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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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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泰茂實業 | 公告本公司股票終止興櫃買賣及轉上櫃買賣 |
1.事實發生日:102/04/17 2.公司名稱:泰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2月5日證櫃審字 第10201001161號函核准上櫃申請。 (2)本公司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40,000,000元,發行 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 年3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08625號函核准。 (3)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定上櫃買賣開始日為102年 4月18日,業經102年4月17日證櫃審字第10200077032號函核准於102年4月18日 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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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久尹 公 | 公告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期間屆滿 |
1.事實發生日:102/04/17 2.公司名稱:久尹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2/01/29董事會決議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預定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2)原預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0,740,000元。 (3)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2/02/18~102/4/17 (4)原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000股。 (5)原預定買回之區間價格: 每股新台幣5.01元至10.74元之間。 但若股價已低於此區間價格之下限,仍得繼續買回。 (6)本次實際買回期間屆滿或執行完畢之日期:102/04/17 (7)本次已買回之數量:800,000股。 (8)本次已買回股數總金額:新台幣5,323,381元。 (9)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新台幣6.6542元。 (10)本次買回股數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1.2146%。 (11)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1,945,000股。 (12)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9530%。 (13)買回期間屆滿未執行完畢之原因:已執行完畢,不適用。<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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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達鴻先進科技 | 補充本公司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光復路12號(本公司)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民國101年度已赴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情形報告 (四)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五)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數額之報告(增列) 二、承認事項 (一)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表案 (二)民國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二)修訂「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三)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四)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 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3/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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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大信行銷 未 | 公告本公司一0二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2/04/1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02年04月1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事項如后: 一.本公司擬自102年10月1日起終止經營有線電視業務,以同年9月 30日為最後營業日。若因NCC准予備查時間有礙難執行時,同意授權 董事會另訂終止經營日及最終營業日。為確保收視戶之收視權益 ,擬於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與慶聯有線電視公司 洽商相關客戶轉接服務事宜。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原則上照案通過,惟就實際執行 本終止經營有線電視業務案之相關細節,包括向NCC提出否、時程等 ,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營運情形辦理之。 二.NCC准予終止經營有線電視業務備查後,擬將相關有線電視纜 線設備及相關器材售予慶聯有線電視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並授權 董事長議定交易細節及簽署相關契約文件。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原則上照案通過,惟就實際執行本案 之相關細節,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營運情形辦理之。 三.為配合營業項目之調整,擬修訂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定名為 大信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原則上照案通過,惟因本公司終止 經營有線電視業務尚待董事會視實際經營情形決議及目的主管機關 之核准等情,本案實際執行與否及時程,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營運情 形向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之。 四.為簡化公司相關作業流程,擬於本公司終止經營有線電視業務後 ,向主管機關提出撤銷公開發行之申請。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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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旭東機械工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新增議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后里區后科南路30號(本公司總公司)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改「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新增議案)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承認101年度盈虧撥補案。(修改議案內容)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擬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新增議案) (2)擬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新增議案) (3)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新增議案) (4)擬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新增議案) (5)增選本公司第九屆董事二席案。(新增議案) (6)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新增議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04月26日至102年06月24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最後過戶日為102年04月25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 04月25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巿忠孝東路 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04 月12日起至民國102年04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欲辦理提案之股東 請於102年04月22日下午4時前將書面提案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或以掛號送(寄)達本公 司財務部(台中市后里區后科南路30號,聯絡電話(04)25561000;聯絡人陳志柱)郵寄者 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並加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 案及原留印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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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興雙和 | 公告本公司一0二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2/04/1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02年04月1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事項如后: 一.本公司擬自102年10月1日起終止經營有線電視業務,以同年9月 30日為最後營業日。若因NCC准予備查時間有礙難執行時,同意授權 董事會另訂終止經營日及最終營業日。為確保收視戶之收視權益 ,擬於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與新視波有線電視公司 洽商相關客戶轉接服務事宜。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原則上照案通過,惟就實際執行 本終止經營有線電視業務案之相關細節,包括向NCC提出否、時程等 ,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營運情形辦理之。 二.NCC准予終止經營有線電視業務備查後,擬將相關有線電視纜 線設備及相關器材售予新視波有線電視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並授權 董事長議定交易細節及簽署相關契約文件。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原則上照案通過,惟就實際執行本案 之相關細節,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營運情形辦理之。 三.為配合營業項目之調整,擬修訂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定名為 興雙和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原則上照案通過,惟因本公司終止 經營有線電視業務尚待董事會視實際經營情形決議及目的主管機關 之核准等情,本案實際執行與否及時程,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營運情 形向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之。 四.為簡化公司相關作業流程,擬於本公司終止經營有線電視業務後 ,向主管機關提出撤銷公開發行之申請。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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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京鼎精密科技 | 公告本公司監察人辭職 |
