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10/7/5 | 新東陽 公 | 新東陽98年度盈餘及股利分配案決議暨除息基準日公告 |
主旨: 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盈餘及股利分配案決議暨除息 基準日公告 公告內容 一、依99年6月28日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利分 配,即每股分配現金0.5元,業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 日,決議除息基準日為99年 8月4日。二、現金股利發放日為99年 8月27日,發放總額為新台幣四仟四佰萬元整。三、依公司法第 165條規定,停止過戶期間為 99.07.31∼99.08.04。四、附件:新 東陽股份有限公司99年6月28日股東會議事錄。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光耀科技 |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
1.事實發生日:99/07/02 2.發生緣由:公司內部職務調整 原任會計主管:韓育萬;簡歷:本公司總管理處協理 新任會計主管:莊政勳;簡歷:友達光電會計處副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山太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選舉董事長、副董事長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99/07/0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吳學宗 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方易華 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吳學宗 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方易華 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 期屆滿」或「新任」): 新任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連任 6.新任生效日期:99/07/02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瑞興商業銀行 興 | 公告本公司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7/0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94,229,280.68元 4.除權(息)交易日:99/07/20 5.最後過戶日:99/07/2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22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26 8.除權(息)基準日:99/07/2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99/08/20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正揚生醫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選舉董事長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99/07/0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勝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育弘、 簡歷:國維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勝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育弘、 簡歷:國維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 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連任 6.新任生效日期:99/07/02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亞洲電材 | 董事會決議發行九十九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6/29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 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實際發行日期前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全 職員工為限。(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證期局96.12.26金管證一 字第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 (二)個人是否得到認股權憑證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級、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年資等,由董事長核定後,經 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 (三)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 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 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的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額為2,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 為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 數為2,5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 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業已上興櫃掛牌,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 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 普通股之收盤價。 前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 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 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 計算。 (二)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 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不得轉讓、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 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存續期間屆滿時,仍未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 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他任何權利。 認股權人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權外,應依下列規定 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時 程 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二年  25% 屆滿三年  50% 屆滿四年  75% 屆滿五年  100%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自離職日起三個 月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 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 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 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2)退 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得行使全部之認股 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 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 予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二者較晚者),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3)死 亡: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 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 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 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 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 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 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 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 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 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 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5)資 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30日內 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 為放棄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 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訂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6)調 職:如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員工認股 權憑證應比照本項第一點關於自願離職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 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其他公司之員工, 其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受轉任之影響。 (7)留職停薪: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 |
|
2010/7/2 | 創圓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更換簽證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9/07/02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曾國華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王偉臣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魏興海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曾渼鈺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內部管理需要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 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9/06/18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 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 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 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 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 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 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創圓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 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99/07/0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洪玉汶/財務部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鄭蕙瑩/行政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 休」、「死亡」或「新任」):資遣 6.異動原因:內部管理 7.生效日期:99/07/02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986292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創圓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99/07/0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陳麗鈴/稽核課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翁美珠/稽核課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 休」、「死亡」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內部管理 7.生效日期:99/07/0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986292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創圓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異動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99/07/0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總經理:李錦文 副總經理:朱華水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總經理:楊光華 技術副總:王仲豪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 休」、「死亡」或「新任」): 新任 5.異動原因:內部管理 6.新任生效日期:99/06/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嘉彰 | 嘉彰公司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上櫃日期公告嘉 |
主旨: 嘉彰(股)公司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 上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壹、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9年4月9日金管證發字 第0990013702號函暨本公司96 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貳、公告事項:一、本公司96年度員工認 股權憑證於99年6 月30 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123,500股 ,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99 年7月6 日(星期二)起登錄興櫃買賣。二、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 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 電話:(02)3393-0898肆、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太極能源科技 | 太極能源98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公告 |
