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高鐵聯盟(EUROTRAIN)和台灣高鐵公司的商務
仲裁爭議將重燃戰火。消息來源透露,台灣高鐵認為國際商會
(ICC)三月中旬做成的仲裁判斷有瑕疵,擬向新加坡法庭
提起上訴,要求撤銷判斷。
台灣高鐵公共事務部副總江金山昨晚指出,據他所知,截至目
前為止,公司決策階層和律師團還沒有做成最後決定,且提請
撤銷商務仲裁,必須具體證明仲裁要件、程序等出現瑕疵,這
些問題涉及相當專業判斷,短時間內無法立即有結果。
交通部高鐵局則表示,還未收到台灣高鐵對於仲裁判斷後續處
理的說明,但不論高鐵公司接不接受判斷結果,所有風險均應
由台灣高鐵其行負責。
目前一直在等待台灣高鐵做決定的歐鐵聯盟強調,在台灣高鐵
正式通知不接受仲裁判斷後,會向台灣的法院請求承認該仲裁
判斷,據以強制執行。
德國西門子和法國亞斯通一九九七年組成歐鐵聯盟,協助當時
還是台灣高鐵聯盟的高鐵公司備標,但台高取得高鐵BOT案
後,卻於兩千年轉向日本新幹線採購核心機電系統,痛失近千
億元商機的歐鐵聯盟,於二○○一年初向新加坡法庭提起國際
商務仲裁,全案歷經三年纏訟,上個月由國際商會做成仲裁判
斷,裁定台灣高鐵應補償歐鐵七千三百零四萬餘美元,加計利
息,折合新台幣約廿八億多元。
這項仲裁判斷出爐後,台灣高鐵公司一直未對是否接受仲裁結
果對外表達立場,據了解,台鐵高鐵內部已朝上訴的方向研議
,待提起撤銷判斷的相關事證蒐集完備,就會正式通知歐鐵聯
盟。
根據國際商會做成的仲裁判斷主文,台灣高鐵應給付給歐鐵聯
盟的七千三百零四萬美元中,包括:信賴利益損害賠償(協助
台灣高鐵備標成本)、不當得利及法律費用等三部分,均依不
同起算時程加計百分之五的利息,因此,台灣高鐵若繼續和歐
鐵纏鬥下去,利息負擔將持續累計,一旦上訴不成,賠償金額
將超過目前的廿八億元。
歐鐵聯盟兩大成員之一的西門子亞太區總裁駱一華昨天表示,
還未收到台灣高鐵任何書面通知,目前談後續因應行動還太早
,但撤銷仲裁判斷不是一廂情願的事。
法界人士指出,依據規定,高鐵國際商務仲裁三位仲裁人,一
位由歐鐵聯盟推薦,一位由台灣高鐵遴聘,另一位則由兩造共
同推舉,換言之三位仲裁人中至少有兩位是經高鐵認可,且可
以信賴的公正人士。
尤其三位仲裁人不論是學養或名望,都是國際上十分少見的陣
容,其中主任仲裁人麥克雷斯門為耶魯大學國際仲裁法教授,
另一位史蒂芬史偉博則是前國際法院院長、現職為法官,兩人
在國際法界均具有極高聲譽。
駱一華無奈地說,包括台北捷運局和法國馬特拉的糾紛,以及
歐鐵與台高的爭議,難免讓人會有台灣大型交通建設都有國際
糾紛的印象,而且不論仲裁結果為何,似乎錯都在別人,責任
絕不在己。
<摘錄聯合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