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何時破產?成為最矚目的焦點。多位銀行團高層認為,高鐵是 否破產,特別股息訴訟的結果,以及債權人的主張,是重要關鍵。
銀行團高層分析,依照公司法,有三種情況可以提出破產之訴,一 是公司本身,此時得由董事會通過才能提出;二是債權人;三是向公 司查帳的會計師。
銀行團指出,目前看來訴訟勝訴一方主要是原始股東大陸工程,另 方面高鐵董事會也是原始股東佔大多數,由於一旦破產,所有普通股 股東的權益將歸零,因此這兩種可能性不大。
至於破產如何認定?有從寬認定,也有從嚴認定的標準。一位行庫 高層形容,高鐵其實現在就如同一個「會跑的植物人」,它的帳上資 產,若扣除負債後,剩餘的淨值再扣除特別股本息負擔,已是負數了 ,但即使如此,它還是有現金流,所以若從寬認定,可不算破產。
但究竟是從寬,或是從嚴認定,有權力提出破產之訴者有否提出, 以及會計師查簽財報認證之後的結果,將會有所影響,也是銀行團認 為左右高鐵會否、何時宣告破產的最關鍵影響力。
事實上,連交通部向銀行團分析高鐵會否破產時,都直接把特別股 訴訟問題放在第一位,高鐵統計,目前積欠的特別股本息533億元, 已計有39件相關訴訟案,因為勝訴一方身分將從特別股股東轉化為債 權人,此時就要看這位債權人會否提出破產之訴。
此時得觀察的另一變數,就是會計師查簽財報之後的結果。有銀行 團高層認為,即使高鐵目前原始股東占多數的董事會,不願提出高鐵 破產,特別股訴訟勝訴的股東,也不主張高鐵破產,但因為高鐵是重 大公共建設,又是公開發行公司,會計師查簽財報結果一旦公開,恐 怕會形成另一種壓力讓高鐵必須面對破產的結論。<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