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20/5/11 | 博謙生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研發主管任命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9/05/1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曾偉宏 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 7.生效日期:109/05/1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6-5057182 9.其他應敘明事項:109/05/01已公告研發主管新任,新任研發主管經109/05/11提報 董事會決議通過。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1 | 醫影 | 代子公司江蘇國贊醫療設備有限公司公告設立新合資公司案 |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9/5/11至民國109/5/1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大陸地區轉投資事業-江蘇國贊醫療設備有限公司以現金方式 與大陸浙江頤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資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3,000萬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溫州頤影健診有限公司(名稱暫定)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7,000萬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健檢服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不適用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8.經紀人: 無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於中國大陸拓展健檢業務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9年5月11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9年5月11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32,022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4.93%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5.31%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8.80%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32,022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4.93%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5.31%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8.80%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6年度:新台幣6,126仟元 107年度:新台幣10,715仟元 108年度:新台幣14,273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是否赴大陸地區投資,應依相關規定向投審會提出申請, 並經投資會許可後始得辦理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1 | 合盈光電科技 公 | 新增108年度非格式化個體財報之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1.事實發生日:109/05/11 2.發生緣由:108年度非格式化個體財報上傳檔案不完整 3.因應措施:申請更新檔案,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1 | 中投有線 公 |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事實發生日:109/05/1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9/05/1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邱惠珍、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靜嫻、內部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9/05/11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業經109年05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1 | 建德工業 | 代子公司浙江榮德機械有限公司公告一年內累積處分理財商 品達實 |
代子公司浙江榮德機械有限公司公告一年內累積處分理財商 品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月得盈(富邦華一銀行) 2.事實發生日:108/7/24~109/5/1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累積處分總金額為人民幣:60,97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人民幣380,136.99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金額:人民幣20,180,000元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率:6.99% 佔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1.53%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73,537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1 | 普惠醫工 興 | 更正公告本公司109年3月為他人背書保證之累計最高餘額。 |
1.事實發生日:109/05/11 2.公司名稱:普惠醫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3月為他人背書保證之累計最高餘額誤植,更正如下: 日期 更正前 更正後 109年3月 60,530仟元 61,730仟元 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1 | 敏成健康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副總經理任命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產銷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9/05/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懿晟 副總經理 / 本公司產銷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配合公司經營需要,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產銷主管吳懿晟協理晉升副總經理 7.生效日期:109/05/08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6313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1 | 湧盛電機 興 | 本公司受邀參加櫃買中心舉辦興櫃公司業績說明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9/05/1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9/05/1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櫃買中心11樓多功能資訊媒體區(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櫃買中心舉辦興櫃公司業績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s://www.young-shine.com.tw/ysnews-ysm.html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1 | F-納諾 興 | 代子公司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標案「興達 電廠FGD廢 |
代子公司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標案「興達 電廠FGD廢水處理設備租賃暨委託代操作工作」完成簽約。(更正 契約期間)
1.事實發生日:109/05/0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9/02/25~116/09/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子公司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參與台灣電力股份 有限公司「興達電廠FGD廢水處理設備租賃暨委託代操作工作」標案,經模廠建置及測試 驗證工作符合台電規範,正式完成簽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合約金額為新台幣7.06億,對未來業績及獲 利有正面效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本公司業務,增加營收及獲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 主。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1 | 敏成健康科技 興 | 澄清有關本公司之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109/05/10經濟日報A03版及109/05/11工商時報B2版 2.報導日期:109/05/10~109/05/11 3.報導內容: (1)109/05/10經濟日報A03版,標題「內資短打生技,追高要小心」 ...「敏成前兩年每股賺0.53元及0.45元,今年可能賺一個股本,若下半年開放賣到海外 會享受暴利」... (2)109/05/11工商時報B2版,標題「興櫃續爆量,防疫股強強滾」 ...「敏成更是這波漲勢中的領頭羊,不僅營收出現翻倍成長,股價走勢更宛如 失速列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有關報導內文提及本公司今年可能賺一個股本、下半年開放賣到海外會享受暴利及 營收翻倍成長等等,此係為媒體自行臆測推估,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 務數據,特此澄清。 (2)有關公司營收及獲利資訊,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及本公司 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表為準。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1 | 共信-KY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自立晚報 2.報導日期:109/05/10 3.報導內容: .....估計在完成前述綜合審評之後,將有機會在2020年3~4季接受GMP 工廠查核,至此,PTS302的藥證審評即將邁入了最後一哩路。
PTS-02孤兒藥.....,共信-KY預計在2020年年底至2021年上半年期間提 出美國二期臨床試驗的申請。.....
