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台台併」頻譜超限要如何處理?數位部強調,合併後家數減 少、資源利用更集中,存續業者可擁有更多頻譜可規畫利用,該部就 頻率資源分配利用建議,可依電信管理法第26條規定,合併案由NCC 依據用戶權益、公共利益、產業競爭及公共利益等要素進行審議。
換言之,數位部認為「台台併」在1GHz以下頻段,確實超過法規規 範的1/3限制,但應否繳回卻未明確表達立場,而是把裁決權踢回去 給NCC。
NCC委員也提出關注的五大議題,包括一,「台台併」之後的員工 安置、行動用戶權益保障。二,台灣大提出的多元資費方案中,將低 收入戶列入499方案,但499對於低收入戶是否為合理資費方案。三, 合併案存續公司對於未來富邦集團橫跨金融、電信、電商、OTT、頻 道,是否造成資源垂直集中及是否影響市場競爭。
四,「台台併」強調超限的900MHz頻段若繳回10MHz相當於一半的 頻譜,將影響台灣之星280萬通訊品質,NCC委員質疑,電信合併後整 合成單一網路、不應該會發生提供用戶網路品質「差別待遇」才對, 為何台灣之星頻寬減少、用戶通訊品質受影響?
台灣大副總經理李南玫表示,台灣大已主動提出「安置」台灣之星 員工計畫,台灣之星經理級(含)以下「全數留用」,不會設留用條件 ,占比達台灣之星現有員工97%以上。台灣之星勞方代表則穿著「心 碎男孩、心碎女孩」的背心,出席聽證會並表達三大訴求,意外成為 聽證會焦點。<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