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不適用
2.事實發生日:107/07/2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7月13日金管證審字第1070326309號函辦理
4.處理過程:不適用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子公司Blinco Enterprises Limited等8家公司,截至106年12月底止資金貸
與他人超過限額,本公司已擬定改善計劃。子公司有還款能力,訂定還款計劃以降
低資金貸與餘額;子公司已無營運及資產,且已全數提列備抵呆帳,辦理自帳上除
列;借貸雙方為持股100%母子公司,辦理合併。
(2)整體改善作業預計107年底前完成。
(3)本公司將督促子公司依改善計劃確實執行,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本公司董
事會控管,並於下次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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