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13/4/18 | 虹堡科技 | 更正本公司公告101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中100年度基本每股 |
更正本公司公告101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中100年度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
1.事實發生日:102/04/18 2.公司名稱:虹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申報101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中100年度基本每股盈餘 及稀釋每股盈餘誤植,重新修正後申報。 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重新修正後申報。 100年度基本每股盈餘: 稅前: 更正前為 $4.15 更正後為 $3.61 稅後: 更正前為 $3.30 更正後為 $2.87 100年度稀釋每股盈餘: 稅前: 更正前為 $4.05 更正後為 $3.53 稅後: 更正前為 $3.22 更正後為 $2.81<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旭東機械工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補充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后里區后科南路30號(本公司總公司)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改「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4)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 之報告。(補充公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承認101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擬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2)擬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3)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4)擬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5)增選本公司第九屆董事二席案。 (6)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04月26日至102年06月24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最後過戶日為102年04月25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 04月25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巿忠孝東路 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04 月12日起至民國102年04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欲辦理提案之股東 請於102年04月22日下午4時前將書面提案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或以掛號送(寄)達本公 司財務部(台中市后里區后科南路30號,聯絡電話(04)25561000;聯絡人陳志柱)郵寄者 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並加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 案及原留印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瑞基海洋生物科技 | 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1.事實發生日:102/04/18 2.公司名稱:瑞基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1)本公司民國102年股東常會獨立董事提名期間: 民國102年3月27日至102年4月5日止。 (2)下列獨立董事被提名人之資格條件,業經本公司102年4月18日董事會審查通過並列 入民國102年股東常會選任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茲將相關資料公告如下: 獨立候選人名單: (1)姓名:吳子聰 學歷:世新大學報業行政學系 經歷:達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現任:達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持有股數:0股 (2)姓名:林春山 學歷:國立大甲高工電訊科 經歷:野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現任:野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持有股數:0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大眾電腦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轉投資之子公司 |
1.事實發生日:102/04/1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轉投資之海外子公司 Wincircle Technologic System Inc 3.因應措施:授權董事長 全權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海外子公司Wincircle Technologic System Inc 係本公司為轉投資大陸蘇州綜訊電腦集成有限公司需求而設立, 現投資大陸架構由間接投資變更為直接投資,並已102年3月26日 經投審會准予備查投資架構變更案,依照公司整體規劃,擬予將 Wincircle Technologic System Inc辦理註銷。<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F-環宇通訊半導體控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
1.事實發生日:102/04/1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2/02/0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102年02月0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公告第二次修訂後之 101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及其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等相關內 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依相關法令規定及配合公司實際業務需要,第三次修訂本公司 101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變更通過,修改後員工 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全文如下: 一、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 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中華民國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發布之「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準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四章」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 法。 二、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 期由董事長訂之。 三、認股權人 以認股權發行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及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 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 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 第一項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96.12.26.金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 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 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 一。 四、發行總數 發行總額為3,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之普通股1,000股。因認股權 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3,000,000股。 五、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 1.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興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 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 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2.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上市(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 股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自發行日起十年,不得轉讓、設質、贈與他人或作為其 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或本辦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 使之認股權視同棄權,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 1.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就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 之五十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2.就剩餘百分之五十的員工認股權憑證部分,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之 後的二十四個月內,可就剩餘百分之五十的員工認股權憑證部分,按月依比例行 使認股權利。 (三)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情事 ,或違反本辦法規定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之全部或一部予 以收回並註銷。 (四)認購股份之種類: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五)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及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或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天或中華民國法令所定法定期間內 (以期間較長者為準)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 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者,視同放棄 其認股權利。如未經董事會核准加速(定義如后)時,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離職當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 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 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 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 權利。 3.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應自 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天或中華民國法令所定法定期間內(以期間較長者為準) 行使認股權,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 序往後遞延,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 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條第(二)項所規定之認股權行使時程及比例之計 算,應於留職停薪期間中暫停計算,並於員工復職後接續計算,但仍應受本條第 (二)項所定十年期 |
|
