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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安集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3年度財務報告 |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公司名稱:安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通過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簡述如下: 合併營業收入:1,264,355仟元 合併營業淨利:159,599仟元 合併稅前淨利:138,673仟元 合併稅後淨利:122,177仟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2.10 元
2.本公司通過10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簡述如下: 個體營業收入:1,248,807仟元 個體營業淨利:121,326仟元 個體稅前淨利:133,075 仟元 個體稅後淨利:122,186仟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2.10 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基本每股盈餘係依本公司103年度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58,156仟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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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大樹醫藥 | 更正本公司104年2月份之月營業收入資訊 |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公司名稱:大樹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2月份之月營業收入資訊誤植為新台幣元,擬更正如下: 本月營業收入淨額誤植為149,459,376仟元。更正金額為149,459仟元 去年同期營業收入淨額誤植為102,077,953仟元。更正金額為102,078仟元 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誤植為304,443,672仟元。更正金額為304,444仟元 去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誤植為214,818,713仟元。更正金額為214,819仟元 6.因應措施:發佈大訊息並申請更正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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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網石棒辣椒 未 | 公告本公司名稱「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 |
公告本公司名稱「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公司名稱: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本公司103年12月2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業經 臺北市政府103年12月17日府產業商字第1039116461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 「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英文名稱由「JoyBomb Entertainment Technology Co., Ltd.」更名為 「Netmarble Joybomb Inc.」。 (3)本公司中、英文簡稱及股票代號未變動。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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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神盾 | 本公司104年2月營收狀況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公司名稱:神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與某廠商合作,認列一次性技術服務收入美金150萬元,致104年2月營收大 幅增加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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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紘康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士林區基河路250號2F 203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及本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報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 (4)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情形報告 (5)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6)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2)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後: (1)提案受理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 (2)受理提案期間:104年3月17日起至104年3月27日 (3)受理提案處所:紘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處 (11167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4段172號5樓)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 函件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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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紘康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公司名稱:紘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議案: (1)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通過召集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案。 (3)通過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條文修正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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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永箔科技 未 |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 |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ELE-CON CO.,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359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900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26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927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2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08 5.計息方式: 百分之百子公司無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收取貨款清償 (2)日期: 事實發生一年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927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5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係逾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依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 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將應收關係企業款及其他應收款-關 係人之帳齡顯著超過非關係人正常授信條件交易款項視為資金 融通,並重分類至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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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樂陞美術館 未 | 因應公司上櫃申請需要委託簽證會計師出具內控專審報告 |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4/03/10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3/01/01~103/12/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公司上櫃申請需要。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4/03/09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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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橙的電子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10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131,3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2.0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065,650 3. 董監酬勞(元):1,241,792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3,311,447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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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橙的電子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0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065,650股 4.每股面額:10 5.發行總金額:30,656,5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 發2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增資新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 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當有剩餘之畸零股一律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 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命令須予變更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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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橙的電子 | 本公司決議10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東大路一段951號四樓(逢甲大學中科校區 A401講堂)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營業報告案 2.監察人審查103年決算表冊案 3.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對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提列特別盈餘 公積數額報告 4.修訂道德行為準則 5.修訂誠信經營守則管理辦法 (二)承認、討論暨選舉事項 1.103年營運報告及財務報告承認案 2.103年盈餘分配案 3.103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修訂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 5.選舉董事、監察人案 6.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7.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4年3月20日 至104年3月31日止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獨立董事提名, 凡有意提案及獨立董事提名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案及獨立董事提名並敘明 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處所:橙的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大雅區科雅路29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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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橙的電子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一○二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份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一○二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份條文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3/07/1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八、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於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時程行使權利,並 填具員工認股權請求書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認股申請。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 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權,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該次認股權利。 (三)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轉換股份之股本變更登記 。 (四)本公司公開發行前,將於資本額變更登記、股票印製及簽證等必要程序完成後發放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若公司己公開發行後者,則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 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逕行交付或集保劃撥 之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五)若本公司為上市/櫃或興櫃掛牌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掛牌 買賣。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八、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於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時程行使權利,並 填具員工認股權請求書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認股申請。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 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權,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該次認股權利。 (三)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轉換股份之股本變更登記。 (四)本公司公開發行前,將於資本額變更登記、股票印製及簽證等必要程序完成後發放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若公司己公開發行後者,則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 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逕行交付或集保劃撥 之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五)若本公司為上市/櫃或興櫃掛牌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掛牌 買賣。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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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百丹特生醫 未 | 補更正公司104年2月背書保證資訊 |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04年2月份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資訊。 項目: 1.被背書保證對象:Biodenta North America LLC資料更正為無 2.被背書保證對象:Biodenta Swiss AG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 3.被背書保證對象:精瑞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 6.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公司104年1月背書保證資訊”月份”,應為2月誤植為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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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百丹特生醫 未 | 更正公司104年1月背書保證資訊 |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04年2月份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資訊。 項目: 1.被背書保證對象:Biodenta North America LLC資料更正為無 2.被背書保證對象:Biodenta Swiss AG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 3.被背書保證對象:精瑞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 6.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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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泉盛生物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抗CεmX疫苗應用技術通過美國發明專利 |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公司名稱: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建立之抗CεmX治療過敏性疾病新藥技術平台,除進行Anti-CεmX 單株抗體FB825開發外,同步開發抗CεmX疫苗,本次通過美國專利名稱為「CεmX peptides for inducing immune responses to human mIgE on B lymphocytes」, 專利證書字號8,974,794。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2013年和2014年分別通過美國抗CεmX單株抗體FB825 (h4B12) 和26H2發明專利,專利字號為8,460,664及8,74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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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泉盛生物科技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10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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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泉盛生物科技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一○四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0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 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持股超過50%之公司正式編制之全職員工為限。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 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其他等因素,由董事長擬訂轉呈董事會核准。 (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第五十六條 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數為1,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普通股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5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1.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當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 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 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2.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 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1.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 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按下列方式行使認股權利: 依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比例行使認股權,時間及比例如下表: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二年 25 % 屆滿三年 50 % 屆滿四年 100 %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違反法律等 情事之一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收回註銷。 4.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遇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質押、贈與他人或作 其他方式之處分。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資遣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 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留職停薪: 經由公司核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 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利,遞延至復職後恢復。但以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 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並以認股權憑證存 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方可行使外,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 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 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 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 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權人,其已 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不受轉任之影響。 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五)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之方式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 資、盈餘轉增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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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泉盛生物科技 未 | 修訂本公司10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3/12/1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03/12/11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10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包括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等相關內容,並於104/03/10經董事會追認修訂部分 條文。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訂10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 辦法第三條第三項及刪除第五條第一項。 (2)修訂前條文: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三)單一員工被授予之累積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五、認股條件 (一)認股權人實際可認購數量 認股權人獲授予時與公司訂有績效目標條件者,認股權人實際可認購數量需視認股權人 績效表現而定。前述績效目標條件授權本公司董事長與認股權人依個案狀況約定。 (3)修訂後條文: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三)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累計給予單一 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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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名躍國際健康科技 | 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公司名稱:明躍國際健康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民國104年03月10日截止, 惟尚有部份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股款催繳期間自民國104年03月11日至104年04月11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大里分行及全國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依所認購之股數, 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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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 名躍國際健康科技 | 公告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 |
公告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4/03/10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及理財規劃,故本公司部份董事放棄現金 增資可認購股份,將洽特定人認購之。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董監事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王絢臻 142,824 100% 董事 吳樹曜 512,924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洽特定人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基於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及理財規劃,故本公司部份董事放棄 現金增資可認購股份,將洽特定人認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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