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戶號45XXX 股東撤回請求本公司給付丙二種特別股股本訴訟案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上訴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股東戶號45XXX股東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訴訟案號:104年度重上字第395號
2.事實發生日:104/12/2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件係股東戶號45XXX 股東請求本公司給付丙二種特別股股本共計新臺幣
27,900,000元,及自民國103年2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
遲延利息。案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03年度重訴字第156號判決本公司敗訴
後,本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刻正由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重上字第395號
進行審理中。
4.處理過程:
股東戶號45XXX股東業於104年12月22日向臺灣高等法院表示撤回起訴,本公司
於今日收受繕本並具狀就撤回起訴表示同意,有關本公司與股東戶號45XXX股東
間之訴訟終結。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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