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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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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德河海洋生技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09/03/25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8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08/01/01 至 108/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NA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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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德河海洋生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安平區育平九街195號2樓(華平里活動中心2樓) 4.召集事由: A.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8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B.承認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8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C.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0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NA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 受理提案期間:自109年4月13日起至109年4月23日止。 受理方式:(1)書面掛號函件寄送至本公司財務部(台南市安平區世平路136號),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2)電子郵件寄送至tekho@tekho.com.tw (請於電子郵件主旨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部(台南市安平區世平路1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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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軒郁國際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度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11號(西華飯店3樓-元明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八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一○八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案。 6.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修正案。 (二)承認事項: 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4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自109年4月17日至109年4月27日止 (以109年4月27日下午五點以前寄(送)達為準)。 (二)受理持股1%以上股份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以書面方式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請於上述期間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決議及回覆提案股東處理 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 (三)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軒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11號7樓 電話:02-871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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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軒郁國際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8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08/01/01 至 108/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56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3.440000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2,40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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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共信-KY | 向紐西蘭專利局提出之專利申請案號:749663已獲核准通知並核發專 |
向紐西蘭專利局提出之專利申請案號:749663已獲核准通知並核發專利證書在案
1.事實發生日:109/03/25 2.公司名稱:共信醫藥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06/12向紐西蘭專利局提出之專利 「Novel benzenesulfonamide compositions for treatment of malignant pleural effusions.」,申請案號:749663 業經審查通過,並獲通知進行繳費領證的行政手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PTS500 (2)用途:惡性肋膜積水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預計申請澳洲IND。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不適用。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 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不適用。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申請澳洲IND。 A.預計完成時間:2021年。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 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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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驊陞科技 興 | 代子公司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財務主管聘任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9/03/2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喬潤林/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公司財務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09/03/25 8.新任者聯絡電話:0512-50363743分機720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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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驊陞科技 興 | 代子公司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2020年第2 |
代子公司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2020年第2次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9/04/13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花苑路600號 4.召集事由: 1.審議《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2.審議《關於修訂<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3.審議《關於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4.審議《關於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5.審議《關於修訂<對外投資管理制度>的議案》 6.審議《關於修訂<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的議案》 7.審議《關於修訂<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議案》 8.審議《關於制定<利潤分配管理制度>的議案》 9.審議《關於制定<承諾管理制度>的議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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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亨泰光學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
1.事實發生日:109/03/25 2.公司名稱:亨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9/03/25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本公司民國108年度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案。 二: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本公司民國108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四:本公司財務報告編製能力自行評估結果案。 五: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條文案。 六:修訂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之管理」條文案。 七:修訂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條文案。 八: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條文案。 九:108年度董事酬勞及經理人酬勞之發放計劃。 十:本公司民國109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提撥計劃。 十一:本公司股票申請上櫃案。 十二:本公司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十三:召開本公司民國109年度股東常會案。 十四:本公司向第一商業銀行申請公司卡額度案。 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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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亨泰光學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九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教學大樓三樓325教室 (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8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108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08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董事會議事規範」條文修訂。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民國108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股東會議事規則」條文修訂。 2.股票申請上櫃案。 3.公司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5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股東提案權期間為109/04/08起至109/04/20止。 3.受理提案處所:亨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財會中心 (地址: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150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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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亨泰光學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8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08/01/01 至 108/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55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0,00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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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亨泰光學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股票上櫃案 |
1.事實發生日:109/03/25 2.公司名稱:亨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提昇本公司企業形象及健全經營體質,以強化本公司競爭優勢, 擬於適當時機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 (2)股票申請上櫃之送件日期、申請送件時暫訂之承銷價格及相關申請上櫃事宜, 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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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亨泰光學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撥公開承銷,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未定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15% 之股份,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擬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並全數提撥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之股份數額,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供本公司初次上櫃前提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配合申請股票上櫃依規定辦理現金發行新股案,相 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如經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 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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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前源科技 公 | 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自109年3月26日起暫停 |
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自109年3月26日起暫停交易。
