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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漢翔航空工業 | 漢翔公司103年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3 主旨:漢翔公司103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1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8 公告內容: 一、會議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30時 二、會議地點:台北市寶慶路25號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三、會議內容: (一)報告事項 報告一:本公司101年度營業決算審計部審定結果報告 報告二: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 報告三:本公司102年度營業決算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討論及承認事項 提案一:提請 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盈虧撥補修正案 提案二:提請 承認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提案三:提請 承認本公司102年度盈虧撥補議案 (三)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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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廣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宜 |
公告序號:2 主旨: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宜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4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相關規定公告。 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點。 二、開會地點:新竹縣新豐鄉康樂路一段169-2號3樓(本公司會議室)。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時,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以上所提及其 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辦理。 3.受理期限:自民國103年04月21日起至103年04月30日止,每日上午九點 至下午五點,並敘明聯絡人及連絡方式。 4.受理處所:廣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 地址:新竹縣新豐鄉康樂路一段169-2號3樓 電話:(03)5577668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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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華宇光能 未 | 華宇光能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華宇光能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2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7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103年06月27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二、開會地點: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658巷16號 三、會議內容: (一)、報告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背書保證作業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承認案 2.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四、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華宇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58號12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 4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25日起至民國103年5月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5月5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華宇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58號12樓。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室洽詢(電話:02-26587718)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 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室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 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6587718)。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 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室洽詢。 七、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室( 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58號12樓,電話:02-26587718 ),並副知證基會。 八、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華宇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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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建新國際 | 建新國際(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三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建新國際(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三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2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7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一○三年六月廿七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梧棲區文化路二段八十五號 (三)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營業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對可分配盈餘調整之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數額報告。 2.承認事項: (1)一○二年度決算表冊。 (2)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 (4)董事競業禁止解除案。 4.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經本公司一○三年三月廿五日董事會決議擬定如后: 1.擬分派現金股利每股0.3元,股票股利每股0.7元。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三年四月廿九日至一○三年六月廿七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 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最後過戶日一○三年四月廿八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一○三年四月廿八 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 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 (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地址:台中市梧棲區臨港路三段六十八號)並副知證基會。 (八)1.依公司法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 公司提出一○三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以上者,不予列入議案,提 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一○三年四月廿三日至五月二日止受理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 法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受理提案地點:台中市梧棲區臨港路三段六十八號,受理電話:04-26399 666。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3.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二 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一○三年四月廿三日起至五月二日 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4.本次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係爰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若新任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 內之行為,擬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行為。 (九)、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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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板信商業銀行 公 | 板信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會召開103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
板信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會召開103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內容 公告序號:1 主旨:板信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會召開103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1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1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7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八時三十分正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國軍文藝活動中心(台北市中華路一段69號)。 三、會議主要事項: (一)報告事項 1.銀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宣導事項報告。 2.本公司一○二年營業概況報告。 3.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二年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2.承認本公司一○二年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 討論。 (四)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其他相關議案擬於股東常會開會四十天前經董事會決議後補充公告。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自民國103年4月19日起至民國103年6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最後過戶日為103 年4月18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103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營業時間內至 本公司總務部股務科(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3年4月18日郵戳為憑。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總務部股務科查詢(電 話:(02)29689199)。 七、持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1仟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以本公告方式為之。如欲參 加本次股東常會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總務部股務科(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電話02-26989199)洽詢寄 發通知書及委託書。 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總務部股務科)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九、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現行銀行法第25條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本公司之股份超過本公司已發行 有表決權股份總數5%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10%、25%、50%應事先 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上述所稱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同一關係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 一法人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 一、同一自然人之關係人: (一)同一自然人與其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 (二)前目之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合計超過三分之一之企業。(三)第一目之人擔任董事長、總經 理或過半數董事之企業或財團法人。 二、同一法人之關係人: (一)同一法人與其董事長、總經理,及該董事長、總經理之配偶與二親等以內血親。 (二)同一法人及前目之自然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合計超過三分之一之企業,或擔任董事長、總經 理或過半數董事之企業或財團法人。 (三)同一法人之關係企業。關係企業適用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至第三 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規定。 三、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提案受理資格、期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 1.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所提議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 入。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受理期間:103年4月8日起至103年4月18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送達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板信商 業銀行總務部股務科收。 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 知書。 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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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廣化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4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0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點 二、開會地點:新竹縣新豐鄉康樂路一段169-2號3樓(本公司會議室) 三、股票停止過戶日:自103年4月26日起至103年6月24日 四、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 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 審查一○一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一○二年度財務決算表冊承認案。 2. 一○二年度盈虧撥補表。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2. 補選本公司董事一名。 3. 解除本公司補選後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四)臨時動議。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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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宏泰人壽 公 | 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4 公告內容: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正。 貳、開會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3樓會議室。 參、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2年度資產減損情形報告。 4.修訂「董事會議事準則」。 5.私募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2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一): 1.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2.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3.修訂「公司章程」案。 四、選舉事項: 第六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五、討論事項(二):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案。 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肆、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自民國103年4月26日起至103年6月24日止停止本公司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民國103年4月25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台北市敦化南路二 段97號B2,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有出席股東會之權利。 伍、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股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 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第三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之),屆時 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 -27023999)。 陸、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7條規定,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之情事,徵求人應於 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5樓 會計部),並副知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柒、其他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說明如下: (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常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者。 (2)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3)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名。 (4)受理期間:自103年4月18日起至103年4月28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獨 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3年4月28日下午5時前送達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103年4月28日前寄達本公司,請於信 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或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5)受理處所: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民生東路3段156號5樓會計部),聯絡電話:(02)2716-6888 分機1700。 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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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寶盛證券 公 | 公告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26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8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6 公告內容: 會議時間: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下午三時。 