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主秘賴再生昨天表示,去年航發會緊急
召開董事會,目的就是為了趕在九月卅日前資助高鐵,所以同一
晚連開兩個會議,修改章程和通過購買高鐵股票。交通部官員透
露,航發會「一夜兩次會」是為了規避程序問題。
他也承認,航發會董事會召開程序確有瑕疵,所以才放棄向法院
抗告。
賴再生表示,去年九月廿五日是他接到董事長林陵三從國外打的
電話,指示要考量「時效性」,所以隔天就通知董事當晚開會,
其中只有林陵三和當時華航董事長江耀宗沒有出席,當天就決定
開兩次董事會。
他指出,包括開會作業時程、董事會分二次通過提案都是當時代
主席游芳來決定的。
但游芳來昨天稍後表示,他並沒有事先決定分二次會議討論,是
由全體董事提議、同意的。
游芳來和航發會主秘賴再生都表示,修改章程無關高鐵投資決議
。不過交通部官員透露,航發會若不修改章程將會有更大的違法
問題,因為購買特別股不能視為財務操作,財團法人更不能有營
利行為,行政院高層也曾對此進行評估,認為臨時修改章程雖然
程序不正當,但仍合法,因此,航發會為了自圓其說,不得不先
開會修改章程,並在「形式上」將兩項決議分為不同會議通過,
達到規避法律程序的目的。
賴再生表示,廿六日開會時,經過一個多小時解釋,才達成共識
,購買高鐵股票不是投資,是協助國家建設發展。
他說,航發會過去幾乎沒有違反開會要十天前通知的規定,但是
九月廿六日的董事會,就是為了要趕在月底撥款給高鐵的期限,
因此才會急著廿六日開會。
<摘錄聯合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