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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2 | 穎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興 | 公告本公司111年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 |
公告本公司111年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1/03/22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5月13日證櫃審字 第1100100712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102 4.自結流動比率:111.88 5.自結速動比率:73.38 6.自結負債比率:69.51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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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2 | 愛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補充公告)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03/2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曲蓮/稽核副理/新力美科技(股)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千珈/會計專員/愛比公司會計專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1/03/31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內部稽核主管自111/04/1起由黃千珈專員暫代, 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2)補充111/03/17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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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2 | 台灣安麗莎醫療器材科 公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辭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11/03/2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威/法人(仲奎投資)代表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異動原因:因個人業務繁忙請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06/23~112/06/22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111年3月22日接獲王威先生之辭任書, 辭任生效日為111年6月17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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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中部汽車 公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
1.事實發生日:111/03/21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3.因應措施:依函文規定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0,061,616元,現金方式發放 (2)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30,184,849元,現金方式發放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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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施吉生技應材 公 |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 |
1.事實發生日:111/03/21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2月 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05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因應客觀條件變化,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3月11日決議通過將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由1,000,000股調整為490,000股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17日金管證 發字第1110335860號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 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如下: 本公司因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致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 權利受損部份,特訂本補償方案補償之。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2)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1年3月24日止。 (3)補償方案:對於本補償辦法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 無認購意願者,利率按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計算。 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 (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暫訂於111年3月31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 註2: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係以111年3月14日中華郵政公告 之利率計算之。 (4)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 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本公司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支付應計利息。 (5)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請於申請期間截止前,逕向本公司財會 部(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58之1號3樓),電話:(03-5981951)洽詢並完成申請, 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4.其他應敘明事項:承諾書 施吉生技應材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2 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05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因應客觀條件變化,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股數為49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維持不變為 新台幣36元,募集金額為新台幣17,640,000元。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原股東、員工 及認股人在本期間若有損及權益之情事,以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其權益受損部份,本人 願依本公司所訂之補償方案負賠償責任。 施吉生技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吳建興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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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芯測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新任內部稽核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03/2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溫玉惠、副理、喬鼎資訊(股)公司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1/03/2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1/01/28已公告稽核主管異動案,經111/03/21董 事會決議通過溫玉惠小姐為新任稽核主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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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芯測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民國110年度財務報表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2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0,15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0,15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0,48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1,12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1,12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1,12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8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43,31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6,57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26,73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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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芯測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3號三期會館2樓(多功能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案。 (2)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一一一年度健全營運計劃書執行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運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正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3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 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111)年股東常會之議案,但每一 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該提案不予列入提案。股東所 提議案以3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超過300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提案。 (1)受理提案期間:111年4月22日至111年5月3日止,每日上午8點30分至下 午5點。 (2)受理提案處所: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6號7樓之5,芯測科技(股)公司 財務部收。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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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芯測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預計發行新股 500,000~3,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發行新台幣25,500,000~153,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51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 計50,000~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450,000~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 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20.074068~120.444413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分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之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授權董事長訂定與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之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 日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若實際發行價格低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較預定不 足時,將減少充實營運資金;而若實際發行價格高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較 預定增加時,增加之資金亦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2)為配合本次增資案,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士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本次 增資案之文件,及辦理一切相關事宜。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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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芯測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度虧損撥補案及無分派股利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21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決議通過110年度虧損撥補案,無股利發放。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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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 興 | 公告本公司珍藏中心附屬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依據「特 |
公告本公司珍藏中心附屬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依據「特 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申請細胞製備 場所認可案,獲衛福部函覆認可(認可編號:TP108C003)-8
