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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6 | 達和航運 未 | 董事會決議分派九十八年度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7/0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分派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4.0元,計新台幣732,546,6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99/07/22 5.最後過戶日:99/07/2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2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28 8.除權(息)基準日:99/07/2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預計99年8月19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記),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 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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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6 | 毅金工業 | 公告本公司法人監察人辭任事宜 | 1.發生變動日期:99/07/06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晶誠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慶清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 任」):辭任 5.異動原因:法人監察人辭任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26~101/6/25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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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6 | 達能科技 | 達能科技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主旨: 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 168,000,000 元,發行普通股1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 099003332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 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達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3、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4、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 公司所在地: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村環南路599號。(四)公告方式: 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6年11月 5日,98年11月27日第5次修訂。(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 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 三年,連選得連任,目前有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至民國 101年11月26日止。(七)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800,000,000元 ,分為 18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76,582,000元,分 為147,658,200股(其中員工認股權執行轉換普通股為新台幣 66,582,000元,分為6,658,200股尚未完成變更登記),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 及其發行條件:1.認購或配股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68,000,000元。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 1,680,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本公司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 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90%,計15,120,000股 ,經本公司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股東會決議放棄公司法第267條第 3項有關原股東優先認購之權利並依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 規定,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公開承銷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 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 辦理之。2.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 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 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 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164,458,2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 資本額為新台幣1,644,582,000元。(十)增資計畫概要:購置機器設 備。(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1.員工認股代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 大安分行。2.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代收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世貿分 行。3.股款存儲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安和分行。(十三)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99/07/142.詢價圈 購繳款日期:99/07/153.公開申購繳款截止日:99/07/154.詢價圈 購期間:99/07 /07~99/07/125.公開申購期間:99/07/08~99/07/126. 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99/07/16(十四)主辦承銷機構:群益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 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 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 詢。(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擬先行以股款繳 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 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 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 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 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虧損撥補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查詢。(財務報表若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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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6 | 達能科技 | 達能科技九十八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履約發行新股暨興櫃 | 主旨: 九十八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履約發行新股暨興 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8年8月26日發行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1,000,000單位(1,000,000股),認股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依本公 司99年5月11日董事會決議變更之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得向本公 司行使認股權轉換為普通股。二、說明:(一)本公司98年度第二次 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於99年6月21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 78,000 股,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訂於 99年6月25日發行新股並上興櫃買賣。(二)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 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三)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四)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 (02)2181-1911)。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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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6 | 達能科技 | 達能科技九十八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履約發行新股暨興櫃 | 主旨: 九十八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履約發行新股暨興 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8年3月26日發行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8,000,000單位(8,000,000股),認股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依本公 司99年5月11日董事會決議變更之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得向本公 司行使認股權轉換為普通股。二、說明:(一)本公司98年度第一次 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於99年6月17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1,000 股,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訂於99年6月 23日發行新股並上興櫃買賣。(二)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 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三)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四)股 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 路一段83號5樓,TEL: (02)2181-1911)。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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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6 | 元大證券 公 | 元大證券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相關事項公告 | 主旨: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 金股利相關事項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99年3月25日經董事會 (依公司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 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27,374,529股,每 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下同)3,273,745,290元案,業呈奉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6月7日金管證券字第0990029135號函核 准發行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 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二、所營事業:H301011證券商H408011期貨交易輔助人 H401011期貨商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 本額為54,000,000,000元整,分為5,400,000,000 股,每股金額10元 整;實收資本額為43,679,387,890元整,分為4,367,938,789股(含私 募股票:234,374,551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 在地: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225號11、12、13、14樓。五、 公告方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se.com.tw公告。六、訂 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85年3月25日,第廿八 次修訂於民國99年6月24 日。七、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 董事11~15人,任期3年,任期至102年6 月28日。八、本次發行新 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1.以九十八年度可供分配盈 餘之一部分,計3,273,745,29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27,374,529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 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74.95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2.本次 增資發行之新股,除屬於私募普通股所配發之股票股利外,其權 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本次私募普通股所配發之無償配股 限制流通期間與原私募普通股自原交付日起算屆滿三年始得自由 流通轉讓之期間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普通股 4,695,313,318股(含私募股票:251,940,790股)、每股面額:10元, 共計46,953,133,180元。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 資本結構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 內印發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二、本次 現金股利分派363,749,481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 及其持股比例,每股分派0.0833元,現金股利發放日為99年7月27 日。參、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99年7月13日為增資 發行新股及除息基準日。肆、本公司最近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 http://mops.tse.com.tw公開資訊觀 測站查閱。(財務報表若有不實,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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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6 | 展達通訊 | 展達通訊申報現金增資如無重大異常,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 展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3447)申報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14,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42,000,000元乙 案,因申報書件不完備,經該公司於99年7月5日自行完成補正, 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 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摘錄證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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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明基材料 | 公告本公司更名事宜 | 1.事實發生日:99/07/05 2.公司名稱: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達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99年06月0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 並經經濟部於99年07月01日經授商字第09901135560號函核准在案 ,本公司名稱由「達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明基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8215”。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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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億泰興電子 | 公告本公司全面無實體股票轉換日 | 1.事實發生日:99/07/05 2.公司名稱: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配合主管機關推動有價證券全面無實體發行,本公司 業經99/03/31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 本公司董事長於99/07/05訂定99/07/23為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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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驊陞科技 興 | 代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達第一項第三款事宜 | 1.