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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 兆聯實業 興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2/2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上海兆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9,43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13,499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76,4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89,89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8,89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營運週轉需求,為其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9,67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0,98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授信銀行之授信條件變更或到期不續約。 (2)日期: 保證期間結束日或契約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213,71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71,79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8.6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2.0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 人民幣對新台幣匯率:4.41。 (2) 112/12/28新增背書保證人民幣4,000萬元(即新台幣176,40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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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 兆聯實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加委任薪資報酬委員一席 |
1.發生變動日期:112/12/2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薛志仲 6.新任者簡歷:曾任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研發處處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增加一席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1/01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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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 兆聯實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鍾佳純/本公司財務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12/2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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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 漢達生技醫藥 興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時報資訊 2.報導日期:112/12/27 3.報導內容: 漢達生醫成立於103年5月,主要業務為研發、設計及銷售505(b)(2)新藥及高技術 門檻學名藥,以及其他生技服務等,董事長為劉芳宇,總經理為陳俊良,目前股本 為14.1億元,今年前3季稅後盈餘為6.4億元,每股盈餘為4.84元,累計今年前11 月合併營收為32.82億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關於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產品開發進度,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資訊為準 。 (2)本公司累計今年前11月合併營收為9.82億,報導內「累計今年前11月合併營收為 32.82億元」訊息係屬媒體誤述,非本公司對外公告。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藥物開發具有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且並未保證一定 能成功之特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並以本公司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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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愛爾達科技 | 公告本公司112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表之財務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12/12/27 2.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5月17日證櫃審字第1100100718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11 4.自結流動比率:254.28% 5.自結速動比率:198.16% 6.自結負債比率: 38.36%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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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傑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梁春林/總經理/本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崇文/資深經理/全球傳動科技 財務部經理及發言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2/12/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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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傑霖科技 興 |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之任命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崇文/資深經理/全球傳動科技 財務部經理及發言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12/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法令規定,新增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一職。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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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鴻呈實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7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受僱員工。 受僱員工係指符合支領薪資原則,由公司僱用之本國及外國籍職(工)員、專任 及兼任、全時及部分時間參加作業或提供服務之常僱員工,惟不包含派遣人力及 業務外包人員,亦不包括未兼任員工之董事。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 酌員工之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 件等,經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決議認定之。惟認股權人具董事及經理人身 分者,應先提請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 分之員工,應先提請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 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 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300,000股 7.認股價格: 一.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 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 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 報告每股淨值。 二.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 盤價。 三.實際每股認股價格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上開條件訂定之。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條件行使認股權利。認股 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四年(自發行日起算),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 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 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時 程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積) -------------------- ----------------------- 屆滿2年(第三年起) 50% 屆滿3年(第四年起) 100% 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規則等重大過失者,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二.開 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勞動契約終止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 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勞動契約終止生效日起失效。 三.退 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 起三十天內行使之。 四.死 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三個月內行使 認股權利;若未及於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得由繼承人於行使期限屆滿前,以 書面提出申請延展並經董事長核可後為之,惟,延展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未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五.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 部之認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三十天內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 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三十天內行使之。 六.資 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或 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七.調 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其認股權憑證應 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為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 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八.留職停薪: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證,得自留職停薪日起三個月內行使權利;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利,惟認股權憑證行使期間應往後遞延, 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九.其他終止僱傭關係:除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 ,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事後報請董事會追認。 十.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 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 因失效或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由本公司發行普通股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變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 股票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 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 繳足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 回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或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 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若本公司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 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 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發放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於除息基準日依下列公 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 公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 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 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 掛牌日後,應為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 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同時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 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調整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 認股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以下所列之限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 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當年度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 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 3.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帳戶。認股權 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未請求認股。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由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及姓名登載於本公 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 之股票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 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前述如有特殊情形經董事長核准後辦理。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普通 股股份相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其交易所產生相關之稅賦,除本辦法 另有規定外,均按當時之稅法規定辦理。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保密規定 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 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依本辦法第五條第 二項之2辦理。 二.實施細則 各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等事宜之 相關手續及詳細作業時間等,由本公司承辦單位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三.其他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生效,如於實際發行前修正,亦同。日後如基於法令變更、主 管機關核定變更或基於客觀環境變動時,得授權董事長修訂之,並於次一 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本辦法於民國112年12月27日經董事會同意通過實施。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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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鴻呈實業 | 公告本公司新任技術中心技術長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技術中心技術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其昌/技術中心技術長/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資深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09/05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2/09/05公告新任技術中心技術長,本案業經 112/12/27董事會追認通過。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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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鴻呈實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
