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新增670億元聯貸案昨(31)日簽約,聯貸主辦銀行台北富邦銀
行總經理丁予康透露,這次融資最重要的擔保,是「政府對高鐵的
收購價金,較第一次聯貸時增加近1,000億元」。也就是說,未來若
政府要買回高鐵,價格是4,259億元。
高鐵興建營運合約規定,政府強制收買高鐵的上限為3,259億元,但
這個限制只在興建期間有效,高鐵一旦開始營運,政府收買價金就
須依鑑價結果支付。
原訂去年11月敲定的高鐵第二順位貸款,昨天才簽定。據了解,台
灣高鐵因遲付台灣新幹線株式會社款項,導致核心機電系統遲遲無
法交付,連帶使交通部履勘作業無法推進,衝擊10月通車支票,交
通部被迫點頭讓步,授命高鐵局在高鐵公司給銀行團的融資附件中
,簽字同意高鐵資產重估金額。
台灣高鐵昨天和七家銀行簽署407億元融資合約,並與德意志銀行
和另一家外籍投資銀行分別簽定協議,引入海外資金,總額達670
億元。
丁予康接受媒體訪問時坦言,這次放款主要是政府對高鐵BOT案的
收購價金提高到4,000多億元,較第一次聯貸時多出近1,000億元,
這是最重要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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