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0年12月30日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併
契約,並於111年2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合併案。
本案原公告之合併基準日為111年9月30日,截至目前,主管
機關尚在進行審查程序中。
3.因應措施:本合併案如至111年12月31日止未取得NCC及公平會
核准時,得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及協商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