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工程發包金額較預估暴增633億元,興建成本大增,台灣高
鐵公司擬將政府強制收買高鐵的最高金額,從3,259億元增加至
3,800億元。交通部高鐵局昨(15)日表示,只要高鐵公司詳列
更改範圍與金額,依三方融資契約規定是可以談的。
由於強制收買金額提高,高鐵公司即可等比例增加向銀行團融
資的額度,對高鐵資金有一定的幫助,但如此一來,等於政府
要增加對高鐵公司投資金額的保證,恐引起外界非議。
對此高鐵局長何煖軒表示,這涉及政策決定的層次,非事務官
可以決定。
何煖軒指出,依交通部、融資銀行團與高鐵公司簽署的三方融
資契約規定,高鐵公司成本超支,三方是可以坐下來討論提高
強制收買的金額,但立法院曾對3,259億元進行預算表決並獲通
過,所以他認為修約有一定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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