1.發生變動日期:102/04/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柏松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茲因業務繁忙請辭監察人一職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28-103/06/27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2/04/17收到黃柏松監察人之辭職書,其監察人任期 至102/04/30止。<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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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泰茂實業 | 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現金增資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02/04/17 2.公司名稱:泰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4,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4元, 總計新台幣56,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東台南分行。 (3)現金增資基準日:102年04月17日<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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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榮眾科技 未 | 補充公告本公司召開102年度股東常會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0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營區八德路17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 (2)101 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報告。 (4)報告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可分配盈餘之影響及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102/04/17董事會新增提案】 (2)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3)討論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之競業禁止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0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0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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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榮眾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蔡裕民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損及本公司利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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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榮眾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4/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許澤東 榮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蔡裕民 榮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5.異動原因:公司職務晉升 6.新任生效日期:102/04/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茲因公司內部職務調動,原許澤東總經理調任負責國際業務之 副總經理,總經理一職由蔡裕民副總經理升任。<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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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榮眾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2/04/1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許澤東、本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蔡裕民、本公司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公司內部職務調動 7.生效日期:102/04/17 8.新任者聯絡電話:蔡裕民(06)653-3966#15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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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相互 興 | 公告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 |
1.事實發生日:102/04/1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Hsiang Hu Technology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907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0248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965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8990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974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週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8545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736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背書保證公司之銀行融資額度解除 (2)日期: 被背書保證公司之銀行融資額度解除收回背書保證本票或保證書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93815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62735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6.8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4.6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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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三福化工 | 更正102年1~3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
1.事實發生日:102/04/17 2.公司名稱:三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02年1~3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1)更正102年1月背書保證明細表如下: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誤值為新台幣77,025(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148,026(仟元)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誤值為新台幣77,025(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148,026(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誤值為新台幣47,490(仟元),更正為新台幣77,025(仟元)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誤值為4.68%,更正為9.00% (2)更正102年2月背書保證明細表如下: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誤值為新台幣77,280(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148,546(仟元)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誤值為新台幣77,280(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148,546(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誤值為新台幣47,620(仟元),更正為新台幣77,280(仟元)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誤值為4.70%,更正為9.03% (3)更正102年3月背書保證明細表如下: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誤值為新台幣77,855(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149,590(仟元)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誤值為新台幣77,855(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149,590(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誤值為新台幣48,030(仟元),更正為新台幣77,855(仟元)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誤值為4.06%,更正為7.80% 6.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公告數字更正,對公司財務並無影響。<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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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7 | 三福化工 | 更正101年8~12月背書保證餘額明細表 |
1.事實發生日:102/04/17 2.公司名稱:三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01年8~12月背書保證餘額明細表 (1)更正101年8月背書保證明細表 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累計餘額:誤值為新台幣50,881(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77,818(仟元) 本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累計餘額:誤值為新台幣50,881(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77,818(仟元) (2)更正101年9月背書保證明細表 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累計餘額:誤值為新台幣49,802(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76,167(仟元) 本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累計餘額:誤值為新台幣49,802(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76,167(仟元) (3)更正101年10月背書保證明細表 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累計餘額:誤值為新台幣44,991(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75,959(仟元) 本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累計餘額:誤值為新台幣44,991(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75,959(仟元) (4)更正101年11月背書保證明細表 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累計餘額:誤值為新台幣39,224(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75,543(仟元) 本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累計餘額:誤值為新台幣39,224(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75,543(仟元) (5)更正101年12月背書保證明細表 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累計餘額:誤值為新台幣85,804(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145,404(仟元) 本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累計餘額:誤值為新台幣85,804(仟元), 更正為新台幣145,404(仟元) 6.