貸會議,討論因應對策。
不過,銀行團強調,仲裁結果台灣高鐵公司最多只補償歐鐵約新台幣
二十四億餘元,給付金額遠低於預期,因此,銀行團初步評估,仲裁
結果影響有限,應不致於影響銀行團對高鐵公司的撥款。
據了解,台灣高鐵公司昨天下午已傳真給聯貸銀行,說明該案仲裁結
果,並強調將再與律師研究對策。聯貸銀行表示,事實上,高鐵高達
數千億元的大工程,在施工過程發生告人或是被告都是很正常的事,
且高鐵是國家重大工程,不會因為類似事件就影響到高鐵工程。
<摘錄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