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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1 | 法德生技藥品 公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部份新聞內容 2.報導日期:109/03/11 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財訊快報財訊新聞) ”法德藥...,預計3月底前全中國一半以上的省份可以完成公示,營收將可逐月 穩定成長。”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前述報導中有關本公司銷售藥品狀況,係屬 媒體臆測推估,相關訊息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資訊為準, 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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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佳聯有線電視 公 |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事實發生日:109/03/1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9/03/1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曾彥霖、內部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09/03/10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業經109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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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9/03/09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定價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0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09 (0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0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應募人資格條件應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 B.本次擬洽定應募人之名單及其與本公司之關係: ------------------------------ ------------------ 洽定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 ------------------ 卓賦股份有限公司 無關係 ------------------------------ ------------------ 銓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股東 ------------------------------ ------------------ 璽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股東 ------------------------------ ------------------ (04)私募股數或張數:108,000,000股。 (05)得私募額度: A.於不超過16億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 B.本公司為因應營運建置所需資金,擬採現金增資募集發行普通股、私募普 通股、私募可轉換特別股或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方式 合計於不超過新台幣160億元或等值外幣額度內籌募資金,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 相關法令規定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辦理。 (0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私募價格之訂定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百分之八十或其面額 (取其較高者)為訂定依據。參考價格為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 B.實際私募價格: a.依上述定價依據,本公司以108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 告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4.41元為參考價格。 b.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09年03月09日為定價日,訂定實際私募價格為 新台幣10元,未低於面額,私募價格應屬合理。 (0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財務能力,以因應未來營運所需。 (0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過去一年以來資本市場現況、以及籌募資本之 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加上私募有價證券受 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 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0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109/03/09。 (11)參考價格:4.4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 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情形外,不得再 行賣出。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本次私募繳款期間: 依法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但需經主管 機關核准者,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惟 本私募普通股案已獲股東會授權分次辦理,且各分次私募之金額皆不影 響原私募計畫案(包括但不限於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之執行,亦無 所收股款未能符合股東會通過辦理私募有價證券之決議情形,故本次私 募普通股倘無法於前述繳款期間完成股款收足作業,本公司應參照經濟部 10502005270號函令,於增資基準日前再行召開董事會決議修正發行新股 數額及增資基準日,以本次實際認繳私募股款之金額辦理增資,並向經 濟部辦理變更登記。 B.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 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 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 一切發行相關事宜。 C.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相關限制,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主管機關相 關法令函釋辦理。 D.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募 資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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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9/03/09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定價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0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09 (0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0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應募人資格條件應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 規定。 B.本次擬洽定應募人之名單及其與本公司之關係: -------------------------- ------------------------------------ 洽定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 ------------------------------------ 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暨持股超過10%之股東 -------------------------- ------------------------------------ 頂安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董事為該股東之 代表人 -------------------------- ------------------------------------ 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董事為該股東之 代表人 -------------------------- ------------------------------------ (04)私募股數或張數:400,000,000股。 (05)得私募額度: A.於不超過16億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 B.本公司為因應營運建置所需資金,擬採現金增資募集發行普通股、私募普 通股、私募可轉換特別股或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方式 合計於不超過新台幣160億元或等值外幣額度內籌募資金,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 相關法令規定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辦理。 (0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私募價格之訂定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百分之八十或其面額 (取其較高者)為訂定依據。參考價格為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 B.實際私募價格: a.依上述定價依據,本公司以108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 告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4.41元為參考價格。 b.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09年03月09日為定價日,訂定實際私募價格為 新台幣10元,未低於面額,私募價格應屬合理。 (0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財務能力,以因應未來營運所需。 (0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過去一年以來資本市場現況、以及籌募資本之 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加上私募有價證券受 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 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0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109/03/09。 (11)參考價格:4.4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 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情形外,不得再 行賣出。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本次私募繳款期間: 依法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但需經主管 機關核准者,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惟 本私募普通股案已獲股東會授權分次辦理,且各分次私募之金額皆不影 響原私募計畫案(包括但不限於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之執行,亦無 所收股款未能符合股東會通過辦理私募有價證券之決議情形,故本次私 募普通股倘無法於前述繳款期間完成股款收足作業,本公司應參照經濟部 10502005270號函令,於增資基準日前再行召開董事會決議修正發行新股 數額及增資基準日,以本次實際認繳私募股款之金額辦理增資,並向經 濟部辦理變更登記。 B.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 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 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 一切發行相關事宜。 C.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相關限制,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主管機關相 關法令函釋辦理。 D.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募 資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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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佳聯有線電視 公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8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
