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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威力能源 | 公告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訂價日、私募價格、繳款期間及基準日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交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 應募人名單詳私募專區之公告內容。 4.私募股數或張數:19,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新台幣195,13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依規定,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日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 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 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 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 每股淨值。 2.價格訂定係以本公司之營運績效、未來展望及近期市場價格為 考量,由於私募有價證券其轉讓時點、轉讓對象及數量均有限制 考量時間風險及流動性因素,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為限。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 當時法令、市場狀況或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募集大陸新廠建廠資金,因應未來業務成長之需求,預計可達 成強化公司競爭力之效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的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 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2/04/10 11.參考價格:新台幣12.837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10.27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法令規定外,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02/04/15~102/04/24。 (2)本次私募基準日:102/04/24 (3)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擬 授權董事會於限制轉讓期滿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 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4)有關私募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及其他 相關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改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客觀環境之影響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得依當時市場狀況全 權處理之。<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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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台灣浩鼎生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329,113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3,291,13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158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計949,366股 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之85%, 計5,379,747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 訂定認股基準日、繳款期、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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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泰碩電子 | 修正101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附註揭露事 |
修正101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附註揭露事項中「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1.事實發生日:102/03/12 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修正101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附註揭露事項中 「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6.因應措施:將重新更正後上傳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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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台灣浩鼎生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民國102年度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民國102年度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辨法」,並據此授予員工認股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 2.發行期間: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提出申報生效 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並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 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 具表決權股數超過50%之子公司及分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 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 績效、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貢獻及發展潛力等因素為決定原則,由總經理擬訂 轉呈董事長核准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 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4,700,000 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4,700,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4,7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 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 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但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則認股 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十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 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 不得轉讓,但遇認股權人死亡時,其法定繼承人取得認股權利者則 不在此限。 2.認股權憑證不得質押、贈與他人或作為其他方式之處分。 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 比例行使認股權: -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 屆滿2年(即第3年起)50% - 屆滿2年後起24個月 每屆滿一個月,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則增加1/48, 屆滿3年 75% - 屆滿4年(即第5年起)100% 4.認股權人自本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經本公司認定有違反勞動契約或 工作規則或與本公司間之合約或本公司規定時,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 5.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就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資遣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9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 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2.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 本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日 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 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 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但仍以 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 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 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辦法第 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 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二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2)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法定 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辦法 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 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二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其已授予 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6.認股權人或其法定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 放棄認股權利。 7.若前述所載認股期間適逢本公司依法暫停過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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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台灣浩鼎生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黃秀美總經理競業禁止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秀美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台灣微脂體之獨立董事;(2)安成國際藥業之獨立董事; (3)太景生物科技之獨立董事; (4)生寶集團之顧問。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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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台灣浩鼎生技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4/1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許友恭/本公司執行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秀美/本公司營運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6.新任生效日期:102/04/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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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台灣浩鼎生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一年度財務報表 |
1.事實發生日:102/04/10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一年度財務報表,資訊如下: 營業淨損:(284,102)仟元 本期淨損:(255,275)仟元 每股純損:(1.95)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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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台灣浩鼎生技 | 浩鼎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97號11樓 (元富證券教育訓練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 101年度營業報告。 (二) 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 (四)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之調整 情形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 民國101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 民國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一)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三) 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四)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六)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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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億泰興電子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10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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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億泰興電子 | 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調整之情 |
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調整之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數額報告。
1.事實發生日:102/04/10 2.公司名稱: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櫃買中心99年12月9日證櫃監字第0990030043號函辦理, 揭露國際會計準則對本公司財務報告項目之影響。 6.因應措施: (1)董事會通過日期:102年4月10日。 (2)本公司自102年度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因轉換致102年1月1日 累積虧損減少新台幣2,295仟元,本公司股東權益項下並無未實現重估 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項目,故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102年1 月1日累積虧損減少新台幣 2,295仟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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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億泰興電子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1號5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 (2)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 公積數額報告。 (4)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 (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 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送達。 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29號3樓(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持有記名股票滿一千股以上之各股東,屆 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補發(電話: 02-2181-2621)。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的 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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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紘通企業 興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10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896107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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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紘通企業 興 |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召開股東會相關事宜(議程內容)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三、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樓之7∼10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 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可分配盈餘之調整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 承認事項 (1)101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101年度盈虧撥補承認案 (三). 討論暨選舉事項: (1)本公司擬提撥資本公積轉增資案 (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補選一席監察人案 (四). 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3/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03月23 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 寄者以民國102年03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含標點符號)為限,超過一項 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3)受理期間:102年3月15日起至101年3月2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 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2年3月25日 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 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 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現場或 掛號郵寄者均需於受理期限內送達者為限)。 (4)受理處所: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 樓7~10號,電話:02-8976-9168#869。) (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 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7)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 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 知書。 (8)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九時卅分。 (9)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22(星期三)上午十時整<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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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紘通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896,107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28,961,0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得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逾期未申請歸併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至元止( 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業務成長、強化資本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新股,俟提請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定 增資配股基準日,本次增資計畫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客觀環境或營 運需要,須予以變更時,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 權處理之。<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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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紘通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1年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 |
1.事實發生日:102/04/10 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事項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通過本公司101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 101年財務報告摘要如下: 營業收入 607,197仟元 毛利 86,772仟元 稅後淨利(損) (58,151)仟元 每股稅後盈餘(虧損) (2.29)元 101年合併財務報表摘要如下: 營業收入 757,966仟元 毛利 89,234仟元 合併總淨利(損) (58,151)仟元 每股稅後盈餘(虧損) (2.29)元<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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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柏登生醫 未 | 本公司依據「生技新藥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及其相關規定,經由經 |
本公司依據「生技新藥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及其相關規定,經由經濟部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2/04/10 2.公司名稱:柏登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本公司101年9月27日柏登字第1010030號申請書及經濟部102年3月7日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事項審議102年度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2)依經濟部102年4月8日經授工字第10220409300號函辦理。 (3)經審定,本公司研究發展之「視原膠原蛋白基質」(Ologen Collagen Matrix) 及「生物眼角膜」(Biocornea)符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 「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營 利事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及「經濟部核准生技新藥 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要點」第2點等規定,核准為生技新藥公司,適用上 述各條款之相關獎勵措施。 (4)本核准期限為自發文之次日起五年內有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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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正勛實業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二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市永平路607巷11號(本公司二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一○一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對韓國投資情況報告。 4.本公司對中國大陸投資情況報告。 5.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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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泓辰材料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召開日期及召集事由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40鄰龍園五路21號1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暨民國一○二年營業計劃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財務報告書報告。 3.公司資產減損情形報告。 4.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5.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 及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民國一○一年度虧損撥補表。 (三)討論事項【一】 1.修訂本公司章程。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程序。 (四)選舉事項 1.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討論事項【二】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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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泓辰材料 未 | 公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自102年04月17日起終止本公司興櫃股票櫃檯 |
公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自102年04月17日起終止本公司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1.事實發生日:102/04/10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04月10日證櫃審字第 10200065582號函,本公司因輔導推薦證券凱基證券(股)公司辭任本公司主辦 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情事,櫃買中心自 102年04月17日起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實際終止交易日期為102年04月17日 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將會儘速申請恢復交易,對於股東 所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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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 鑫禾科技 | 公告本公司102.04.16召開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2/04/1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04/1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松壽路2號(台北君悅大飯店3樓凱悅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將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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