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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24/3/14 | 華旭矽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14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69,111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5,150)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27,948)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80,234)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81,253)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81,253)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40)11.期末總資產(仟元):1,621,63812.期末總負債(仟元):526,497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095,141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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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華旭矽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資產減損案 |
1.事實發生日:113/03/142.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鑽石線市場需求大幅變動,致本公司營收及獲利表現未如預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進行資產減損評估,將子公司鹽城碩鑽材料有限公司因銷售策略調整後之閒置資產約新台幣41,909千元認列減損,並認列於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惟本項資產減損損失因不涉及現金流量,對本公司營運資金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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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安成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變更登記完成。 |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3/03/13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3/03/13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77,943,95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87,794,395股,,每股淨值為新台幣3.66元。(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1,450,000元,註銷股份145,000股。(3)本公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76,493,95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87,649,395股,每股淨值為新台幣3.67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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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醣基生醫 興 | 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3/14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第4季3. 股利所屬期間:112/10/01 至 112/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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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醣基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國家生技研究園區C212會議室(地址: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 130巷99號C棟2樓)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民國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5、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6、民國112年度投保董事責任險報告。 7、112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執行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承認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討論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9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7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 於民國113年3月15日起至民國113年3月2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 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3月2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 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為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 路一段130巷99號C棟7樓,連絡電話:02-26558059)。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5月28日 至113年6月24日止,電子投票平台為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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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醣基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14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8,998)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06,087)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06,087)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06,087)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60)11.期末總資產(仟元):3,086,03112.期末總負債(仟元):110,832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975,199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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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景傳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3/14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李禾方儀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郭仰倫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郭仰倫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謝秋華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變更簽證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2/23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自民國113年第一季度起變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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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景傳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2號1樓仲信商務會館松柏廳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2)112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112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解除本公司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4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2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5月11日起至 113年6月9日止。(2)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3年4月 3日起至民國113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 東務請於民國113年4月1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 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 寄送達受理處所。受理處所:本公司財會處,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52號9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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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景傳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3/14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25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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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景傳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個別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71,488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7,586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470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4,635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0,981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0,981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611.期末總資產(仟元):822,31112.期末總負債(仟元):218,242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04,069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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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百辰光電 興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1,185,757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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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百辰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
1.事實發生日:113/03/142.公司名稱:百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議案:(1)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2)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3)112年度盈餘分派案。(4)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案。(5)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7)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8)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暨審查案。(9)召集113年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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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百辰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6巷20弄28號3樓(本公司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2)112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3)112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5)赴大陸地區投資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2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6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4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3年5月15日起至113年6月11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訂定本次股東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提名期間,自113年3月25日起至113年4月3日下午5時止(以寄(送)達本公司日期為憑),受理處所:百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6巷20弄28號3樓)。提案及提名股東應敘明聯絡人、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於受理提案及提名期間內送達(或以掛號函件寄達),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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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百辰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511,558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39,381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90,615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79,376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7,367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7,367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5411.期末總資產(仟元):2,463,41312.期末總負債(仟元):1,510,343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53,070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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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永立榮-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第4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7,023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1,560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0,321)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4,891)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4,891)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4,891)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42)11.期末總資產(仟元):523,16912.期末總負債(仟元):31,202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91,967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112年度第四季財報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屆時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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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三鼎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14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0,633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274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2,853)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8,915)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7,951)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7,951)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3)11.期末總資產(仟元):324,14812.期末總負債(仟元):30,681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93,467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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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三鼎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三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0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17樓之10(遠雄U-TOWN D棟)。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二年度健全營運計畫辦理情形及執行成效報告。 (4)一一二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7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05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訂於一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至一一三年四月八日 下午五時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其他相關事宜 將依法公告之。 受理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21樓之3(三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 務部)。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受理,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函件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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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三鼎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追認新任業務部(國內業務)副總經理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副總經理2.發生變動日期:113/03/1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宸稻/本公司業務部(國內業務)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3/02/198.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已於113/02/19公告新任業務部(國內業務)副總經理,本案業經113/03/14董事會 追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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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三鼎生物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法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惟 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 理之。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0,000仟股之私募普通股。5.得私募額度: 普通股10,000仟股數(含)內之額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1~3次辦 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參 考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 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實際發行價格依前述原則,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私 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 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擬運用於充實營運資金。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為掌握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等因素,於短期限 內取得所需之資金,擬透過私募方式辦理增資。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 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 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 開發行及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興櫃或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其實際發行條件、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訂定之。未 來如經主管機關之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所修正時,亦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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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三鼎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一三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一三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 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 (2)認股基準日由董事長訂定。 (3)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 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其他等因素,由董事長擬訂轉呈董事會核准。惟兼具 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認購數量,應提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再提董事會同意; 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先提審計委員會討論同意後,再提董事會同意。 (4)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 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 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 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000,000股7.認股價格: (1)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 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 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 股淨值。 (2)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認股價格為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若當日 收盤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8.認股權利期間: (1)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七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按下列方式行使認股權利: 依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時間及比例如下表: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 ------------------------ 屆滿二年 30 % 屆滿三年 50 % 屆滿四年 75 % 屆滿五年 100 %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違反法律 等情事之一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收回 註銷。 (4)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遇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質押、贈與他人或 作其他方式之處分。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資遣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期間為限,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 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留職停薪: 經由公司核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 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利,遞延至復職日恢復 ,但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 惟認股權利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並 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失效。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可行使外,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 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 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權人, 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不受轉任之影響。 (6)認股權人或其法定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利,不得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權利。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之方式交付。13.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 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 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 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 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a.「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含私募股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 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 之庫藏股。 b.「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繳款金額為零。 c.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公司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 式依合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定之。 d.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e.若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2)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之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 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a.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b.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最後交 易日收盤價)〕×(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應於除息基準日按 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 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 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為準。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 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之股務單位提出申請。 (2)本公司之股務單位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 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其認股權利。 (3)本公司於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 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4)本公司應於每季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轉換股份之資本額變更登記。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認股後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後生效,如於實際發行前修正,亦同。日後如基於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 基於客觀環境變動時,得授權董事長修訂之,並於次一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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