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若無法依法行政,就是違法濫權。NCC處理中天新聞台換 照,撇開新聞自由與民主精神不談,光是裁量中天的那把尺,及審查 程序的不正義,均已跨越行政機關紅線,猶如化身立法者、檢察官加 司法官綜合體,成了無限擴權的行政怪獸。
行政部門一切作為都須有所本,這個「本」就是明確依循的法律規 範,但檢視NCC審查過程及否決續照理由,明顯出現五大濫權現象。
首先,NCC認為中天裁罰過多。但中天自103年取得執照後五年內裁 罰僅二件,餘19件均在2020大選期間發生,這很難不與政治對立氛圍 畫上等號。且21件裁罰有16件仍在行政訴訟,依《行政程序法》精神 ,未確定裁罰不應做為是否准予換照的衡量因素,NCC卻據此作撤照 理由顯已逾越職守。
其次,NCC認為中天內控失靈,缺多元性。然若以此標準檢驗綠媒 ,難道不也失靈?台灣並無任何法規標準,定義內控程度及多元,怎 能由NCC說了算?
第三,NCC認為中天獨立審查人制有缺漏。實情是,該制度目前全 台僅中天嘗試落實,既無法規可循,更無前例可依,NCC也未給行政 指導;單獨針對中天既無法理依據,更失公平。
第四,NCC在18日再暗示中天有國安疑慮,只是沒證據。《衛廣法 》確有將國安列入換照考量,但是指「營運計畫」對國安影響,非新 聞立場或言論。現任國安局長日前已證稱未涉國安,NCC無疑坐實濫 權之名。
最嚴重的是七位鑑定人中,竟有人曾是黨產會委員與民進黨仲裁委 員,神旺投資雖依《行政程序法》申請迴避,NCC卻以「非當事人」 為由駁回,封鎖中天自我捍衛的法定權力。
從頭到尾,NCC只要沒有法律就自創見解,沒規定就自劃紅線,沒 證據就扣人國安大帽,猶如集立法者、檢察官、司法官於一身。這場 假專業之名的審照案,已寫下解嚴以來台灣新聞史最黑暗的一頁。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