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新聞台使用的是衛星頻道,沒有占用公共資源,理應採取寬鬆管理,但依現行法令來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照法條來檢視中天新聞台的換照條件,會有這樣的結果不令人意外。但現在已經是新科技時代,就算管得了圍牆內的有線電視,圍牆外網路上訊息繁花錦盛,關鍵是要重新檢討法令有沒有跟上時代的腳步。
我一直認為科技會決定很多事情,包括科技會決定訊息傳播的方式,科技會決定訊息接收的方式,科技也帶來新聞業的挑戰。尤其進入第五代行動通訊(5G)時代,訊息傳播速度更快。
以中天新聞台來說,原來有喜歡其內容的觀眾,有一段時間觀眾可能在電視找不到這些內容,但中天一樣可以把其新聞內容透過網路傳播,不久雙方仍然會找到彼此,只有要觀眾、有廣告,中天新聞或類似的內容,還是會在網路出現,並不會因此消失。好比川粉就算離開推特,也可以透過其他社群網絡找到彼此,這是科技的力量。
其實現在很多年輕人根本不看電視,他們主要從網路獲得訊息,可以說網路是傳播的現在式,有線電視是過去式。
目前大約還有五成的閱聽大眾,是透過電視獲得訊息,五成其實也不算少,預期此事件過後,對其他新聞台還是會產生寒蟬效應,在尺度的拿捏上會有所收斂。
其次,此事件會有兩大影響,一是中天新聞或類似內容不會因此消失,只是會從有線電視移到網路;第二是這些原來看有線電視的觀眾,因為找不到想看的內容,會自然流失,對於本來就面臨觀眾已在流失的有線電視經營更為不利。
若從有線電視的新聞多樣化的觀點來看,其實可以採取留校察看;但今天NCC做了這樣的決定,依現行法令也沒有做錯。
就新聞自由的角度來說,我想不管是新聞自由或言論自由,都是有前提的。例如網路上的公然裸露是不被允許的,新聞自由也必須在不能危及國家安全等先決條件下得以實踐,媒體在享有新聞自由同時也應該要自律。
目前民主國家對網路大多採取低度管理,而《衛星廣播電視法》愈修愈嚴,面對新科技時代,希望政府對產業現況應該要有更多的理解,讓法令更合時宜。<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