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公告數字更正,對公司財務並無影響。<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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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6 | 鑫禾科技 | 依櫃買中心指示澄清102年04月17日工商時報B3版之部份新聞內容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 2.報導日期:102/04/17 3.報導內容:詳102年04月17日工商時報B3版之部份新聞內容。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針對工商時報B3版:”預估鑫禾今年獲利持平,EPS約6元” 本公司澄清如下:有關獲利之預期,純屬法人預估,並經媒體引用,非由本公司對 外公佈之訊息。有關獲利之資訊,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主, 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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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6 | 磐儀科技 |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53,860,000元,發行普通股5,386,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3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0775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磐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3.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4.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5.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6.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7.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00號10樓。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2年9月22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1年5月24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自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至一○四年五月二十三 日止。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 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38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807,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計4,579,000股依證 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 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 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57,800,19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45,780,019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公司營運資金。 (十)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股款代收機構: 1.員工認股:玉山銀行連城分行 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2年04月23日至102年04月26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2年04月24日至102年04月26日 (十三)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2年04月29日至102年04月30日 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2年04月29日 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2年05月02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2年5月03月 (十四)主辦承銷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
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
發放日。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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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6 | 台灣電力 公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交付102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公告序號:1 主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交付102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公告內容: 依據: 一、本公司第647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4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0285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252條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票面金額:發行總額為新臺幣131億元整,分為甲類、乙類及丙類3種。甲類5年期無擔保普 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60億元整,乙類7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34億元整,丙類10年期無擔 保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37億元整。債券面額均為新臺幣100萬元整。 三、公司債之利率及付息方式: 1.甲類:年利率1.28%,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2.乙類:年利率1.39%,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3.丙類:年利率1.53%,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以每百萬元為單位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甲類5年期、乙類7年期及丙類10年期均為到期一次還本。 五、償還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公司債各期應償付之本金及應付之利息將由各年度營運資金或金融機構借款 支應,並由本公司按年列入年度預算按期償付。 六、公司債募得債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配合政府經建計畫,吸收民間資金擴充電力設備。 七、前已募集未償還公司債金額:截至102年03月18日止公司債未償還之數額為新臺幣4,297億9,000萬元。 八、公司債發行之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金額:101年12月底股份總額為400億股,每股10元,已發行330億股,計新 臺幣3,300億元,股款金額已收足並奉准登記。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101年12月底):新臺幣2,799億1,894萬5,536元整。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之機構名稱及地址: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20號)。 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無。 十四、擔保種類:無。 十五、保證機構:無。 十六、簽證機構:無。 十七、募集及交付期間:甲類及乙類於102年5月6日募集發行、丙類於102年5月3日募集發行,款券並於發行日當日 交付。 十八、本公司並無公司債或其他債務之違約及遲延支付本息情事。<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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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6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票發放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票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一○二年現金增資210,97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109,710,000元整,業經呈奉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2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05023號函核准在案,及經濟部102年03月21日經授商字102010 499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發行普通股股票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 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97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730,000,000元。 (二) 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210,97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09,710,000元。 (三) 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 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五) 股票過戶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2年04月19日(星期五)開始發放,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 敬請各股東憑寄發之「102年增資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 (02)2389-2999)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9:00 至17:00)。 四、除發函與股東外,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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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6 | 欣訊科技 興 | 董事會分發股利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董事會分發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3,991,94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2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費用化金額合計新台幣305,883元。 (2)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14,118元。 (3)擬配發董監事酬勞現金新台幣91,765元。 (4)本次現金股利分派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擬授權由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及現金股利分派日,個別股東分 派現金股利總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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