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明竑:為何電力系統要有備用容量率?以喜宴為例,考量到場的客人人數無法事先精確估計,主人總是會準備幾張預備桌;又如籃球隊,除先發球員外,總須準備一些板凳球員,當林書豪犯規太多或受傷,就必須有板凳球員入替;棒球隊也一樣,當陳偉殷被打爆或太多四壞球時,教練就會換上救援投手,電力系統也是如此,準備的「備用容量」就是因應不時之需,惟電力系統較複雜,考慮因素較多。
電必須即產即用,維持供需一致,故電力系統的裝置容量除滿足尖峰用電需求外,尚需提供系統即時調度所需的裕度,及彌補機組檢修、故障、枯水水力發電減載、新建機組延後商轉,及氣溫與經濟變動造成用電需求的不確定性等因素之「備用容量」。
台電規劃系統備用容量係以系統最高用電需求之百分比表示,稱為備用容量率。備用容量率有目標值與實績值,目標值為擬訂長期電源開發方案的依據,實績值則是反映當年經濟景氣變動下系統電力供需的充裕與否情況。
70年代初期,電源開發規劃係以25%之備用容量率為基準;75年起採美國電力研究院(EPRI)建議之下限值20%。94年10月行政院參酌台電公司建議,及考量99.9%供電可靠度水準,即每年允許發生缺電的期望值為0.365天;新興發電計畫之實際商轉時程常較原規劃落後,我國屬於孤島型態電力系統等,指示將備用容量率目標值下修為16%。
今年8月台電公司依據99年委託陳士麟教授研究「台電系統規模之合理備用容量率」之結果,建請經濟部將備用容量率目標值由16%調降為15%,並於9月17日獲經濟部同意。
估計當系統尖峰用電達4,400萬瓩,備用容量率目標值若調降1%,將可減少投資成本約122億元。以機組經濟壽年25年計,每年約可減少設備折舊攤提4.9億元,惟尚不包括其他營運費用。
備用容量率多少才合理?系統規模較我國大的國家,其備用容量率標準至少在15%以上,對一規模較小,且為一孤立系統的我國而言, 15%之備用容量率水準是可以接受的。
台電須每年滾動檢討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方案,以期未來各年備用容量率能與目標值相符。並視系統規模、設備可用率、供電可靠度等因素變動,適時檢討及調整合理備用容量率標準。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