1.事實發生日:109/03/10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35,592元 (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3,559,261元 (3)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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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大揚有線電視 公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配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
1.事實發生日:109/03/10 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年03月10日董事會 決議通過108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91,242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0元, 前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與108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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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一次私募乙種特別股』定價及相關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一次私募乙種特別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9/03/09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一次私募乙種特別股發行定價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0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09 (0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可轉換特別股 (0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應募人資格條件應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 B.本次已洽定之部份應募人名單及其與本公司之關係: ------------------------------ ------------------ 洽定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 ------------------ Lotus Global Investments Ltd 無關係 ------------------------------ ------------------ Alpha Absolute Value Fund 無關係 ------------------------------ ------------------ (04)私募股數或張數:200,000,000股。 (05)得私募額度: A.於不超過16億股額度內辦理私募可轉換特別股。 B.本公司為因應營運建置所需資金,擬採現金增資募集發行普通股、私募普 通股、私募可轉換特別股或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方式 合計於不超過新台幣160億元或等值外幣額度內籌募資金,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 相關法令規定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辦理。 (0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私募價格之訂定依據: 私募可轉換特別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 據。理論價格則係考量發行條件之各項權利選定適當計價模型所計算之 有價證券價格,該模型應整體涵蓋並同時考量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 權利;如有未能納入模型中考量之權利,該未考量之權利應自發行條件 中剔除。 B.實際私募價格: 為確保本特別股得順利發行,並參酌國內特別股市場狀況,於符合股東 會決議之授權範圍,訂定本特別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本公司 委請博龍財金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理論價值評估,以109年02月24日為評價 基準日,每股理論價格為10.093元,本次私募特別股發行定價未低於理論 價格之八成(8.074元),應屬合理。 (0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財務能力,以因應未來營運所需。 (0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過去一年以來資本市場現況、以及籌募資本之 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加上私募有價證券受 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 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0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109/03/09。 (11)參考價格:10.09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乙種特別股之權利義務及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A.股息 a.本特別股股息率訂為年利率百分之四,依發行價格計算,於每年股東常 會承認財務報表後,依本公司章程第六條之二及第三十條規定,由董事 會每年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應發放之股息,各年度股息按當年度實 際發行日數計算發放之。 b.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本特別股股息,本公司得決 議不分派本特別股股息,本特別股股東不得異議。若某一年度無盈餘或 盈餘不足分派本特別股股息時,上述之本特別股股息應累積於以後有盈 餘年度優先補足。 B.本特別股收回 a.本特別股股東無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權利,但本公司得自 本特別股發行滿一年之翌日起,隨時按原發行價格加計累積積欠股息收 回本特別股之全部或一部。 b.本特別股未於發行期間辦理轉換成普通股者,本公司將於到期日按原發 行價格加計累積積欠股息收回之。 c.本特別股於收回時,截至收回日應發放之現金股利,按當年度實際發行 日數與全年度日數之比例計算。 d.屆期本公司如因客觀因素或不可抗力之情事以致無法收回本特別股之全 部或一部時或本公司自本特別股發行滿一年之翌日起收回本特別股一部 後,乃致仍有流通在外之本特別股尚未收回,其未收回之本特別股權利 ,將依本辦法之各發行條件延續至本公司全部收回為止。 C.賸餘財產分配 本特別股股東分派公司賸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及甲種特別股股 東,但本特別股之每股分派總額以不超過發行價格加計應付未付之股息。 本特別股除參與前述剩餘財產分派外,不得參加普通股之剩餘財產分派。 D.表決權與選舉權 本特別股股東於普通股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有被選舉為董事及監 察人之權利。 E.轉換普通股 本特別股自發行之日起算六個月內不得轉換,屆滿六個月之翌日起,本特 別股之股東得於轉換期間內申請部分或全部將其持有之特別股依壹股特別 股轉換為壹股普通股之比例轉換(轉換比例為1:1),轉換之最小單位為 壹股。本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後,其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本特別股轉 換年度股息之發放,則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與全年度日數之比例計算, 惟於各年度分派股息除權(息)基準日前轉換成普通股者,不得參與分派 當年度之特別股股息發放,但得參與普通股盈餘及資本公積之分派。 F.本公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本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新股 認股權。 G.減資 本特別股發行期間,倘因本公司擬減少資本以致本特別股股數應依比例減 少而損害本特別股股東權利時,除經普通股股東會決議外,仍應經本特別 股股東會之決議。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本特別股自發行之日起算六個月內不得轉換,屆滿六個月之翌日起,本特別 股之股東得於轉換期間內申請部分或全部將其持有之特別股依壹股特別股轉 換為壹股普通股之比例轉換(轉換比例為1:1),轉換之最小單位為壹股。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本特別股全數轉換成普通股後對股權可能稀釋約不超過4.02%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 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本次私募繳款期間: 依法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但需經主管 機關核准者,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惟 本私募可轉換特別股案已獲股東會授權分次辦理,且各分次私募之金額 皆不影響原私募計畫案(包括但不限於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之執行 ,亦無所收股款未能符合股東會通過辦理私募有價證券之決議情形,故 本次私可轉換特別股倘無法於前述繳款期間完成股款收足作業,本公司 應參照經濟部10502005270號函令,於增資基準日前再行召開董事會決 議修正發行新股數額及增資基準日,以本次實際認繳私募股款之金額辦 理增資,並向經濟部辦理變更登記。 B.本次私募可轉換特別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 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代表 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可轉換特別股之契約及文件,並 為本公司辦理一切發行相關事宜。 C.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相關限制,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主管機關相 關法令函釋辦理。 D.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募 資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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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北港有線 公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8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
1.事實發生日:109/03/10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 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21,741元 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2,174,070 元 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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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新永安有線電視 公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配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
1.事實發生日:109/03/10 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年0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8年度員工酬勞 新台幣352,010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0元,前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與108年 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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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新永安有線電視 公 |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
1.事實發生日:109/03/1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9/04/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職缺待補(陳素雯、副總經理代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慧琳、財務暨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09/04/01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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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台灣佳光 公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民國108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 |
1.事實發生日:109/03/10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 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本公司108年度無獲利,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員工及董監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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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中投有線 公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8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
