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公司公共事務處副總賈先德昨(10)日表示,去年辦理
655億元第二聯合授信案,雷曼兄弟貸款給高鐵158億元資金,台
灣高鐵根據合約償還利息與本金,目前沒有人通知高鐵合約要改
變,高鐵仍照合約執行還款。
台灣高鐵指出,放款給高鐵的是香港雷曼公司,銀行、投資人所
購買的雷曼連動債發行機構則是荷蘭雷曼與美國雷曼,兩者屬於
不同的公司,如果法院核准扣住雷曼兄弟貸給高鐵的資金,對台
灣高鐵而言,不受影響。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