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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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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 晶量半導體 | 公告本公司監察人預計辭任事宜 |
1.發生變動日期:98/03/2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沈淑真/辛耘企業(股)公司特助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預計98年股東會補選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辭任 5.異動原因:配合選出具獨立職能之監察人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7/12/17~100/12/16 8.新任生效日期:98/06/25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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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 國寶人壽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8/03/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 方式辦理新台幣伍億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因應措施:為強化財務結構並提高資本適足率,且考量資金募集 之時效性,擬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之六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本次私募普通股股數伍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股本 總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整,相關事宜如下: (一)私募價格之訂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暫定 為新台幣壹拾元整,係以本公司最近一次發行新股之價格為評估 依據,實際發行價格視當時市場狀況,建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 整之。 (二)特定人選擇之方式:建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符合法規規 定範圍內選定特定人承購。 (三)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為強化公司財務結構並提高資本適 足率,且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 六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本次私募普通股金額不超過新台幣伍億 元整。 (四)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限 制外,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將由新台幣肆拾貳億參仟萬元 整提高至新台幣肆拾柒億參仟萬元整,公司章程規定之股份總數 將全數發行。 二、本案將於九十八年股東常會議程討論,並建請股東會通過後 授權董事會於一年內一或分次發行,且授權董事會議定增資基準 日及私募之價格、對象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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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 國寶人壽 未 | 國外投資部位CDO及GMAC公司債提列資產減損案 |
1.事實發生日:98/03/25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持有新台幣抵押合成債務債券(CDO)之成本為新台幣 1,008,000仟元,至2008年底止資產池已發生信用違約事件,損失 比率已達到侵蝕全部本金,且依發行機構JP Morgan之估算剩餘價 格已為0。雖已在97年第三季季報先提列新台幣630,000仟元之損 失,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查帳會計師仍建議將剩餘數於97年度財報 中全數認列損失,故將於97年度財報再補提列新台幣378,000仟元 損失。 二、本公司持有GMAC 公司債之成本為新台幣172,950仟元;其面 額為100元,但在97年底之市價已下跌至45元,98年3月更下跌至 20元以下;雖已在97年第三季季報先提列新台幣15,000仟元之損 失,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查帳會計師建議再增加認列損失金額,經 與會計師討論後將累計提列損失比率提高至75%,故將於97年度 財報再補提列新台幣114,712.5仟元損失。 三、以上經提報98/03/25第6屆第8次董事會。 3.因應措施:已責成相關部門爾後對於類此投資案件應詳加評估 ,謹慎判斷。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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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 奇美實業 公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98/03/3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何昭陽(現任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趙令瑜(現任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職務異動 6.新任生效日期:98/04/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長廖錦祥預計在3月30日董事會提報新任人 事任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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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 精品科技 未 | 本公司與旭辰資訊公司之專利侵權訴訟案,經雙方協議當庭和解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旭辰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96年度智 字第37號 2.事實發生日:98/03/2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就本公司與旭辰資訊公司間之專利侵權案,雙方已達成訴訟和解。 4.處理過程: 本公司已請律師當庭撤回訴訟。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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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 金橋電子 未 | 本公司董事長背信案件獲不起訴處分 |
1.事實發生日:98/03/25 2.公司名稱:金橋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97年2月19日因背信等案件接受檢察官 詢問事宜,業經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 本公司董事長已收到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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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 鉅航科技 | 更正98年股東常會議案內容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桃園市春日路1492號6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A.報告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 B.監察人審查九十七年度財務報表報告。 C.大陸投資情形報告案。 D.背書保證情形報告案。 E.其他報告事項。 (2)承認及討論暨選舉事項 A.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案。 B.本公司九十七年度彌補虧損案。(更正) C.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G.其他討論事項。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1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A.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規定於開 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補發(電話:02-23892999)。 B.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 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桃園市 中山路956巷116號),並副知證基會。 C.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九十八年四月十二日起至九十 八年六月十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 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八年四月十一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 寄達日期為準(郵寄地址:台北郵局一一九七三號信箱)。 D.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 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 E.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98年04月07日至98年04月16日止向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 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 議案。另本公司受理提案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董事會得不列 入為股東常會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 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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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 歐普羅科技 未 | 召開本公司九十八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66號13樓 4.召集事由:召開98年股東常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1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常會議案請見股東常會召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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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 杏昌生技 | 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78000000元(每股現金股利3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配發員工紅利943044元,董監酬勞28291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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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 杏昌生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八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5段609巷2號8樓之3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九十七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二.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修訂背書保證辦法部分條文案 (三)修訂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四)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期間::98/04/03~:9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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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 凱撒大飯店 公 | 本公司台北縣政府餐飲服務處經營契約終止 |