1.事實發生日:109/03/10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 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62,562元 (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6,256,192元 (3)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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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大屯有線 公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8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
1.事實發生日:109/03/10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 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38,898元 (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3,889,741元 (3)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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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本公司決議召開一○八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6號17樓會議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民國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08年度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民國108年度決算表冊案。 (2) 本公司民國108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正「公司章程」案。 (2)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第七屆董事全面改選案。 (4)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本公司擬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3/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5/27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 司提出股東常會之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9年3月16 日起至民國109年3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於民國109年3月26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 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書面方式。書面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聯絡方式並加蓋股東印鑑或簽 名後,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親自或掛號函件寄送,並以 郵件送達日期為憑。 受理處所: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6 號15樓,電話:02-28086006)。 議案標準:是否列入議案標準,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 列為議案: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 未達百分之一者。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 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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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5995號函釋之應募人資格 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新股貳仟萬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現金增資得私募額度不超過貳仟萬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 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 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 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 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支應新藥各項適應症之三期臨床試驗及開拓 國際市場,及未來長期業務發展之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支應新藥各項適應症之三期臨床試驗及 開拓國際市場,因應未來長期業務發展之需求。如透過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方式籌資, 恐不易於短期間內順利取得所需資金,並考量私募方式於籌集資本方面相對具時效性、 便利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性,爰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免影響公司 正常營運。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 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於交 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 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 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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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訂價日等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應募集人名單詳 私募專區之公告內容。 4.私募股數或張數:1,310,000股 5.得私募額度:4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 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 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本公司以109年03月 10日為定價基準日,依上述定價方式計算,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每股34.89元。本次私 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範辦理,訂價之依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募集之資金係為因應公司新藥上市的化學合成製藥廠建置及營 運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支應新藥各項適應症臨床試驗及開拓國 際市場,因應未來長期業務發展之需求。如透過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方式籌資,恐不易 於短期間內順利取得所需資金,並考量私募方式於籌集資本方面相對具時效性、便利性 、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性,爰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免影響公司正常營 運。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03/10 11.參考價格:34.8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29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 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 於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但 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本次實 際增資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情形另行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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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8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未募集之額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8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未募集之額度於剩餘期間內將不繼續辦理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9/03/10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民國108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以私募方式辦理現 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 年內,分次辦理。因期限將屆,基於考量現有法令規範之時效性與可行性,決定未募集 完成之股數,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本私募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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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及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9/03/1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財務主管:林哲吉/本公司財務長 會計主管:林哲吉/本公司財務長 發言人:林哲吉/本公司財務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財務主管:陳美華/崧貿實業(股)公司稽核室資深經理 會計主管:陳美華/崧貿實業(股)公司稽核室資深經理 發言人:陳美華/崧貿實業(股)公司稽核室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公司營運所需之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9/3/10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808-600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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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和詮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09/03/10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09/03/10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8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08/01/01 至 108/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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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 和詮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02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20號1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8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108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三.董事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四.誠信經營守則修訂及增訂其施行細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遵循辦法案 五.企業社會責任守則修正案 (二)承認事項 一.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08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0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02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NA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 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09年03月26日至109年04月06日17時止 (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20號1樓(本公司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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