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國光生物科技(股)公司九十九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民國99年4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9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計新台幣49,5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5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 099002356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一)血清、疫苗、檢驗試劑、生物製劑及其菌液、原料等之研發加工製造買賣。(二)有關西藥、動物用藥品、化學品及飼料添加物等之加工製造買賣。(三)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與代理。(四)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中縣潭子鄉潭興路一段3號。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五、訂定章程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54年11月30日,最後一次修正於民國98年6月25日。六、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股份總數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3,0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1,585,369,650元,分為158,536,965股,每股面額10元。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一)本次現金增資118,800,000元,計發行新股4,9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24元發行,募集總金額為118,800,000元。(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5%(計742,5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三)除前項外其餘85%(計4,207,500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認26.5395股,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購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四)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股之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五)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己發行股份相同。(六)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每股發行價格以新台幣24元發行。(七)代收價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大雅分行暨全省分行。(八)股款繳納日期:自99年6月8日起至99年6月21日止,逾期未繳納股款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若於期限內未收到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634,869,650元,分為163,486,965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台北富邦銀行信託部。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之。參、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99年6月7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6月3日起至99年6月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99年6月2日下午5 時前(郵寄過戶者,以99年6月2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認股之權利。肆、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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