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
東常會(補充)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3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0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31
公告內容:
依據: 公司法、證交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
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下
午二時整。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99年4月2日至99年5月
31日三、開會地點:台中縣潭子鄉潭興路一段3號。四、會議召集
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 監察人審查本
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七
年度(重編後)及九十八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
表、現金流量表等各項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九十七年度(重
編後)虧損撥補案及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依
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九年四月二日起至九十九年五月
三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敬
請於九十九年四月一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以郵
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 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
手續。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
99年04月22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地址:台中縣潭
子鄉潭興路一段3號)。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
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身分證字
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電話:02-25635711
】。八、其它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
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
東常會議案。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
99年3月29日起至99年4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書面提
案手續,並於99年4月7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
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
。受理提案處所: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台中縣潭
子鄉潭興路一段3號)電話:04-2538-1220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
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
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
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第一
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
股東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
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
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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