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足工程經費暴增造成的財務缺口,據了解,台灣高鐵公司已
數度向交通部高鐵局爭取修改高鐵興建營運合約工程經費詳細表
,以提高政府強制收買上限,連帶擴大目前三千兩百卅三億元的
政府保證融資額度。
交通部高鐵局長何煖軒昨天證實,台灣高鐵確實曾提出口頭要求
,根據合約規定,這也是高鐵公司的權利,但一切必須等高鐵公
司提出書面文件,由銀行團、交通部、高鐵公司三方協商。
何煖軒指出,聯貸銀行團是否同意增加融資額度,完全視政府強
制買回的保證金額能提高多少,至於政府點不點頭,完全是政策
決定。
截至目前,交通部高層仍堅持三千兩百五十九億元的強制買回上
限不能改變,但在行政院前天澄清高鐵通車時程不會變後,不排
除交通部政策立場會有鬆動。
高鐵工程超支情況持續擴大,至今已超支六百卅三億元,台灣高
鐵總經理劉國治前天在立法院鬆口說,為因應工程經費增加,高
鐵公司自有資金大約需增加一百億元;但事實上,除了提高自籌
資金額度外,高鐵公司也已做好擴大貸款準備。
台灣高鐵公共事務部副總江金山強調,根據合約規定,高鐵投入
的工程成本增加,本來就可以要求修改工程經費詳細表,只是此
一金額和政府強制收買的三千兩百五十九億元上限一樣,具有相
當敏感性,因此公司先前曾幾度向高鐵局反應,高鐵局都以高鐵
工程尚未全數發包完畢為由,暫時不談這個問題。
高鐵公司指出,高鐵工程經費增加的原因很多,合約相關金額是
否調整,應在責任歸屬釐清前保持彈性,以土建工程為例,民國
八十八年發生九二一大地震後,內政部營建署要求全面提高土木
結構防震係數,使得高鐵土建設計重頭來過,動工時程至少延後
半年。
交通官員私下表示,高鐵三方融資合約最引發爭議的,就是所有
風險轉嫁政府,當高鐵停工時,政府必須負責買回高鐵公司已完
成的硬體建設,台鐵高鐵則必須在拿到錢後,優先清償銀行貸款
;因此,在政府強制買回的機制下,銀行債權可獲得百分之百確
保,高鐵也不會面臨銀行不借錢問題。
<摘錄聯合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