1.契約終止日期:98/03/31 2.契約內容:餐廳餐飲經營 3.契約相對人:台北縣政府 4.與公司關係:無 5.終止之原因:參與投標作業未得標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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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4 | 統寶光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八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科中路12號(統寶光電1樓簡報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九十七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九十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擬以私募方式籌資案。 (三)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暨監察人案。 (四)解除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五)修訂「資金貸與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六)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手續: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98年4月20日( 星期一)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 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98年4月20日郵戳為憑。 二、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項依 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 九十八年股東常會之建議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受理期間 為98年4月14日起至98年4月23日止,受理處所為統寶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地址:350苗栗縣竹南鎮科中路12號/ 電話:(037)586-393轉22649)。 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 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補發, 電話:(02)218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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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4 | 統寶光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無股利分派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97年度待虧損撥補,故不予分派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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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4 | 統寶光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林士堯,本公司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與本公 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 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林士堯,本公司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南京坤寶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之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南京坤寶光電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南京市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佛 城西路93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南京坤寶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專責處理玻璃薄化製程及相關買賣 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 超過50%之子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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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4 | 統寶光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以私募方式籌資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4 2.私募資金來源: 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其他相關法令規 定之特定人為限。 3.私募股數: 本次擬辦理之私募普通股或甲種特別股或公司債或發 行國內或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包括有擔保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發行總額以不超過新台幣壹佰億元或等值之其他幣別為限。 4.每股面額: 普通股或甲種特別股以面額十元計算發行股數。 5.私募總金額: 發行總額以不超過新台幣壹佰億元或等值之其他幣 別為限。 6.私募價格: 本次私募價格(或轉換價格)之訂定,應參考訂價日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不低於該每股 淨值之70%範圍內,擬授權董事長得視私募當時市場狀況及本公 司獲利狀況訂定該次實際私募價格(或轉換價格)。 7.員工認購股數: 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 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私募國內或海外可 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並得採無實體方式交付;甲種特別股之權利義務依本 公司章程及授權董事會於實際發行時所訂之甲種特別股發行及轉 換辦法規範之。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擬提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因應公司未來營運資金需求、改善財務結 構,基於考量籌資時點之實際市場狀況,及為確保本公司募集所 需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擬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於適當時機以私募方式(包括普通股或甲種特別股或公司 債或發行國內或海外可轉換公司債,採擇一或四者搭配之方式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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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4 | 台驊國際 | 公告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發行價格訂定 |
1.事實發生日:98/03/24 2.公司名稱:台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12月30日金管證 一字第0970070346號函核准通過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新台幣49,970,000元,發行 新股(普通股)4,99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經彙總詢價圈 購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5元整。 (2)其中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01%共計500,000股由員工 認購外,餘委由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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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4 | 台驊國際 | 董事會決議發行新股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4 2.增資資金來源:97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469,097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14,690,9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無償配發新股每仟股配發30 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或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股率已加計上櫃前現金增資之4997仟股。 (2)本公司嗣後因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而使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 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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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4 | 台驊國際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內容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新台幣14,690,97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3元,計算至 元為止。 (2)現金股利:新台幣58,763,859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 (3)合計: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紅利新台幣940,685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2)董監事酬勞新台幣2,822,054元。 (3)配股配息率已加計上櫃前現金增資之4997仟股。 (4)現金及股票股利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 、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5)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 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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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4 | 擎泰科技 | 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從事競業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熊福嘉先生 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熊福嘉先生許可從事 擎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經理人 。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經理人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於98/03/24日之 董事會經主席徵求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 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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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4 | 擎泰科技 | 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八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管活 館401室)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監察人查核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 (3)其他報告事項。 2.承認事項: (1)提請承認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九十七年盈餘分配案。 3.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盈餘轉發行新股案。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保證管理辦法』。 (5)選舉事項: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 (6)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限制。 (7)其他議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配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股東提案權之修訂, 爰訂九十八年四月十三日至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為受理股東提 案期間,受理提案後,另擇期召開董事會,並依公司法第172條 之1審議是否列為議案。受理提名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篤行一路 六號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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