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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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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 | 台灣智慧光網 公 | 董事會通過104年度虧損撥補案 |
1.事實發生日:105/03/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虧損撥補案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年03月1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無股利發放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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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 | 力士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議案 |
1.事實發生日:105/03/14 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5年03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本公司章程分派 董事酬勞206,585元及員工酬勞619,758元,均以現金發放. (2)以上決議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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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 | 力士科技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3/14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00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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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 | 力士科技 | 公告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 |
1.發生變動日期:105/03/14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柯俊禎-維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陳立銘-信昇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趙培宏:法學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選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5/03/14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審計委員會認期:105/03/14~108/03/13 (2)本公司依證交法14條之4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法則不再設置監察人, 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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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 | 力士科技 | 公告本公司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日期,召集事由,停止過戶日, 受 |
公告本公司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日期,召集事由,停止過戶日, 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0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10號9樓之1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報告事項 (1)民國一○四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書 (2)民國一○四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民國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案。 (三)承認事項 (1)民國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民國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3.修訂「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全面改選董事案 6.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0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0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72條,及第19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相關事宜: 1.受理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 2.受理提案期間:105/03/18~10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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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 | 力士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5/03/14 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民國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案。 2.民國一○四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3.擬訂民國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4.擬設置審計委員會案。 5.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6.修訂「公司章程」案。 7.擬訂民國一○五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案。 8.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9.董事會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10.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12.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13.修訂「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1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15.本公司出具民國一○四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16.民國一○五年度會計師財稅務簽證委任案。 17.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擬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融資額度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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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 | 明躍國際健康科技 未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5/03/14 3.報導內容: 工商時報B4版 明躍跨入重量訓練器材領域 明躍也宣布,既有客戶法商迪卡儂,剛加碼家用電動跑步機年訂單金額達千萬美元 ,預定今年第3季可出貨。 明躍總經理吳樹曜透露,既有客戶法商迪卡儂剛加碼家用電動跑步機年訂單金額達 千萬美元,粗估此訂單可能為期3年,將供貨給歐洲及大陸迪卡儂專賣店販賣。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秉持提供最佳服務、尊重及業務保密之原則,並嚴格遵循資訊揭露之規範, 從不對特定客戶、特定產品、產業競爭發表評論,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等資訊, 上述報導有關客戶資訊及營收預測純屬媒體善意預估,有關本公司之業務與財務資 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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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 | 達爾生技 未 | 澄清經濟日報105/03/14 C5版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5/03/14 3.報導內容:達爾膚獲利靚今年看增二成: 法人預期,在大陸市場帶動下,今年稅後純益成長幅度上看二成。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預測性財務數據等相關訊息,報載內容係媒體及法人自行臆測, 特此澄清。 (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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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 | 迅得機械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B4版 2.報導日期:105/03/12 3.報導內容:“迅得最快今年8月送件申請上市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以上報導內容係屬媒體之臆測。 6.因應措施:請依櫃買中心公告為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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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2 | 上海商銀 | 上海商銀董事會決議辦理盈餘轉增資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2 2.增資資金來源:104年度之可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79,982,415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799,824,15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配發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之新股,未滿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 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之 畸零股者,照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累計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照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厚植資本,增強業務拓展能力。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股份轉讓、轉換、註銷或其他原因, 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增減,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擬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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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2 | 上海商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酬勞 |
1.事實發生日:105/03/12 2.公司名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 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5年3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董監事酬勞新台幣55,000,000元、員 工酬勞新台幣34,000,000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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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2 | 上海商銀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邱怡仁總經理,榮康信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邱怡仁(總經理):冠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寶豐保險(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榮康信(副總經理):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替任董事及鴻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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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2 | 上海商銀 | 上海商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民權東路一段2號本公司6樓 4.召集事由: 討論事項一: 修正「公司章程」案。 報告事項: (1)分配10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報告。 (2)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 (3)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4年度決算報告。 (4)本公司104年度發行次順位金融債券情形報告。 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討論事項二: (1)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本公司增資案。 (3)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1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1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105年股東常會提案: 受理期間:105/04/08~105/04/18 受理處所:台北市民權東路一段2號6樓(本公司股務室)。 (2)其他召開105年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詳見主管機關核准之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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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1 | 上海商銀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3/12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998,681,088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2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79,982,415 3.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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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1 | F-捷敏 | 本公司召開第一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
1.事實發生日:105/03/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第一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105/3/17(星期四) (2)召開法人說明會時間:14:00~16:30 (3)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台北君悅飯店3樓凱悅廳II區,台北市松壽路2號。 (4)財務、業務相關資訊:由公司之經營團隊向各界先進說明本公司之產業發展、 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上市審議委員會詢問重點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及評估報告補充揭露事項說明。 (5)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料將於法說會結束後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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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1 | 大台中數位有線電視 公 | 公告本公司新任總經理 |
1.董事會決議日:105/03/1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賴富源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詹瑞鵬/本公司董事長兼任 5.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 6.新任生效日期:105/03/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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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1 | 大台中數位有線電視 公 | .董事會決議日:105/03/10 |
1.董事會決議日:105/03/1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詹瑞鵬,本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詹瑞鵬,本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105/03/01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監事。 6.新任生效日期:105/03/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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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1 | 東哥企業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3/11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1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1,792,787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84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0,332,727 3.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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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1 | 東哥企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放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1.事實發生日:105/03/11 2.公司名稱: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05年3月11日決議通過發放104年度員工酬勞 新台幣3,479,372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0元,均以現金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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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1 | 東哥企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1 2.預計發行價格:發行價格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 行並給與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200,000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 須符合實際發行辦法所訂之個人績效 (2)發行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3)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時之處理: 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 條件者,其股份由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5.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本公司正式編制之全職員工為限。 (2)實際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職級、績效表現、整體貢獻及其它因素 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 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酬委員會同意。 (3)單一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加計其認購本公司依「發行 人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發行之員工 認股權 憑證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0.3%。且加計本公 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1%為限。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優秀專業人才,聯繫員工未來收益與公司未來價值 ,以共創公司成長、員工及股東長期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以既得期間三年發行股數30%、30%及40%,另暫以預估均價新台幣205元減發 行價格新台幣0元後之預計公允價值新台幣205元計算,其可能之費用化(勞 務成本)金額共約新台幣27,964仟元,對105年度、106年度、107年度及108 年度之估算費用分別為 新台幣8,688仟元、12,261 仟元、5,381 仟元及 1,634 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公司每股盈餘影響各約 0.15元、0.22元、0.096元及0.029元(以105年3月 11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56,156,127股計算)。然本公司預估未來獲利仍將持 續成長,故對未來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尚屬有限,現有股東權益亦無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 、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除前述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 前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 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無任何限制;惟配股 配息亦須一併交付信託。員工符合既得條件1個月內,配股配息將自信託帳戶 撥付員工個人之集保帳戶。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無。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因持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而獲配 之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應全數交付本公司或本公司指 定之機構信託保管。 (2)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 董事過半數同意,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實際發行前若有修正時亦同。 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 「民國105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並全權處理之,嗣後再提董事會 追認始得發行。 (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 修訂或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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