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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8 | 麗清科技 | 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之其他應敘明事 |
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之其他應敘明事項中相關日期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631號(中和福朋酒店西廳)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O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 (1).提請承認本公司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提請承認本公司一O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事項一: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後過戶日為104/04/30(四)16:30止,郵寄辦理者以郵戳為憑。 (2)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4年4月27日起至 民國104年5月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有意 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5月6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並 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室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民享街4號F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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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8 | 威潤科技 | 說明媒體相關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20版 2.報導日期:104/04/08 3.報導內容:威潤科技表示,將於今年第2季提出上櫃申請,預計第4季可正式掛牌 上櫃,為公司的永續經營邁出重要的一步。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 本公司正接受券商輔導,將於適當時機申請上櫃。有關該報導所載「將於今 年第2季提出上櫃申請,預計第4季可正式掛牌上櫃」係為媒體善意臆測推估, 本公司特此說明。 (2) 有關本公司訊息之揭露,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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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8 | 寒舍餐旅管理顧問 | 澄清經濟日報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6版 2.報導日期:104/04/08 3.報導內容:報載有關本公司規劃預定第4季上市之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載有關本公司規劃預定第4季上市之報導 ,純屬媒體之臆測,特此澄清。請投資人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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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8 | 福聚太陽能 | 公告法院就本公司聲請重整、及聲請補充緊急處分裁定駁回。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福聚太陽能(股)公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聲字第1號 2.事實發生日:104/04/0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 及聲請補充緊急處分,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整聲字第1號 民事裁定內容如下: 聲請駁回。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4.處理過程: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聲字第1號民事裁定辦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負債總額:新台幣14,308,016仟元(103年12月31日財報)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聲字第1號民事裁定辦理 擬提報董事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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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8 | 山富國際旅行社 | 公告本公司薪酬委員 鄭文婷委員辭職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4/0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鄭文婷 吉常同法律事務所負責人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選任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辭職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12/30 ~ 105/06/20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薪酬委員會委員將於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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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8 | 易發精機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4/07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1,084,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1,528,688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3,821,721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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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8 | 昶昕實業 | 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0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19號 大園一廠二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3年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4)修訂「道德行為?則」。 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 提請核准發行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 修訂「公司章程」案。 (3) 修訂「董事選任程序」案。 (4)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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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昶昕實業 | 本公司收到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對本公司/前任負責人/部分同仁 |
本公司收到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對本公司/前任負責人/部分同仁之起訴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本公司及本公司前任負責人、環安衛部部分申報同仁、子公司(昶緣興) 員工等5人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偵字第1556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偵字第5227號 2.事實發生日:104/04/0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部份環工同仁連帶昶昕公司及前負責人, 疑因96年~101年3月間之環工文書登載不實,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等, 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 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由理律法律事務所進行相關法律訴訟程序。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 均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101年3月19日起由主管機關為深度稽查後, 即行嚴格規範與改善,后未再發生相關異常或疏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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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科懋生物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及受理獨立董事提名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及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期間及場所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南港展覽館501會議室(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 4.召集事由:如下 (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案。 (2) 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 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案。 (4) 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案。 (5) 增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 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暨選舉事項: (1) 修訂「公司章程」案。 (2)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 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 全面提前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 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相關事宜如下: (1)股東提名資格:本次股東常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者。 (2)受理期間:104年4月14日起至104年4月24日止。 (3)受理場所:科懋生物科技(股)公司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4樓之6)。 (4)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人。 (5)檢附文件: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當選後願任承諾書、無公司法 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之相關事宜如下: (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 超過三百字者,該議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受理期間:104年4月14日起至104年4月24日止。 (3)受理場所:科懋生物科技(股)公司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4樓之6)。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日30日前寄發各股東,對於持有未滿 一仟股之股東,開會通知書本公司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屆時未收到者,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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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科懋生物科技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4/07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6,25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4,156,205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6,927,008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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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保瑞藥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四年股東常會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自由時報會議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三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股東常會開會時間:14時00分 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13時30分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 以上股份者。 二、提案內容: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三、受理期間:自民國104年4月17日起至民國104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 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4年4月26日17時前送達 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處所: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494 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 69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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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易發精機 | 代子公司東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盈餘分配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0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代子公司公告其董事會決議分配現金股利 新台幣36,0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配發對象為法人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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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易發精機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4/07 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4/04/07召開董事會通過重要議案如下: (1)本公司一O三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2)本公司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3)本公司一O三年度盈餘分派表。 (4)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5)通過本公司一O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均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8)改選董事、監察人案。 (9)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本公司轉投資子公司東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指派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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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易發精機 | 代子公司東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之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4/07 2.公司名稱:東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 5.發生緣由: 子公司東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通過重要議案如下: (1)本公司民國一O三年度財務報表。 (2)本公司民國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3)本公司民國一O三年度盈餘分派表。 (4)本公司民國一O三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案。 (5)本公司民國一O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6)擬修改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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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禾聯碩 | 公告本公司取得土地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645-14號土地(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產業用地) 2.事實發生日:104/4/7~104/4/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5824.17平方公尺(1761.81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參億貳仟參佰捌拾捌萬捌仟玖佰玖拾玖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非公司之關係人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1.保證金:93,600,000元,投標時繳交。 2.尾款:230,288,999元,得標後依法院通知繳納。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重要約定事項:依法院公告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公開投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法院公告投標底價及附近地段市場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成長所需,供南區營運中心使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3 年12 月25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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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宏陽科技 |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事宜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4/0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則仁先生/宏陽科技獨立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因黃則仁先生公務繁忙,自中華民國104年4月7日起辭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一 職。 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2/07/08~105/07/07 7.新任生效日期:NA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4年4月7日接獲獨立董事黃則仁先生之請辭書並自 104年4月7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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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旭東機械工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后里區后科南路30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案。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2.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一)受理期間:104年4月20日至104年4月29日止下午18時前親洽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后科南路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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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旭東機械工業 興 | 董事會決議不發放103年股利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4/07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570,748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712,246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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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泰宗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研發中新藥「C型肝炎合併治療新藥TCM-700C」今日獲中 |
公告本公司研發中新藥「C型肝炎合併治療新藥TCM-700C」今日獲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知,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不予以通過核准。
1.事實發生日:104/04/07 2.公司名稱:泰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C型肝炎合併治療新藥TCM-700C。
二、用途:結合C肝治療藥物干擾素與利巴韋林,用以提升治癒率及降低副作用,提供 更佳化C肝療法。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三期臨床試驗及新藥審查登記審核。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三期臨床試驗。
A.不通過核准: C型肝炎合併治療新藥TCM-700C依循美國及台灣植物新藥法規進 行相關之臨床前試驗,完成美國FDA及台灣TFDA核准之第二期臨床試驗。因各 國臨床試驗審查要求的差異,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不核准執行 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B.公司所面臨之風險:無。
C.因應措施: 基於中國要求之臨床前試驗時程考量,且目前國際上已有新C肝藥物陸續上市, 不需搭配干擾素療法;因此,需要與被授權廠商進一步評估商討是否繼續開發。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 約新台幣六千萬元。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無。
六、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 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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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 泉盛生物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Anti-CεmX單株抗體(FB825)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發明專 |
1.事實發生日:104/04/07 2.公司名稱: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Anti-CεmX單株抗體(FB825),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公告專利申請核准授證,專利名稱「能與人B淋巴細胞上的mIgE結合的抗CεmX抗體」, 專利證書字號 ZL201080009485.0。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Anti-CεmX單株抗體(FB825)已分別於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取得南非、美國和 澳大利亞、印尼發明專利。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 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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