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不適用
2.事實發生日:107/11/1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7月13日金管證審字第1070326309號函規定辦理
4.處理過程:不適用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子公司Blinco Enterprises Limited等8家公司,截至106年12月底止資金貸
與他人超過限額,本公司已擬定改善計劃,整體改善作業預計107年底前完成。
(2)改善計劃執行情形已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截至目前執行進度略為落後,本公司將督
促子公司儘速依改善計劃執行,並於107年底之前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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