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的問題是財務問題,不是營運問題。財務問題的出現,主要原因有兩個,第一、在BOT(興建、營運、移轉)案投標時對運量預測過於樂觀,與實際運量相差太多;第二、經營特許期只有35年,實在太短了,導致折舊金額太高無法負荷。
高鐵通車營運多年,證明這個團隊營運高鐵是沒有問題的,現在財務有問題,就針對財務來解決,不要複雜化。交通部要給高鐵減資、增資,然後延長特許期,可以解決高鐵的財務問題,現在不讓它通過很奇怪。
高鐵在90年代辦理BOT案招標,那時台灣的經濟非常好,經濟成長率有7%,招標時的運量是以高經濟成長率和當時的出生率來推估,後來整體情勢發生變化,估算的運量和後來通車營運後的實際運量相差很多。
不只運量估算太過樂觀,特許期政府只給台灣高鐵公司35年也很荒唐,因為機電系統有的可使用40年,土建部分的橋梁、車站可使用100年。所有的設備都要在特許期限內全部完成折舊,35年扣掉興建期六年,只剩短短的29年而已。高鐵的財務困境不單台灣高鐵公司有責任,政府也有責任。
晶華飯店都有50年的營運期了,國外的英法海底隧道經過兩次破產,最後兩國政府給他們99年營運期,台灣沒有BOT的經驗,一做就要做最大的,結果硬體設備做得非常好,但是財務部分卻非常失敗。
高鐵的財務問題出在運量不足、折舊金額過高,加上還有特別股贖回、積欠特別股利息以及其他公司債,一旦債務到期,高鐵就要面臨破產。
這個案子我們應該往前看,不要再回頭看它過去如何如何。高鐵財務有問題,就針對財務問題來解決,不要複雜化。
現在政府針對高鐵財務問題來解決,這是個好機會,先給高鐵減資,然後再增資、延長特許期40年共75年,這樣既可讓原來的投資股東承擔當年投資時的風險,也有一定的獲利可吸引新投資者,加上延長特許期後,折舊金額可以合理化,高鐵財務就可以走向健全,未來也可辦理股票上市。
高鐵延長特許期後,因為營運穩定,可以有一定的獲利,以長期投資穩定獲利標的的保險公司就會參加增資,現在傳出立法院不想讓高鐵財務改善方案通過,這很奇怪,難道大家會希望由政府收回來自己經營嗎?這樣會比較有效率嗎?
有人說高鐵再延長40年特許期,可以獲利幾千億元,這是不對的說法,難道延長特許的40年,高鐵都不必再汰換任何零件?不用支出各項經營費用?也不必再投資購買新車嗎?
當然高鐵BOT案一開始就不是真正的BOT,意思是台灣高鐵的主要股東,他們不是用自己的錢興建,有很大一部分是銀行和政府單位的投資,所以有人會批評高鐵都是政府在支持的。不過,成功的BOT案是政府與民間要形成一種夥伴關係,而非敵對關係,何況政府本來就應該為社會全體謀最大的利益。<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