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榮:近日因電價調漲引發民怨,台電公司許多營運決策被提出檢討,其中備用容量率因近四年皆超過20%,使得備用電力的合理性成為爭議議題。備用容量率是衡量備載電力的關鍵指標,台灣採用之定義與大多數國家相同,為系統淨尖峰能力(各發電機組在正常發電情況下可提供給系統之最大出力)扣除尖峰負載後,所得之備用容量占尖峰負載的比例。
雖然設置備用容量有過度投資而造成設備閒置的疑慮,一般而言,因缺電所造成的損失遠大於為避免缺電而造成過度投資的損失,因此各國皆依當地電力系統狀況及缺電風險的接受程度設定備用容量率,各國法定備用容量率約介於15%∼30%之間,國內擬將備用容量率降至15%,在各國間已屬偏低。
台灣電力系統孤立,此短暫高備用容量率現象實屬自然,相較於探討備用容量率數值的合理性,或許電力業更需正視新能源政策所伴隨之發電結構改變與對備用容量率的衝擊等隱憂。我國因應國際節能減碳浪潮而大力推廣再生能源設置,但再生能源發電深受氣候影響,可調度性低,故對淨尖峰能力之貢獻極其有限,若機組淨尖峰能力以保守估計,則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之機組淨尖峰能力僅約裝置容量的6 %與20%,為了滿足法定備用容量率的要求,仍需額外規劃新燃煤機組設置,反而造成部分燃煤機組出現降載或轉為備載的不合理現象,因此如何在電力供應穩定與達成減碳目標中取得平衡,將是未來電力業不可避免的課題。<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