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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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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
1.事實發生日:103/04/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自103年5月1日起委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股東自即日起辦理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股東登記項目、股票辦理掛失、 質權設定或註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2號4-5樓辦理,電話:(02)238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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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公告本公司變更總公司營業地址案 |
1.事實發生日:103/04/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業務所需,將變更本公司原登記營業地址 變更前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6樓。 變更後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將於103年5月5日遷移至新址辦公。 3.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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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103/04/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張維民特助、張世英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威寶電信(股)公司副總經理職務與協理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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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公告本公司新任董事選舉董事長、副董事長案 |
1.董事會決議日:103/04/25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及副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魏應交/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嚴偉誠/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魏應交/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嚴偉誠/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5.異動原因:提前改選 6.新任生效日期:103/04/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03/04/25臨時董事會承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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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本公司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
1.發生變動日期:103/04/2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一)舊任董事五席: (1)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應交 (2)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應州 (3)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嚴偉誠 (4)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建法 (5)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邢久恕 (二)舊任監察人二席: (1)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陸億華 (2)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康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一)新任董事十一席: (1)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應交 (2)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應州 (3)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嚴偉誠 (4)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秋瑞 (5)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清棠 (6)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簡倍祥 (7)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章揮 (8)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鄧崇儀 (9)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清樑 (10)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坤煌 (11)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奕成 (二)新任監察人三席: (1)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玲玉 (2)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陸億華 (3)百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大慶 4.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公司章程」之修訂及營運考量,提前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一)新任董事: (1)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 (2)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 (3)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 (4)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 (5)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 (6)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 (7)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 (8)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股 (9)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股 (10)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股 (11)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股 (二)新任監察人: (1)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6,100,000股 (2)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6,100,000股 (3)百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2/21_105/02/20 7.新任生效日期:103/04/25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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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本公司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與威寶電信進行股份轉換案 |
1.事實發生日:103/04/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有效擴大營運規模、強化經營體質 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今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與威寶電信進行股份轉換案, 換股基準日暫定為103年6月15日。台灣之星將發行新股2億股, 以威寶電信每3.05股轉換成台灣之星1股普通股, 威寶電信成為台灣之星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需經完成相關法律程序及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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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本公司股東臨時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股東會決議日:103/04/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頂安有限公司代表人:嚴偉誠 精鼎智能國際 董事長 宙揚企業 董事長 威寶電信公司 副董事長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坤煌 鎂元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中影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崴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台富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智群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新鮮空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天億寶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大川炫秀創藝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臨(越南)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士林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士祥研發中心(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長 元立(東莞)金屬工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東莞寶元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港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維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訊強通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藝鑫華仕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矽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大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晶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富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創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資鼎中小企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影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影八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影文化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台灣欣恆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大川大立數位影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文森保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富士臨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富臨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正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富聯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志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台灣富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富港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 富士能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 CU INTERNATIONAL LTD. DIRECTOR CULINK INTERNATIONAL LTD. DIRECTOR NEW STARTINDUSTRIES LTD. DIRECTOR BENEFIT RIGHT LTD. DIRECTOR FOXLINK TECHNOLOGY LIMITED DIRECTOR KLEINE DEVELOPMENTS LIMITED DIRECTOR WIDE UNITED INVESTMENTS LTD. DIRECTOR LIWONDIE LTD、GLOBAL SMART TECHNOLOGY LTD. DIRECTOR ADVANCE ELECTRONIC LIMITED DIRECTOR 崴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崴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虹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鉅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富士臨工業(天津)有限公司 總經理 富士灣電能(天津)有限公司 總經理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清樑 神坊資訊(股)公司 監察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04/25_106/04/2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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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明揚國際科技 | 本公司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報告」 |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3/04/25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2/01/01_102/12/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櫃作業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3/04/25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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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銳捷科技 未 | 公告董事會決議股利配發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4/2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盈餘轉增資計新台幣118,771,29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計新台幣29,692,820元,合計 新台幣148,464,110元轉作資本,發行新股14,846,411股,每仟股配發500股(盈餘400股 ,資本公積1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03/05/13 5.最後過戶日:103/05/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5/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19 8.除權(息)基準日:103/05/1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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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銳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4/25 2.發行股數: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25元。 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8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90%,計7,200,000股 由原股東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暫定可認購242.48283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 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買設備。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3/05/19 13.最後過戶日:103/05/1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5/1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19 16.股款繳納期間:103/05/26_103/05/3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3/04/25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銀行銀行北桃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桃園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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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銳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由本公司董事長兼任執行長 |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4/2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榮俊 本公司董事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新任 5.異動原因:因應公司營運需求增設執行長一職,並由本公司董事長兼任 6.新任生效日期:103/05/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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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銳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3/04/25 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 (一)通過訂定本公司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配股除權基準日等及相關事宜案 。 (二)通過訂定本公司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三)通過擬修改「現金增資員工認股辦法」案。 (四)通過102年度董事酬勞分配案。 (五)通過102年度董事兼任總經理之員工紅利分配案。 (六)通過102年度董事洪美玲兼任員工紅利分配案。 (七)通過102年度經理人員工紅利分配案。 (八)通過擬調整董事長等薪酬案。 (九)通過董事洪美玲兼任員工之薪酬案。 (十)通過擬修訂「資訊循環」內部控制制度案。 (十一)通過擬修訂「績效獎金發放辦法」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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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柏登生醫 未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4/25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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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柏登生醫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0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5 2.發行期間: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佈之「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 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基準日本公司正式編制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決定。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年資、 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其他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 決議。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三)員工認股權憑證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 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 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 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總數為壹千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 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普通股壹千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壹佰萬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1.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以不低於發行當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 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 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為每股認股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2.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以不低於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 格為每股認股價格。 3.實際每股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 (二)權利期間: 1.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可行 使認股權利。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法律、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 規則等情事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 收回註銷。 4.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人死 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資遣及開除):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解僱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必須自離職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行使認股的部份,除經董事會核准個案處理外, 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除經董事會核准個案處理外,於離職 當日即失效。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利。惟該認 股權利,必須自退休日起一年內行使之,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未行使認股的部份,除經董事會核准個案處理外,視同放棄。 (3)開除 如因不當行為或嚴重失職而被公司開除,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 職日起三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行使認股的 部份,除經董事會核准個案處理外,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除經董事會核准個案處理外,於離職當日即失效。 2.留職停薪: 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 30 日內行使認股權利, 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 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起回復權益,惟本條第二項所規定之認股權行使時程之 計算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但仍以 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行使認股的部份,除經董事會核准個案處理外, 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除經董事會核准個案處理外,於死亡當 日即失效。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 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其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如下: A.離職時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尚未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滿二年起,二年內行使之,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B.離職時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已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離職日起二年內行 使之,但仍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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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台灣高鐵 | 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97年 |
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97年度甲種特別股股息調解案
1.事實發生日:103/04/25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本日接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就聲請人大陸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及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給付97年度甲種特別股股息事件, 訂於103年5月15日上午11時20分於該院試行調解。 (2)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應給付新臺幣(下同)49,837,500元,及 自99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3)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應給付49,837,500元,及自99年1月1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4)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備位請求本公司應給付99,675,000元,及自99年1月1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103年5月15日參與本案調解程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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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台灣高鐵 | 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未收 |
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未收回特別股之遲延利息調解案
1.事實發生日:103/04/25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本日接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就聲請人大陸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及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給付未收回特別股之遲延利息 事件,訂於103年5月19日上午10時10分於該院試行調解。 (2)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應給付新臺幣(下同)54,853,439元。 (3)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應給付30,636,493元。 (4)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備位請求本公司應給付85,489,932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103年5月19日參與本案調解程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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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台灣高鐵 | 欣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丙八種未收回特別股之遲延利 |
欣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丙八種未收回特別股之遲延利息調解案
1.事實發生日:103/04/25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本日接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就聲請人欣陸國際 股份有限公司請求給付未收回特別股之遲延利息事件,訂於103年5月19日上午 9時30分於該院試行調解。 (2)欣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應給付新臺幣3,475,397元。 (3)欣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述請求金額為截至9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 未收回其所持有丙八種特別股11,000,000股所生之法定遲延利息。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103年5月19日參與本案調解程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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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西北台慶科技 | 公告本公司擬增加對大陸慶邦電子元器件(泗洪)有限公司投資案 |
1.事實發生日:103/4/25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擬辦理現金增資,透過境外公司Best Bliss Investments Limited買回Fixed Rock Holding Ltd其餘股權,以利100%持有。 並因此間接增加大陸慶邦電子元器件(泗洪)有限公司投資金額。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擬以美金(含)1200萬元為上限購回Fixed Rock Holding Ltd其他股東股權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慶邦電子元器件(泗洪)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9,6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無。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加工及銷售電子零組件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3,420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INPAQ(BVI)LTD.:非關係人 SUPERWORLD HOLDINGS(S)PTE.LTD :實質關係人 PAI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非關係人 TAI-TECH ADVANCED ELECTRONICS(H.K.)CO. LIMITED:非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為利於轉投資大陸的整體規劃與發展,並使集團持有Fixed Rock Holding Ltd 之股權單純化,故向Fixed Rock Holding Ltd其它股東購 買55.92%股權,其中25.74%股權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所有權人: SUPERWORLD HOLDINGS(S)PTE.LTD 取得日期:預計第三季 取得總金額/每股價格:待簽約後再行公告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其董事長擔任公司一席董事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於投審會核准後,依合約約定付款。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價格係參考淨值,並經雙方協商議定,且委由會計師出具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1.可利於轉投資大陸的整體規劃與發展; 2.使Fixed Rock Holding Ltd股權單純化,有助於母公司整體經營管理;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3年04月25日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1.民國103年04月25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待投審會核准後再行公告。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待投審會核准後再行公告。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待投審會核准後再行公告。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待投審會核准後再行公告。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483,854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60.82%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6.5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9.44%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2年度獲利美金1660千元 101年度獲利美金475千元 100年度獲利美金1937千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總交易金額係以董事會通過上限美金1,200萬估計, 每股交易金額亦為估計數,實際金額待簽約完成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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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康富生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補選董事及董事變動已達1/3 |
1.發生變動日期:103/04/2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永健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指派人:王維銘 (2)董事:永健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指派人:吳九如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裕唐投資有限公司指派人:陳俊吉 (2)董事:林昆賢 (3)董事:蔡文凱 (4)董事:蔡瑞川 4.異動原因:召開臨時股東會補選董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9/09_105/09/08 7.新任生效日期:103/04/25_105/09/0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5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3/04/25依法召開股東 會補選董事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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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 光明海運 未 | 公告本公司購建散裝貨輪2艘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6萬噸級散裝貨輪2艘 2.事實發生日:103/4/25_103/4/25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散裝貨輪2艘、單價新台幣8.3_9億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6.6_18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日本今治造船廠(IMABARI Shipbuilding Co., Ltd., Japan),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船前支付船價之40%,交船時交付船價之6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無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無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無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此資產屬營業用資產,不需出具估價報告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建置營運用船舶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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