主旨: 本公司98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8,250,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05月14日 金管證發字第0990024645號函核准發行,並奉經濟部於99年06月 24日經授商字第099011314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有 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 82,5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825,000,000元。 (二)本次 增資股票:資本公積轉增資8,2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82,500,000元。 (三)增資後股份及金額:普通股 90,7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 907,500,000元。 (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三 、本次增資股票訂於99年7月20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並自同日起 上興櫃買賣,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增資股票於發放當日 直接劃撥入各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若股東尚未提供集保帳號, 敬請憑本公司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填妥相關資料並蓋妥 原留印鑑,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5048125)辦理轉撥手續。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 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穩懋半導體 | 穩懋半導公告96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興櫃後首次行使轉換新股發 |
主旨: 公告本公司96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興櫃後首次行使轉 換新股發放暨登錄興櫃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8年9月10日金管證 一字第0980044585號函核准發行及依本公司96年度員工認股權憑 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辦理。二、說明:1.本公司96年度員工認 股權憑證於99年7月1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已執行認股股數1,000股, 並經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99年7月 7日(星期三)起上櫃檯買賣2. 轉換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 普通股股份相同。3. 股票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 1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4.特此 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新應材 興 | 新應材公告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訊息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訊息 公告內容 壹、依據:茲依據本公司99年04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 無實體股票案。貳、公告事項: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 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7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共計新台幣 710,000,000元。二、本次換發新股比率為1:1 ,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 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 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一)換發新股基準日:訂於民國99年 07月16日。(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99年07月12日至 民國99年07月23日止。(三)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 自民國99年07月26日起開始受理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四、自舊 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換 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一)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 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 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二)已過戶 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民國99年07月26 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 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自民國99年07月26日起,持舊股票、轉 讓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 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六、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電話:(02)3393-0898。)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摩幻潛艇數位 未 | 摩幻潛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公告 |
主旨: 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公告 公告內容 壹、依據:一、茲依據本公司99年6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 發無實體股票案。貳、公告事項: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 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9,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共計新台幣95,000,000 元。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 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二、自新股票 開始換發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 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 業日期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7月6日起至99年7月26日 止。2.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民國99年7月10日。3.新股票 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99年7月27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四、新 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 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 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 利辦理換發作業。五、換發手續及地點: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印製換發無實體股票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章(若為新開 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證券存 摺影本及換發無實體股票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 發作業。3. 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章( 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 、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單或完稅證明、證券存摺影本及 換發無實體股票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及 換發作業。4.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 (02)27058280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 寄,以免遺失。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 理。七、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星能電力 公 | 星能電力公告股東會決議發放2009年盈餘分配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等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發放2009年盈餘分配現金股利除息 基準日等相關日程 公告內容 1. 依本公司2010年6月24日股東常會通過2009年盈餘決議辦理。 2. 訂定除息基準日及相關日程如下:(1)6月24日:除息交易日 (2)6月25日:除息股票最後過戶日(3)6月 26日 ~6月30日: 停止股票過戶期間(4)6月30日:除息基準日(5)7月15日:現 金股利發放日3. 本次盈餘分配案提撥新台幣 630,000,000元現金股 利,按除息基準日之實際流通在外股數及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 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1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森霸電力 公 | 森霸電力公告2009年盈餘分配發放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等相關日程 |
主旨: 公告本公司2009年盈餘分配發放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等 相關日程。 公告內容 1. 依本公司2010年6月24日股東常會通過2009年盈餘決議辦理。 2. 訂定除息基準日及相關日程如下:(1)6月24日:除息交易日 (2)6月25日:除息股票最後過戶日(3)6月26 日 ~6月30日: 停止股票過戶期間(4)6月30日:除息基準日(5)7月15日:現 金股利發放日3. 本次盈餘分配案提撥新台幣 1,380,000,000元現金 股利,按除息基準日之實際流通在外股數及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 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3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利翔航太 公 | 利翔航太九十九年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
主旨: 利翔航太電子(股)公司九十九年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利翔航太電子(股)公司九十九年發放現金股利公告中華民國 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99)利翔字第022號壹、 一、本公司九十 九年股東常會決議配發股東現金紅利$18,970,250元,(現金股利 每股配發0.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二、茲將 發放現金股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 公司決定日期:99/06/30董事會決議 2、除權、息類別(請填 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 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現金股利0.5元 4、除權(息)交易日: 不適用 5、最後過戶日:99/07/0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99/07/0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07 8、除權( 息)基準日:99/07/0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分配現金 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 ,每股配發0.5元(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預計於 99年7月15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 ,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在新台幣50元以下者,僅郵 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貳、除分 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欣桃天然氣 公 | 欣桃天然發放九十九年現金股利公告 |
主旨: 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九十九年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度現金股利業經99年6月2日股東常會通過,提撥 新台幣120,641,284元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整。本次現金股 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 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二、本公 司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7月17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並於 99年7月30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抬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之 。三、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7月13日起至99年7月 17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 戶之股東,請於99年7月12日(星期一)下午四點前(郵寄過戶者 以郵戳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 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 02-23826789)四、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0/7/2 | 台灣糖業 公 | 台灣糖業分派98年度現金股息及基準日公告 |
主旨: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98年度現金股息及基準日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度決算盈餘業經99年股東常會通過,每股分配現 金股利0.6元。二、茲訂定99年7月12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自 99年7月30日起開始發放。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7月 8日起至99年7月1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四、發放地點:1.已申 請股利匯撥者:於發放日(99.7.30)匯入股東帳戶。2.領取現金者 :自99年7月30 日起至100年1月30日止,至台灣土地銀行台南分行 憑據領取。五、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