完成GWA101動物腫瘤新藥的田間預試驗.....。此一試驗預計於2020年底 完成,為爭取全球龐大的動物癌症藥物治療商機邁出重要的里程碑。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上述媒體所載相關進度時程,係媒體自行報導臆測,請依本公司公開資訊 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1 | 亞果遊艇開發 興 | 更正本公司109年4月背書保證與資金貸放餘額資訊 |
1.事實發生日:109/05/11 2.發生緣由:誤繕109年4月背書保證與資金貸放餘額資訊。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申報: 本公司截至本月止資金貸放餘額(仟元):0 本公司截至上月止資金貸放餘額(仟元):0 本公司資金貸放最高限額(仟元):0 更正後: 本公司截至本月止資金貸放餘額(仟元):27689 本公司截至上月止資金貸放餘額(仟元):44048 本公司資金貸放最高限額(仟元):188273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10 | 敏成健康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9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08 2.發行期間: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 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兼職員工及顧問且為公司營運相關之重點 人才。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職級、工作 績效、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 核定後,提報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惟具經 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 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 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 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5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考量公司選任、留才與激勵效果,以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 擬訂定本次員工認股權發行價格為20元。 (二)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為其他方式之處分 但因繼承或本辦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時 程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100% 亦即自員工被授予員工認股憑證未屆滿二年者,就其所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均不具備行使認股權之權利。屆滿二年者,僅就其中之50%具備行使認股之權利; 屆滿三年後,應就全部行使認股之權利。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發生繼承或違約等事由時,應於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 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日內一次行使認股權利(且不得 逾越認股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若遇本辦法所訂之不得行使認股權利期間, 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 認股權利者,於離職當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失效。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準),一年內一次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 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3.死亡: 員工死亡時,其繼承人得就員工死亡時得行使但未行使認股權之認股權憑證, 自員工死亡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行使認股之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 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繼承人不得據以對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因 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 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 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未於前述 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越認 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 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 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 較晚者為準),一年內一次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 棄其認股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 期。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 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 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 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一次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 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 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 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任何申請及 認購程序不得逾本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限。 5.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日內一次行使認股權利,若 遇本辦法所訂之不得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 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未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失效,但經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 另行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者,不在此限。 6.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已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日內一次行使認股權完畢,若遇本辦法所訂之不得 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 逾期行使者,凍結其認股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 股權憑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行駛期間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 遞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7.調職: 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轉投資事業時,其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比照自願 離職。惟因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之主管人員核定須轉任本 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轉投資事業之認股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 不受轉任之影響。 8.違約 員工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重大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 定之情事者,本公司得撤銷該員工於該違反情事發生前或績效評估結果公布前 得行使但未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並得撤銷期全部或部分尚未具行使 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前揭違約情事及績效之判斷,;依本公司之勞雇契約、 工作規則、績效評估標準等人事作業規章之相關規定辦理。 9.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於能於上述期間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 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五)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不得再行主 張其認股權利。 (六)已發行之認股權憑證依本辦法規定本辦法確定未生效、喪失權利或放棄認股權 者,本公司將逕予註銷,其額度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由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之。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包括 私募)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包含但不限於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 、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 憑證等),每股認股價格將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 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1)非股票面額變更之普通股股份增加 調整後認股價格 = 調整後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註2)+(每股繳款額(註3)×新發行或再私募股數)/每股時價(註4)〕 / 〔已發行股數 + 新發行或再私募股數〕 註1:如為股票分割則為分割基準日調整;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 準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係採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 資,則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 註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及私募股份總數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 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註3:每股繳款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資 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 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註4:每股時價係以新股發行之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股票分割基準日或私募 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 均數擇一計算。 (2)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增加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 調整後認股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按 每股時價之比率調降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降後認股價格= 調降前認股價格 ×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註5)之比率) 註5: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 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6)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募集 發行(包括再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下 列公式調整本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 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 付日調整之: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 +(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 × 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 /每股時價)〕 (註7) 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 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 (註6) 券其轉換或認購價格 券其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已發行股數+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 之有價證券其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註6: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訂價 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 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如訂價基準日前遇有除權或除息者,其經採樣 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 註7: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及私募股份總數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 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或私募)有 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於 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8)/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8)/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8: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為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及私募股數之總數減除本公司 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普通股股數。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股票公開發行後自本公司向證券主管機關洽辦無 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 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 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於送遞時即生認股之效力,且不得 申請撤銷。 (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 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 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並以不印製實體方式 為之。 (四)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 之日起即得於櫃買中心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依相關法令進行資本額變更登記等必要 程序。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因認股權利行使所發行之普通股, 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且經股東會 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及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並向 主管機關申報核准後生效執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 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業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尚未發行前,如其主要內容有變更時,應經董事會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即檢具董事會議事錄及 修正後相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之。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8 | 英格爾科技 公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准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票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准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票強制執行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司票字第8298號 4.事實發生日:109/05/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7月13日簽發本票1紙,內載憑票交付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台新銀行),金額為美金27,000仟元,到期日為民國109年4月22日,台新銀行 到期經提示未獲付款,因而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出申請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准許上開金額之申請自民國109年4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對於法院裁定,本公司將依法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USD27,000仟元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法定程序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8 | 瑪居禮電波工業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9/05/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董事會重要決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通過一○九年度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案。 (2)通過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解除案。 (3)通過﹙公司章程﹚修訂案。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8 | 瑪居禮電波工業 未 | 更正公告本公司本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9/05/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董事會重要決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通過一○九年度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案。 (2)通過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解除案。 (3)通過﹙公司章程﹚修訂案。 (4)通過變更召集本公司一○九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案。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8 | 華懋生化科技 | 代孫公司更正108年12月及109年1-3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申報 |
代孫公司更正108年12月及109年1-3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申報事項內容
1.事實發生日:109/05/08 2.公司名稱:宏懋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孫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上海華懋環保節能設備有限公司因營運所需由宏懋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為其背書保證,上海華懋環保節能設備有限公司因營運所開立之履約保函, 因係保證性質,且從未實際動撥金額,故過往認定並無背書保證實際動支之情形, 本月因從嚴認定實際動支之定義:本公司開立保函即視為實際動支, 故更正過往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使所揭露之資訊標準一致。 更正108年12月及109年1-3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前後資料如下: 更正前:108年12月實際動支金額 0仟元 109年 1月實際動支金額 0仟元 109年 2月實際動支金額 0仟元 109年 3月實際動支金額 0仟元 更正後:108年12月實際動支金額 10,682仟元 109年 1月實際動支金額 10,747仟元 109年 2月實際動支金額 10,708仟元 109年 3月實際動支金額 11,725仟元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後將更正資料重新上傳。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8 | 台灣虎航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自3元修正為2元 |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9/05/08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現金股利3元,總金額600,000,000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現金股利2元,總金額400,000,000元 4.變更原因:因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蔓延全球,各國為抑制疫情失控相繼鎖國, 對航空業營運衝擊持續擴大,為降低疫情對本公司資金運用所造成之影響,擬保留較 多現金以挹注營運資金,故修正原現金股利分派金額。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8 | 台灣虎航 | (補充公告)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台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8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08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08年度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結果報告 (5)108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6)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二、承認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8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配合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作為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4)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本次新增)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5/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30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須變更109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 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並即時以重大訊息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俾順利召開股東常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0/5/8 | 立達國際電子 興 | 公告本公司2020年04月份自結合併營收 |
1.事實發生日:109/05/08 2.公司名稱:立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2020年04月份自結合併營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2020年04月份合併營收為新台幣0.96億元。 (2)本月自有品牌、手機週邊、控制晶片及特殊型記憶體等產品累 計合併營收共計新台幣0.58億元,佔整體合併營收60.4%。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