1.事實發生日:109/03/2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9/03/2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 交易日期:109年3月26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不適用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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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華宇藥品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不分派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1.事實發生日:109/03/25 2.公司名稱: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年3月25日董事會決議,因108年度虧損, 故不分配員工及董事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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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華宇藥品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巷17號3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8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案。 (二)審計委員審查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三)108年員工及董事酬勞發放情形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本公司108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選舉事項 (一)改選董事。 四、討論事項 (一)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5/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30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1%股東提案及提名董事之受理期間暨處所如下: (1)受理期間:109年04月17日至109年04月27日17時止。 (2)受理提案及提名處所: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巷 17號3樓);聯絡單位:財務部;電話:02-2658-2577分機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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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華宇藥品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09/03/25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8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08/01/01 至 108/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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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軒郁國際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09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發行期間: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佈之「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 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前述國內外子公司係指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並具有實 質控制能力者。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年資、職級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經董事會 決議通過。如被授予員工亦為本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由董事長提案經薪資報酬委 員會覆核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任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 定累計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加計其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 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 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四)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 或保密契約時,本公司得依情節輕重撤銷認股權人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權數 量。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5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500,000單位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以發行當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 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為認股 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但發 行日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 認股。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5年,期間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 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75% 屆滿4年 100% (三)認股權憑證不得質押、贈予他人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四)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動契約、 工作規則或保密契約時,公司有權收回並撤銷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五)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六)認股權人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資遣、開除 無論認股權憑證是否已具行使權,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被資遣或 開除者,自生效日起亦比照辦理。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後,仍得全部行使,但行使認股權之各時程及比例 仍應符合第五條第(二)項之約定。且行使時應於第五條第(二)項之各時程屆 滿日起算於一年內行使之,逾期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3.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應自留職停薪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 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行使;「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屆滿期限之計算,應自 留職停薪日起中斷,於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繼續計算,於依本條第二項有關認股權 憑證計算存續期間屆滿時始得行使。 4.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由全體繼承人自死亡日起1年內,檢附死亡證明及 全戶戶籍謄本共同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 放棄認股權利。 5.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仍得全部 行使,但行使認股權之各時程及比例仍應符合第五條第(二)項之約定。且行使時 應於第五條第(二)項之各時程屆滿日起算於一年內行使之,逾期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全體繼承人於檢附 死亡證明及全戶戶籍謄本應共同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仍得 全部行使,但行使認股權之各時程及比例仍應符合第五條第(二)項之約定。且 行使時應於第五條第(二)項之各時程屆滿日起算於一年內行使之,逾期即視為 放棄認股權利。 6.調職人員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總經理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 認股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7.因相關法令規定而須進行調整時,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8.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七)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本公司將予註銷且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 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價格調整方式,包括:辦理現金 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 存託憑證及因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情事,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 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 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 轉讓之庫藏股。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公司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依相關 規定調整之。 4.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5.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6.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 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 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 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為準。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依下列 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 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 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現金股息 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為準。 (四)本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對於已授與但尚未行使認股權利之 認股權憑證,除依本條第一項調降認股價格外,本公司將按認股價格調整之差異, 以前述調降後之價格為認股價格加發認股權憑證,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加發 認股權憑證時,遇有不足壹單位者則不予發放。 (五)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依本條之規定加發認股權憑證,致可認購之股份數額 超過公司章程所定之額度時,應先完成變更章程增加可認購股份之數額後,始得 為之。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及自本公司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 公告日、現金除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 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 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就具行使權之 認股憑證申請行使之,認股權人填具認股請求書於申請期間向本公司股務單位提出 申請(以股務單位收受申請日為準)。 (二)本公司股務單位於受理認股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於指定期間繳納股款至 指定銀行帳戶,認股權人應於期限內送交認股申請書並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逾期 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該次已請求但未繳款之部份視為未認購 ,認股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購。且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本公司於受理認股之請求並收足股款後,應登載於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發給 新股或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三)本公司屬上市、上櫃或興櫃股票公司者,則依前項發給之股票或股款繳納憑證, 自向股東交付之日起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四)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係採先發行新股後辦理變更登記方式 ,將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當年度若遇無償 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得衡量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後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生效。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 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業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尚未發行前,如其主要內容有變更時,應經董事會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即檢具董事會議事錄及修正 後相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之。 (三)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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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經絡動力醫學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召開股東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號9樓(台北市士林運動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8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以上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8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2)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5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股東常會召開前40日另行召開董事會通過虧損撥補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 自109年4月8日起至109年4月17日止。 受理處所:經絡動力醫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4段222號8樓) 電話:2880-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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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經絡動力醫學 未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異動 |
1.發生變動日期:109/03/25 2.法人名稱:薩摩亞商凱旋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鄭心茹,薩摩亞商凱旋有限公司代表人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褚偉康,薩摩亞商凱旋有限公司代表人 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6/15~109/06/14 7.新任生效日期:109/03/25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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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 | 經絡動力醫學 未 | 代重要子公司公告負責人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9/03/2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俞培泓 (1)經絡動力醫學(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長。 (2)佛山市經絡動力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辭職 5.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6.新任生效日期:109/03/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受理辭任通知,並待新任者到職後完成辭任,屆時將 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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