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財改破局,交通部長葉匡時請辭,以公股銀行為首的聯貸銀行團昨(7)日大嘆,行政院竟未替財改案大力辯護,直指高鐵公司將成為會計帳上倒閉、但實際仍可營運的「殭屍公司」。
行庫高層說,不論轉為國營事業或是政府收買,都不利全民,財改方案雖不是最好的結果,但為目前為止各方妥協、可接受的可行方案。
高鐵財改案昨日闖關失敗,一旦破產被政府接管,恐影響銀行團特別股股息與聯貸債權。不過,參貸銀行主管表示,最多就是損失特別股股息,聯貸債權則有政府保證,不致影響債權。
參貸銀行主管指出,目前高鐵財務有三項特點。首先,攤開高鐵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行庫高層指出,總資產扣除總負債後,股東權益(也就是淨值)已瀕臨由正轉負,在因訴訟而須贖回特別股本金與支付股息後,淨值就轉負。
但日常營運上,只要高鐵公司的票箱收入可以支應日常營運所需,現金流入無虞,還是可以運作,民眾仍有高鐵可搭。
銀行高層指出,財改案已經從專業問題泛政治化,五大原始股東一路走來備受爭議,立委要求把他們「踢開」其來有自,銀行也認為這個減資幅度不夠。問題是,「減資六成,董事會就已經吵翻天,要全部減資歸零,高鐵董事會有可能過關?」
其次,財改案要求拉長特許營運期至75年。銀行認為,這是彌補當年失準財務計畫的謬誤,「幾千億元蓋起來的高鐵,特許期只有35年,除非營運狀況好得不得了,這一場會計規則的數字遊戲,最終自然走向破產」。
一拉長特許期至75年,高鐵公司一年就少了100億元的折舊攤提,比起靠票箱收入與盈餘一年多100億元,容易得多。
第三則是財改案必須要減資後再增資、引進新股東,如果不希望高鐵變成國營事業,自然要有民間股東加入,而一家公司沒合理的投報率,如何吸引人參與增資?
銀行業者認為,國營事業效率不彰已有眾多先例,不能說拉長特許期就是圖利潛在的新股東?有銀行主管認為,立委關切的是新股東為誰,因為過去高鐵五大原始股東承包高鐵許多工程、各種業務或標案,新股東日後會不會在高鐵有新採購。<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