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財務重組,被視為「準」參貸銀行團基本班底的大型行
庫口徑一致表示:「近4,000億元的總聯貸額度,政府必須全保!
」亦即銀行團要求政府,不能只保原先3,083億元所謂的「第一聯
貸案」部分,剩下來將近1,000億元的額度,也應出面承保。
知情人士指出,為提高大型行庫的參貸信心,除了政府對原
第一聯貸案在三方合約的架構下作保外,另一大保證機制也隨即
啟動,即高鐵所有站區開發的權利金,全部提供為聯貸債權抵押
作保,這部分,高鐵內部估算,價值大約650億元,將作為第二聯
貸案的十足擔保。
據悉,台銀方面曾向高鐵爭取將第一、第二聯貸案全部納入
政府保證範圍,不過交通部認為有實際執行的困難,所以改採以
站區開發權利金,作為抵押擔保品的方式。
此案以債權金額最高的兆豐銀為例,重組後,對高鐵的債權
金額恐怕從600多億元,增加為近800億元,若合計包括特別股在
內的其他債權,總債權將近千億元。
大型行庫私下表示,當初為何只敢參加第一聯貸案的部分,
而由富邦、台新等其他民營銀行籌組的第二聯貸案,不敢參加,
「就是因為政府不保證第二聯貸案。」就算第二聯貸案利率給得
再高,若政府不出面保證,新增融資大家還是不敢作。
台灣高鐵周一晚間宣布,已和台銀、交通部重新簽署三方合
約備忘錄,由台銀進行財務重組為高鐵籌組總規模3,900億元的新
聯貸案,台銀規劃原參貸行將由原先的20多家降為10幾家,除8大
公股銀行「固定」班底外,高鐵大股東之一的富邦集團旗下富邦
銀,也將包下一定額度,至於貸款期間,高鐵近日內將提出運量
及財務金流報告書,再行決定,原則上,希望爭取20年期。
台銀規劃訂定參貸金額門檻,且將依照各銀行現有的高鐵債
權,以及銀行總放款規模之二大要素,訂定最低門檻;此外,財
務重組計劃預定年底前完成,在此之前,第4季就會開始發生的
100多億元財務缺口,規劃屆時將由股東或銀行墊錢支應。
行庫私下指出,若要大型行庫除自身的第一聯貸案額度外,
再吃下原屬於其他銀行的第二聯貸案,除非政府願意提出保證,
否則恐怕在董事會裡,「都會有外部董事提出反對意見!」以茂
德案為例,就算是政府出面主導,但董事會裡的外部董事不見得
「全部買單」,高鐵案若要新增融資,政府也得提出相對的十足
保證。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