1.事實發生日:112/12/27 2.公司名稱:鴻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168號1樓 (中華電信學院板橋會館1樓C101教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 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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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巨漢系統科技 | 公告本公司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罰緩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2/01/0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01/05收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環字 第1120000620號函,因工程使用之臨時施工用電盤,未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 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第3款暨職 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檢查屬實 ,依同法第43條第2款規定,共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 3.處理過程:於期限之內繳納罰款。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當下立即改善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 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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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諾貝兒寶貝 |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供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99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29,9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臺幣17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及配合上櫃前之承銷方式並依相關證券法令,於每股 新臺幣154~182元之間,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48仟股 8.公開銷售股數:2,542仟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 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448仟股數由公司員工認購,其餘2,542仟股依證券 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及本公司110年9月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 先認購權,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股票上櫃前辦理公開承銷之用,不受公司法第267 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 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方法」規定辦理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 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 增資基準日、掛牌日、代表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存儲價款合約,及處 理其他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股票上櫃之相關作業事宜。 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發行股數、資金運用計畫及其他一切有 關發行計畫之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 予以修正變更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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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邁科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購買企業總部不動產交易案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78號11樓(遠東巨門) 2.事實發生日:112/12/27~112/12/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建物權狀:821.27坪,停車位坪數:154.31坪,授權董事長交易金額不超過 新台幣300,000,000元辦理買賣議價與簽約過戶。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非關係人,德林資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雙方議價中,尚未簽訂契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雙方議價,鑑價報告與實價登錄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03,232,88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許春寶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2)北市估字第00032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企業營運總部設立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12/12/27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交易金額不超過 新台幣300,000,000元辦理買賣議價與簽約過戶。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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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邁科科技 興 | 本公司新任內部稽核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郭淑賢/內部稽核主管/邁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偉強/內部稽核人員/邁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12/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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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邁科科技 興 | 本公司新任公司治理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仕文/財會中心協理/邁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12/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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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邁科科技 興 | 本公司產品開發中心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產品開發中心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建亨/業務行銷中心副總/邁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俊宏/總經理/邁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12/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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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邁科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4,000,000股至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 暫定為每股新台幣55元至65元之價格區間內,係參酌發行市場狀況訂定之 (以112年12月19日董事會召集通知寄發前一交易日收盤均價新台幣68.67元 之80.09%~94.65%暫定之)。實際發行價格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授 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供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90%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以本公司發行 在外股數50,877,930股計算,每仟股認購70.75759568股至106.13639352股 ,原股東及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請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營運總部及裝修營運總部相關設施。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包括但不限於發行時點、發行條件、發行價格、所需資金總額 、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以及其他與本次現 金增資有關之事項,如遇相關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或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 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俟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發放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作業,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 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實際發行及申報(請)作業,擬請授權董事長依本公司章程 及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並於資金募集完成後,依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辦理增資新股登錄興櫃股票交易等事宜。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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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眾智光電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庫藏股份註銷之減資基準日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7 2.減資緣由:依公司法第167條之1規定辦理,買回庫藏股應於三年內轉讓員工, 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52,000,000元 4.消除股份:1,100,000股 5.減資比率:3.609666%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93,737,33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2年12月28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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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仁新醫藥 興 | 代子公司Belite Bio (Shanghai) Limi |
代子公司Belite Bio (Shanghai) Limited公告LBS-008晚期 乾性黃斑部病變之第三期臨床試驗,獲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 理局(NMPA)核准執行
1.事實發生日:112/12/27 2.公司名稱:Belite Bio (Shanghai) Limite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由本公司之子公司Belite Bio, Inc全資持有之子公司;本公司持有Belite Bio, Inc 58.63%;若假設該子公司給與之認股權全數經執行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對 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51.30%;若再假設該子公司發行之權證全數經行使 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9.86%。另 Belite Bio, Inc於111年績效獎酬計劃訂有Evergreen條款,對本公司可能產生持股稀釋 之影響請參閱111年度股東會年報「捌、特別記載事項」之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章 節說明。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Belite Bio (Shanghai) Limited研發之LBS-008通過中國國家藥品監督 管理局(NMPA)核准執行晚期乾性黃斑部病變之第三期臨床試驗。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LBS-008 二、用途:LBS-008視黃醇結合蛋白4拮抗劑(RBP4 Antagonist)為新成分新藥,適用於 治療晚期乾性黃斑部病變及斯特格病變(療效尚未證明)。 三、預期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第三期臨床試驗、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 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核准執行晚期 乾性黃斑部病變之第三期臨床試驗。 本試驗為兩年期之全球多國多中心臨床試驗,採隨機(2:1;用藥:安慰劑)、雙盲、 安慰劑對照研究,預計全球收案約430位視網膜地圖狀萎縮(geographic atrophy) 之乾性黃斑部病變患者,以評估LBS-008對其之安全性及有效性。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 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藥廠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預計本臨床試驗收案約430人,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一)美國約有2,000萬人罹患黃斑部病變,全球約有兩億黃斑部病變患者,其中90%為 乾性黃斑部病變,尚無有效口服藥物。 (二)斯特格病變為一種遺傳性罕見疾病,發生率約為萬分之一,好發病於兒童及青少 年,多數患者在20歲之前視力就會嚴重受損,急需及早治療,尚無有效藥物。 (三)LBS-008為一口服新藥,用以及早治療斯特格病變及晚期乾性黃斑部病變 (Geographic Atrophy),LBS-008已取得美國FDA授予孤兒藥認證(ODD)、兒科罕見疾 病認證(RPD)及快速審查認定(Fast Track Designation),同時已於歐洲EMA取得孤 兒藥認證(ODD)。 (四)LBS-008為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神經治療藍圖計畫(Blueprint Neurotherapeutics Network)中唯一入選用於治療乾性黃斑部病變的藥物,且迄今 FDA尚無核准治療斯特格病變或乾性黃斑部病變之口服藥物。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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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立誠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112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
公告本公司112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及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暨銀行可使用融資額 度使用情形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發言人:孫思隆/協理/日立化成能源官田廠廠長 (2)公司治理主管:林政潮/資深經理/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12/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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