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原告):先登國際有限公司
當事人(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訴字第3148號判決
2.事實發生日:108/10/1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08年10月17日接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8年度訴字3148號民事庭通知書及起訴狀繕本,原告(先登國際有限公司)
請求確認常務董事會決議無效等事件,主張訴請確認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民國106年9月12日召開之第七屆第64次常務董事會所為決議事項,
其中就討論事項第21案「本行106年現金增資於繳款期限認購不足股份,
擬請常董會洽特定人認購」之決議無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法進行訴訟程序,並得委請律師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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