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虧損達600多億的台灣高鐵,今(25)日將召開股東會,如何解決龐大的財務缺口,備受外界關注。交通部表示,高鐵已提出財務結構改善方案,主張延長特許期至99年,因事涉法律問題,雙方仍須進一步討論。
台灣高鐵證實,已向交通部提出第二階段財務改善方案,主張原本合約訂定的35年特許期,應延長為99年,但為了保留彈性,已研擬多種方案送呈交通部,除了延長特許期外,減資後增資,也是改善財務結構的可行方案之一。
根據高鐵興建營運合約,若遇上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足以影響高鐵的興建營運執行,其中一方可依合約提出處理程序,雙方如有歧見則可送交協調委員會調解。
台灣高鐵指出,所謂的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國內外經濟情勢變動造成衝擊,九二一地震後造成工期延展和成本增加,及愛心票未獲得政府補貼等。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