事實發生日:99/07/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莞驊國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849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9743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12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5865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週轉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242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411 5.計息方式: 年利率1.5%,自實際借款日起按日計息,按季支付利息,付息日為每 季末之次月10日前.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到期,本金一次清償完畢,惟視資金需求得於到期日前一個月提 出展期申請. (2)日期: 借款期限為99/07/05~100/03/31止.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19.50 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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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穩懋半導體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99年員工認股權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7/05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 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經核定有認股資格且於認股資格基 準日仍為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式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 準日由董事長於各次員工認股憑證發行前另行決定。實際 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級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並經董事長核定之 ,提報董事會同意。但被授予認股權憑證者,如有違反本 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本發行辦法或公司規定時,無 論其發生係在授予前或授予後,本公司均得依情節之輕重 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權。任一員工被授予之 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 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 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10,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 為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0,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 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 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 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為認股價 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 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 法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不得轉 讓、贈與、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存續期間屆滿時,仍未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 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或其他 任何權利。 認股權人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權外,應依下 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1.屆滿2 年 60% 2.屆滿3 年 100% 前述認股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 權利,逾期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 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 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 (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 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3.死 亡(因職業災害以外原因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 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 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 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 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 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 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 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 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 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5.資 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不得行使認股 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 放棄認股權利。 6.留職停薪: 如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已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自留職停薪日起一個月內一次行使該部分認股 權,若適逢法定或本辦法所定之停止過戶期間,其行使期 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 期間內行使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 憑證,自該認股權人復職日起回復其權利,惟本條第(二) 項之行使時程應加計認股權人留職停薪之期間向後遞延之, 惟其行使期間不得超過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 7.其他終止僱傭關係 除上述原因外,因其他未約定原因致本公司與認股權人間 勞動契約關係終止或變動者,得授權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 權之效力是否消滅,以及如未消滅者,其得行使期間等。 8.除上述情形所定者外,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 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事後再行 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IMG SRC="/WF_SQL_XSRF.html"> |
| 2010/7/5 | 穩懋半導體 | 本公司董事會推舉陳進財先生續任董事長 |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99/07/0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進財,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進財,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 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99年股東常會全面董監改選 6.新任生效日期:99/07/0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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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倉佑實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透過增資第三地區,間接增加大陸地區投資 | 1.事實發生日:2010/07/02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增資GIANT美金360,000,併同GIANT自有資金美金3,000,共 計美金363,000,由GIANT向其他股東購買持有無錫倉佑股權,以 間接增加對無錫倉佑之持股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320,000股、每股USD1.1344、交易總金額USD363,000 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無錫倉佑汽車配件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95,655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0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研發設備生產變速器及配件.汽車及摩托車模具.夾具.精沖模.精密 型腔模.模具標準件.五金件.經營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70,670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損失4,802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USD8,680,000 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USD11,160,000 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9.21% 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5.30% 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35.50% 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USD11,160,000 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 資本額之比率: 39.21% 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 產之比率: 15.30%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 權益之比率: 35.50% 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98年-26,767仟元 97年-16,563仟元 96年-31,327仟元 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無 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 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 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2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 重要約定事項: 1.付款期間:於投審會核准後進行交易2.交易金額USD363,000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28.經紀人: 不適用 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因應本公司策略發展需求 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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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聯致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7/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5,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3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由本公司員工 認購,計2,2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85%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 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暫定可認購104.84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若有畸零股或股東放棄認 股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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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聯致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現金股利配息率之調整 | 1.事實發生日:99/07/05 2.公司名稱:聯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員工認股權行使,致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變動 而需調整股東配息率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 : 新台幣48,643,333元 (每股約新台幣0.4元) 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 : 新台幣48,643,333元 (每股新台幣0.3973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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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聯致科技 興 | 99年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公告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7/0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48,643,333元 4.除權(息)交易日:99/07/21 5.最後過戶日:99/07/2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2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27 8.除權(息)基準日:99/07/2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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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達能科技 | 上市審議委員會決議事項及其執行情形 | 1.事實發生日:99/07/05 2.公司名稱: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9年6月7日臺證上 字第0991702134號及99年6月14日臺證上字第0990015770號函辦理 。 (1)本公司承諾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最近3年度及申請(99)年度第1 季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說明」及「興建二廠之營運規劃、建廠 之進度、資金之籌措運用及未來效益性之評估說明」。 執行情形:相關內容均已揭露於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 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初次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詳公開資訊 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 (2)本公司總經理及四名技術高階主管,同意將其持股總額提交辦 理股票集中保管,並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一年後始得領回二 分之一;其餘股票部份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二年後始得全數 領回。 執行情形:本公司總經理及四名技術高階主管已依承諾將個人持 股總額提交辦理股票集中保管。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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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達能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99/07/05 2.公司名稱: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辦公處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聯絡電話:(02)218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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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達能科技 | 本公司召開股票上市前法人說明會,但不召開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99/07/14 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201號) 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說明公司概況、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 4.其他應敘明事項:召開時間為99年7月14日星期三下午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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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5 | 國慶化學 |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年報資料(股東會後修訂本) | 1.事實發生日:99/07/05 2.公司名稱:國慶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補充說明股東會年報 6.因應措施:上傳股東會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 補充說明事項如下: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持股比率 總經理酬金給付政策說明 前任會計師回覆函 97年度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配發金額與估計金額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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