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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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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威健 |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7 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 3.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85號10樓之1 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691號17樓 2.事實發生日:108/12/17~108/12/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7 (1)實際租賃面積:約252.69坪 (2)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207元(含稅) (3)交易總金額:NA 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 (1)實際租賃面積:約115.73坪 (2)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210元(含稅) (3)交易總金額:NA 3.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85號10樓之1 (1)實際租賃面積:約99.71坪 (2)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572元(含稅) (3)交易總金額:NA 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691號17樓 (1)實際租賃面積:約67.28坪 (2)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817元(含稅) (3)交易總金額:NA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漢津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營運所需。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尚未簽署契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3年期之使用權資產價值為新台幣18,560,39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租賃房屋之目的是為營運使用,並考量交通便利性、群聚效應及此地為 生技科學園區人才集結地。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12月1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12月1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董事會(108年12月17日)係通過擬繼續向關係人承租事宜, 預計租賃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共三年,為預備 後續簽約事宜,並已委請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估 價報告,以利屆時雙方議約合理租金評估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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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乾杯 興 | 公告本公司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緩 |
1.事實發生日 :108/12/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11月21日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至製造廠工廠稽查, 查獲本公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之相關規定,未將 報廢品存放至報廢區域,本次罰鍰金額原為新台幣6萬元,按食品安全衛生 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緩裁罰標準第四條,因資本額達罰鍰加權標準, 最終處以新台幣12萬元。 3.處理過程:依規定繳納罰款。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2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在第一時間進行改善並加強管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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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寶緯工業 | 公告108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08/12/17 2.公司名稱:寶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4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為66.17%,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0775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 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08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負債比率=63.37% 流動比率=154.36% 速動比率=88.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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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雷虎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臨時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補充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8/12/17 2.公司名稱:雷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12月16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 (一)本公司擬出售轉投資公司股權案。 (二)本公司擬與客戶簽署新修訂及增補供貨合約案。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持有轉投資公司49%股權,擬全數出售。 2018年本公司對該轉投資公司營收為232,733仟元,營收比例85.47%。 雖出售上述股權,因與公司簽署新修訂及增補供貨合約, 對本公司未來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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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威健 | 董事會通過新任內部稽核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8/12/1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世鳳,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茵茵,法務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原任稽核主管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 7.生效日期:108/12/20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6616-000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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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聯致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2/17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40,503,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8年12月19日至109年2月18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不超過5,87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3.19元至6.83元間,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 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約4.9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05/5/12~105/7/11買回6,8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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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新竹物流 公 | 捐贈財團法人許金德紀念基金會新台幣2,150萬元 |
1.事實發生日:108/12/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捐贈 (1)捐贈原由:為捐助公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CSR) (2)捐贈金額:新台幣2,150萬元 (3)受贈對象:財團法人許金德紀念基金會 (4)與公司關係人:關係人 (5)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6)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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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佳得股份有限公司 未 | 本公司決議增資發行新股與冠宇(股)公司、全 新通(股)公司、捷萌( |
本公司決議增資發行新股與冠宇(股)公司、全 新通(股)公司、捷萌(股)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暨 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8/12/17 2.公司名稱:佳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08年12月02日股東臨時會通過增資發行新股與冠宇國際電訊股份有限 公司、全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捷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並訂 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09年01月01日,該股份轉換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8年12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400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依共同轉換股份契約書及股份轉換之換股比例合理性意見書,訂定換股比例為: (一)冠宇公司普通股1.4056513股將換發佳得公司普通股1股,意即本公司發行 20,278,998股取得冠宇公司28,505,200股。 (二)全新通公司普通股1.3546053股將換發佳得公司普通股1股,意即本公司發 行4,466,246股取得全新通公司6,050,000股。 (三)捷萌公司普通股1.4731853股將換發佳得公司普通股1股,意即本公司發行 2,307,924股取得捷萌公司3,400,000股。 本次增資新台幣270,531,680 元,發行新股27,053,168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均為普通股。 三、本次股份轉換股票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須變動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 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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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華安醫學 | 本公司取得以色列「活化AMPK的化合物及其使用」發明專利 |