1.事實發生日:111/03/09 2.公司名稱: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珍藏中心附屬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為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台中慈濟醫 院「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向衛福部申請「自 體骨髓間質幹細胞」治療「脊髓損傷」細胞治療施行計畫之細胞製備場所,已於 111/03/09獲衛福部函覆認可本公司珍藏中心附屬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符合人體 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台中慈濟醫院申請之前項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細胞治療技術項目: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治療。 (2)適應症:脊髓損傷。 (3)細胞製備場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珍藏中心附屬GTP實驗室 (4)計畫效期:自111年3月7日至111年8月21日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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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一元素科技 興 | 本公司代大陸孫公司公告,復工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1/03/21 2.公司名稱:深圳市依元素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孫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原配合地方政府防疫政策,於3月14日起停工, 本日經當地政府公告,於今日(3月21日)復工。 6.因應措施:本公司全力配合當地政府防疫政策,加強各項防疫措施、 進行嚴格控管,並持續關注當地疫情發展。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停工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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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F-太和 未 | 公告本公司延長110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 |
1.事實發生日:111/03/21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太和生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0年11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並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 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擬發行普通股9,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1元,預計募集金額計新台幣99,000,000 元,業經金管會111年01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933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原特定人繳款期間111年03年15日至111年03月22日,然因特定人繳款作業時間考量, 故擬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1年03月15日至111年04月08日,除延長特定人繳款期 間外,原公告之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6.因應措施: (1)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對已繳股款之投資人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A.適用對象:對於本補償辦法公告前已繳納本次現增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 B.申請期間: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迄111年3月31日止 C.申請方式:對於公告前已繳納本次現增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如已無認 購意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 明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舊戶者免繳) 及填寫匯款 銀行帳號,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1年3月31日)16:30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 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 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TEL:(02)2326-8818】提出申請,逾期未送(寄)達或 上列文件未備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D.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本次現增股款之原股 東、員工及認股人等,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 ,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365】 註1:利率係以臺灣銀行111年03月15日公告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 利率計算之。 E.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 款日應加計之利息。 F.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將洽 特定人全數認購。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授 權董事長另訂之。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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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芯鼎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低於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1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 日期得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 殊功績、年資、職級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經董 事會決議通過。如被授予員工亦為本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由董事長提案經薪資 報酬委員會覆核後提報董事會同意。被授與員工為本公司非經理人,由董事長提 案經審計委員會覆核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任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累計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加計其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 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 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四)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 保密契約、及其他公司規定或所違反之其他法令足以影響公司權益時,本公司得 依情節輕重撤銷認股權人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權數量。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7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700,000股。 7.認股價格:每股以不低於認股權憑證發行日前六個月之普通股成交均價平均值之80% 為認股價格,實際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決定之。惟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 時,則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之80%。 8.認股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認股權憑證之 存續期間為 2 年 6 個月,期間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期間屆滿後, 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 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 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時 程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 -------------------------- 屆滿2年 100%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自願離職、資遣、開除 無論認股權憑證是否已具行使權,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被資遣或 開除者,自生效日起亦比照辦理。 (二)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後,仍得全部行使,但行使認股權之各時程及比例 仍應符合第五條第(二)項之約定。且行使時應於第五條第(二)項之各時程屆 滿日起算於一年內行使之,逾期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三)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應自留職停薪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 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行使;「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屆滿期限之計算,應 自留職停薪日起中斷,於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繼續計算,於依本條第二項有關認 股權憑證計算存續期間屆滿時始得行使。 (四)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由全體繼承人自死亡日起1年內,檢附死亡證明及全 戶戶籍謄本共同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 棄認股權利。 (五)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仍得全 部行使,但行使認股權之各時程及比例仍應符合第五條第(二)項之約定。 且行使時應於第五條第(二)項之各時程屆滿日起算於一年內行使之,逾期 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全體繼承人於檢 附死亡證明及全戶戶籍謄本應共同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已授予之認股權憑 證,仍得全部行使,但行使認股權之各時程及比例仍應符合第五條第(二) 項之約定。且行使時應於第五條第(二)項之各時程屆滿日起算於一年內行 使之,逾期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六)調職人員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總經理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 認股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七)因相關法令規定而須進行調整時,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八)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註銷且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 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 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因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並於新股發行 除權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 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 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 繳足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 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 庫藏股。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公司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依相關規 定調整之。 (4)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5)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6)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 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 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 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 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認股價 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並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 致普通股 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 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 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 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 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 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及自本公司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 現金除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 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 一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就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申請行使 之,認股權人填具認股請求書於申請期間向本公司股務單位提出申請(以股務單位 收受申請日為準)。 (二)本公司股務單位於受理認股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於指定期間繳納股款至指定銀 行帳戶,認股權人應於期限內送交認股申請書並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逾期未繳款 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該次已請求但未繳款之部份視為未認購, 認股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購。且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本 公司於受理認股之請求並收足股款後,應登載於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發給 新股或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三)本公司屬上市、上櫃或興櫃股票公司者,則依前項發給之股票或股款繳納憑證,自 向股東交付之日起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四)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係採先發行新股後辦理變更登記方式, 將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當年度若遇無償配 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得衡量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後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一)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暫以一一○年九月至一一一年二月之本公司普通股每股成交均價平均值新台幣 74.67元及考量假設預估,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1,700,000股,暫估預計 之費用化金額合計約為新台幣41,066仟元,一一一年至一一三年費用化金額分 別為新台幣5,133仟元、20,533仟元及15,400仟元。 (二)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計算,預估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合計約為新台幣0.48元(以目前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84,500,000股計算),一一一年至一一三年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分 別為新台幣0.06元、0.24元及0.18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 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 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 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業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尚未發行前,如其主要內容有變更時,應經董 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即檢具董事會 議事錄及修正後相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之。 (三)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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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芯鼎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1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成交均價之60%。 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決定之。惟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時, 則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之60%。 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8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8,000,000元。 4.既得條件: 員工依本辦法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符合以下既得條件標準仍在職, 依下列比例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時 程 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比例 ------------ ---------------------------- 屆滿1年 30% 屆滿2年 7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一)一般離職(自願/退休/資遣/開除): 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當日起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 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二)留職停薪: 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 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三)一般死亡: 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 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四)職業災害: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仍依本條第(三)項達成既得條件。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繼承人 於被繼承員工死亡當日起,仍依本條第(三)項達成既得條件。 (五)調職: 如員工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應比照本項第一款「一般離職」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 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 任之影響。 (六)員工或其繼承人應依信託約定,領取達成既得條件所移轉之股份。 (七)員工於既得期間未符既得條件已獲配之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無須返還。 6.其他發行條件:本次發行並給與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依第(五)項規 定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二)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 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 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三)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 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與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 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暫以一一○年九月至一一一年二月之本公司普通股每股成交均價平均值新台幣74.67元 及考量假設預估,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800,000股,暫估預計之費用化金額 合計約為新台幣23,896仟元,一一一年至一一三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3,883仟元、 13,740仟元及6,273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目前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84,500,000股計算,預估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合計約為 新台幣0.28元,一一一年至一一三年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分別為新台幣0.05元、0.16元 及0.07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未達既得條件前,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 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未達既得條件前,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 (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員工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或保管,且於既得條件 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或保管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或保管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 構或保管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或保管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 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或保管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二)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 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機構或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及相關作業事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二)簽約及保密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 不得洩漏獲配股份之數量及所有相關內容。員工若有違反之情事且經本公司認為 情節重大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該員工立即喪失受領 股份之資格,本公司有權得以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三)稅賦: 員工因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而產生之各項稅賦,按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由員工個人自行申報與負擔。 (四)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實際 發行日期及其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而 有修正必要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五)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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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芯鼎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修訂 (增列報告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修訂 (增列報告及討論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科學園區集思竹科會議中心)達爾文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一一○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一一○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五)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六)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修訂暨更名報告。(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新增) (三)本公司委託兆豐證券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書案。 (四)擬發行低於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新增) (五)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本公司第五屆董事補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一)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0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0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111/02/25~111/03/07下午五時前。 (2)股東提案受理處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縣寶山鄉創新一路19-1號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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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康聯生醫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2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41,47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3,07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6,60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5,92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7,43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7,43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258,39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36,25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22,14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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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康聯生醫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2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362,97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13,61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2,35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7,16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7,43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7,43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774,44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852,30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22,14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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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康聯生醫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2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案。 (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報告案。 (3)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案。 (4)110年度盈餘現金股利分配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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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 康聯生醫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辭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11/03/2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吳良襄董事長 4.舊任者簡歷:康聯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辭職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2~112/06/21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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