會議地點:本公司一樓(台中市北屯區北興街43號一樓)。 會議事項:1.報告一○二年度營業狀況。 2.承認一○二年度財務報表。 3.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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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新科光電材料 未 | 更正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集一○三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更正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集一○三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5/2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3/2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5/27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23號16樓(新光人壽大樓16樓會議室) 三、會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甲、102年度營業報告。 乙、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丙、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案。 丁、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對今年股東常會無提案報告。 (二)承認事項: 甲、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乙、本公司102年度盈虧撥補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 甲、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乙、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 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起至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 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請親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六十六之一號十一樓,電話:(02)2311-8787)辦理過戶手續。 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六十六之一號十一樓,電話:(02)2311-8787)查詢。 六、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 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23號8樓),並副本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七、股東如擬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起至一○ 三年四月三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 期間送達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四月三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 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為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23號8樓。 八、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本次股東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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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晶宴生活創意 未 | 103年第2次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公告序號:1 主旨:103年第2次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2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7 公告內容: 壹、開會時間:民國103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2點整 貳、開會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351號B1(晶宴會館中和館) 參、召集事由: (一)承認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二)討論事項 1.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修訂各項作業程序辦法。 (三)選舉事項 1.選舉獨立董事案。 (四)其他討論事項 1.解除董事之競業限制案。 肆、股東提案及提名受理時間:自103年4月18日至103年4月28日止。 伍、股東提案及提名受理處所:本公司總管理處(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166號8樓)。 陸、提供推薦名單時,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 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柒、開會通知書依法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富證券股務代 理部洽詢(電話:02-2768-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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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立大開發 公 | 公告召開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2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0 公告內容: 主 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 依 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一○三年四月十七日第九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南京西路二十二號十二樓。 三、會議內容: 1、報告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狀況。 (2)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 2、承認事項:(1)一○二年度決算表冊。 (2)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1)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2)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3)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4、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第九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發放現金股利二八六、九四九、一四二元,每 股配發四•五元,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擬訂一○三年七月四日為配息基準日,一○三年七月十八日發放。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至六月二十日股東常會召開之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 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 六、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一○三年四月十八日起至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止受理股東 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ㄧ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 :立大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二十二號十二樓,電話:○二|二五五五九二三一) 。 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 :○二|二一八一一九一一)查詢。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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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永美科技材料 未 | 永美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3/04/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三民路4號3樓(土城工業區服務中心) (4)召集事由: 壹、報告事項: (1)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 (2)一O二年度監察人查核決算表冊報告。 貳、承認事項: (1)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O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參、討論事項: (1)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肆、選舉事項: (1)補選監察人案。 伍、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5/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30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訂定103年4月22日起至103年5月2日止,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提案處所:永美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復興街7號。 (2)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2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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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美桀科技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初次上(市)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1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擬發行4,48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4,8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35元,採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須依公開 承銷之承銷價而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672,000股 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3,808,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 之1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暨本公司101年0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由原有股東全部放棄認購並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原有股東按照原股份比例優先分認 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訂於奉櫃檯買賣中心及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發行之,並擬提請董事會授 權董事長辦理訂定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份、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及其 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求予 以修正變更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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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京晨科技 | 澄清103年4月17日聯合晚報B8版有關本公司相關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B8版 2.報導日期:103/04/17 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 「...103年的母公司綜合淨利為1 23億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正確內容應為102年的母公司綜合淨利為1.23億元,本公司相關財務數字應以會計師簽證 財報為準,相關報導之財務資訊並非本公司所提供。有關營運概況與財務資訊,本公司 皆定期依規定程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供投資人參考,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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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建騰創達科技 興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4/17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7,470,018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747,003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13,092,144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如嗣後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減者,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 新股數額,按配股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率並辦理變更相 關事宜。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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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建騰創達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17 2.增資資金來源:102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747,003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7,470,03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轉增資金額新台幣13,092,144元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行 拼湊,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公司一○二年度發放員工紅利新台幣13,092,144元,擬全數轉增資發行新股, 其發行股數將以評價技術方式計算,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員工 紅利分配辦法授權董事長決定。 (2) 本次配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3) 如嗣後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減者,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 股數額,按配股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率並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 (4)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 權基準日,屆時將依法公告。 (5) 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示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而須 予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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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建騰創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申請股票上櫃案 |
1.事實發生日:103/04/17 2.公司名稱:建騰創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申請股票上櫃案 6.因應措施: 為使資本大眾化及提升競爭力,擬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 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之規定,於適當時機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提出本公司上櫃之申請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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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建騰創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供初次申請股票上櫃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供初次申請股票上櫃公開承銷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1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未定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辦理。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0%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時間、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增資計畫用途、預計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 增資之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修正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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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建騰創達科技 興 |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召開時間、召集事由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自由廣場會議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修訂本公司「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轉讓辦法」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二)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一○二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新增) (四)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為提供初次上櫃新股承銷案(新增)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一Ο三年四月三日起 至一Ο三年四月十四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 案之股東務請於一Ο三年四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 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 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份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 案手續。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建騰創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4 台北市內湖區 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0弄1號7樓 電話:(02)2656-2588 分機: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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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 宏泰人壽 公 | 公告本公司102年6月3日股東會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及私募甲種特 |
公告本公司102年6月3日股東會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及私募甲種特別股案。擬於103年6月2日屆滿,不再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3/04/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6月3日股東會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及私 募甲種特別股案。 擬於103年6月2日屆滿,不再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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