2013/4/18 | F-環宇通訊半導體控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8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0元發行,即無現金對價之無償配發予員工。 3.預計發行總額(股):本公司普通股1,824,529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既得條件:員工自被給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可分別達成既 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1.獲配屆滿一年,可既得股份比例50%。 2.獲配屆滿二年,可既得股份比例50%。 3.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 情事,或違反本辦法規定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予以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 本辦法所稱給予、獲配及屆滿時程起算日為當次增資基準日。 (二)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或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之解僱: 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生效日起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 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退休: 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自退休日起或被給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屆滿一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視為依本條第(二)項既得條件之時程比例達 成既得條件,或得由董事長核定其自退休日起達成所有既得條件。 3.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本 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復職日 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4.一般死亡: 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 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於離職日起或被給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 準),視為依本條第(二)項既得條件之時程比例達成既得條件。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繼承人於被 繼承員工死亡當日起或被給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 為準),視為依本條第(二)項既得條件之時程比例達成既得條件。 6.資遣: 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 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7.調職: 如員工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其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為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董 事長於本條第(二)項既得條件之時程比例範圍內核定其達成既得條件比例及時 限。 (三)員工依本辦法獲配新股後,如因併購,本公司將為被合併消滅公司、被分割公司或 被收購公司時,特定員工於併購基準日之停止過戶/利益基準日前一日,其尚受限 制之股份視同全數達成既得條件。 5.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員工及從屬公司之員工為限。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 將參酌其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 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惟具董事及(或)經理人身 分者或有適用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二)單一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加計其累計被給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合計數,不得 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其累計被給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 ,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 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目前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為36,490,587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 之比率為5%,二年費用化總數約計34,246千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以所訂既得條件及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計算,2013年、2014年及2015年之各年費用對每 股盈餘稀釋分別約為新台幣0.35元、0.46元及0.11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 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除前述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 |
|
2013/4/18 | F-環宇通訊半導體控 | 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18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南茂科技 | IC封測大廠 - 南茂科技登錄興櫃 |
1.事實發生日:102/04/18 2.發生緣由:IC封測大廠-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8150,以下簡稱南茂科技) ,將於明日(4/19)正式登錄興櫃掛牌交易,主辦券商元大寶來證券表示,南茂已於 日前申報輔導並積極規劃在年底前送件申請上市,將為國內IC封測族群再添新兵。 受惠於消費性電子及大尺寸液晶面板(LCD panel)市場的需求,整體LCD驅動IC市場 成長相當強勁。南茂科技去年合併營收達新台幣192.2億元,較100年度同期增加 5.54%,隨著營業規模成長、成本結構改善及折舊攤提費用逐年降低,南茂科技 獲利能力逐步向上攀升,合併稅後淨利從新台幣1.8億元激增至新台幣12.1億元 ,成長幅度高達7倍,基本每股稅後盈餘從新台幣0.43元成長至新台幣1.33元。 南茂科技成立於民國86年7月,目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4.3億,主要業務為 從事各種積體電路之封裝及測試服務,主要封裝產品包括記憶體IC、液晶顯示器 驅動IC及邏輯/混合訊號IC。目前已在台、中、美等地共取得了800餘個技術專利 ,南茂科技經營團隊累積多年半導體封測的產業經驗,管理實務能力佳,目前 生產基地有竹科廠、台南廠、竹北廠及湖口廠,能提供記憶體及LCD 驅動IC全程 後段(Turnkey)製造服務,產能及規模皆具有優勢。 展望未來,記憶體方面,在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的引領與上游供應商不再 積極擴產等影響下,102年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和快閃記憶體(Flash)市場 ,價格與需求預期將會有穩定成長。LCD驅動IC方面,隨著多媒體平板電腦、智慧型 手機、液晶電視等消費性電子趨向於大尺寸螢幕及高解析度的規格趨勢,LCD驅動 IC的需求將持續地成長,進而帶動LCD驅動IC封測產業。目前,南茂科技在LCD驅動 IC封測領域屬寡占性廠商的一員,可望因此受惠,促使營運獲利持續成長。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正淩精密工業 | 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 |
1.事實發生日:102/04/18 2.公司名稱:正淩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基隆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臺灣銀行天母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汐止分行<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正淩精密工業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02/04/18 2.公司名稱:正淩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3)連絡電話:02-27186425<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F-環宇通訊半導體控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2/04/1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余有崇/本公司業務單位副總 代理發言人:王興國/本公司研發單位資深副總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安寶信/本公司總執行長暨總裁 代理發言人:余有崇/本公司業務單位副總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2/04/18 8.新任者聯絡電話:(01)3105307274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天威保全 未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變動 |
1.董事會決議日:102/04/1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文山;天威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正曉;天威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6.新任生效日期:102/05/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微邦科技 興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 2.報導日期:102/04/17 3.報導內容:…,法人估計獲利可望持續倍增,再衝新高,估計每股盈餘上看3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任何財務預測資訊,該訊息係 屬媒體自行分析。有關本公司財務資訊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之訊息為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三福化工 | 代孫公司薩摩亞福星控股有限公司公告處分大陸投資股權案。 |
1.事實發生日:101/11/2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間接方式處分大陸投資事業 「杭州格林達化學有限公司」股權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人民幣22,0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杭州格林達化學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16,666.7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四甲基氫氧化胺/四乙基氫氧化胺製造及加工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137,164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28,387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2,276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非關係人交易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預計處分利益約NT$39,051仟元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雙方約定完成事項進度分期收款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因中方外資投資限額規定,與本公司情商出讓予 杭州金貝爾投資有限公司及顧及雙方長期良好合作情誼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否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14,278,062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52.14%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3.21%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25.35%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2,871,657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47.00%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1.92%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22.86%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27,390,603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新台幣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三福化工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增加大陸投資案。 |
1.事實發生日:101/11/2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經由第三地區投資設立之子公司 對大陸轉投資持股50%之合資公司「三福明(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增資人民幣30,000仟元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人民幣30,000仟元(約美金4,761,905)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三福明(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3,000,00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9,523,810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各類化學品買賣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8,520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2,123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1,500,000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三福明(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透過第三地地區轉投資之持股50%合資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現金增資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股權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否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14,278,062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52.14%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3.21%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25.35%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2,871,657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47%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1.92%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22.86%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NT$27,390,603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新台幣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三福化工 | 代大陸合資公司公告資本公積轉增資案。 |
1.事實發生日:101/8/3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合資公司三福明(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849,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三福明(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1,302,00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849,000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各類化學品買賣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8,520,431.42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2,122,999.28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651,000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三福明(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透過第三地地區轉投資之持股50%合資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資本公積轉增資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股權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否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9,516,157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5.66%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9.04%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17.34%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8,109,752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0.39%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7.7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14.78%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27,390,603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新台幣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儀測科技國際 | 儀測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2/04/18 2.發生緣由: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擬訂定於102年06月28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於儀測科技國際 股份有限公司大會議室召開。 二、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8 三、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 四、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82-8號7樓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赴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4)修正「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5)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6)可分配盈餘調整情形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案。 (2)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101年度盈餘轉增資案。 (2)本公司獨立董事增選案。 (3)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5)本公司初次申請上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承銷案。 (6)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六、停止過戶起迄日期:102年4月30日起至102年6月28日。 七、股東會提案:受理期間:民國102年4月26日起至民國102年5月6日止。 受理提案處所:儀測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82-8 號7樓,電話:(02)-8512-4888#316<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儀測科技國際 | 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2/04/18 2.發生緣由: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為符合公司治理精神並強化本公司董事會結構,本公司擬於 民國102年06月28日召開股東常會選任獨立董事,其獨立董事任期為民國102年03月 21日至民國104年05月20日止。 二、訂定受理股東提名權相關事宜如下: 1.提名資格:依公司法192 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2.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 3.受理期間:自民國102年04月26日起至民國102年05月06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之 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05月06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 式,以便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儀測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82-8號7樓 電話:(02)8512-4888#316 4.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 董事之承諾書、獨立董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 文件。 5.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及兼職限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 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規定。 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 A.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B.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C.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D.未檢附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4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7.其他說明:本公司擬於102年5月7日至102年5月16日間召開董事會審議獨立董事名單, 並將其學歷、經歷、持有股份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微邦科技 興 | 上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2/04/1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04/1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元富證券(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11樓 大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上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microbase.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13/4/18 | F-眾達 | 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法人座談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2/04/1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04/1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3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永豐金證券:台開大樓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22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中國大陸城鎮智慧化發展趨勢與商機」。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