1.事實發生日:108/12/17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5/03/24向以色列專利局提出申請之專利「活化AMPK的化合物及其使用」, 申請案號:244752 業經審查獲准。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專利乃利用活化AMPK技術發展出治療人類疾病之藥物組成,如:神經退化性 疾病(包含阿茲海默症、帕金森氏症等)、傷口癒合、發炎性疾病、代謝症候群等 疾病治療。 (2)本公司取得上述專利後,將有助於國際授權業務。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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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斯其大科技 興 | 本公司之子公司獲得台電公司「80萬戶低壓智慧型電表 建置採購案 |
本公司之子公司獲得台電公司「80萬戶低壓智慧型電表 建置採購案」B組標案業務,金額約新台幣2.1億元(含稅)
1.事實發生日:108/12/1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8/11/2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之子公司(華新儀錶)參與台電公司「80萬戶 低壓智慧型電表建置採購案」標案,取得B組訂單金額約新台幣2.1億元(含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持續提升低壓智慧型電表產品線之銷售。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本公司業務,增加營收及獲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華新儀錶收到台電決標通知函日期為108/12/17。 (2)依台電通知分批製交及安裝。 (3)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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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東聯光訊玻璃 未 |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自108/12/17起 終止股票公開發 |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自108/12/17起 終止股票公開發行
1.事實發生日:108/12/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11月29日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終止 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並於今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2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39878號函核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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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台灣虎航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 平面媒體(蘋果日報B02版、工商時報A05版)、 網路媒體(Appledaily、MSNnews) 2.報導日期:108/12/16~108/12/17 3.報導內容: (1)力拼明年底前掛牌,法人看好掛牌後可穩居航空股王。 (2)法人樂觀看待全年營收及獲利皆有望創下歷年新高、可望拉高毛利水準。 (3)法人表示,隨著自由行與線上旅遊平台興起之趨勢,順勢拉升低成本航空市場需求, 未來隨現有東北亞市場耕耘優化、東南亞市場持續開拓以及未來機隊擴充計畫等引擎帶 動下,台灣虎航整體營運獲利可望持續成長,再創營收巔峰。 (4)被外界看好有力拚全年營收100億的潛力。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未作任何預測性之公告,報上所載皆為媒體 及法人臆測,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示辦理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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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鈺鎧科技 | 公告108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08/12/17 2.公司名稱:鈺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4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0.48%,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0787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08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負債比率=61.25% 流動比率=128.50% 速動比率=81.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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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因華生技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08/12/17 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6,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6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0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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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晨暉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08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發生緣由: (1)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一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訂定之。 (2)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權發行日當日之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 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等,經董事會通過。任一員工 被授予之認股數量,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3)發行總數:發行總額為95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之普通股1,000股。 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950,000股。 (4)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每股認購價格為30元。 (二)1.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 ,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為50%,屆滿3年後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為100%。認股權憑證 之存續期間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日起算五年,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 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棄權,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相關時程及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時 程 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 -------------------- 屆滿2年後 50% 屆滿3年後 100% 2.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權發生重大變動時(即辦理公司合併、公 司分割、股份轉換或公司股份轉讓予特定人持股達51%以上),不受本條第(二)項第1 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 (三)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情事,或 違反本辦法規定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全部予以收回並註銷。 (四)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五)認股權人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發生以下情事,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資遣/開除:除遇有重大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情事,而被公司開除者 ,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註銷。其餘自願離職/資遣已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 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 3.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 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 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 留職停薪期間以月份數計算往後遞延 (留職停薪期間之日曆天數除以30後採無條件進位 取整數方式計算月份數),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4.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 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喪失認股權人 資格,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而離職者: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 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 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調職: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董事長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之認股權人,其認股 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惟認股權人於轉任公司後自願離職或因不可歸責 於該公司之事由而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者,比照本項第1.款之自願離職方式辦理。 7.其他非屬上列之原因者,授權董事長於本條第(二)項認股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 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並報請董事會追認。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 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5)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6)認股價格之調整: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認股價格均不予調整。 (7)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 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受理認股權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 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通知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 名簿,並在完成法定程序後發給新發行之普通股,若本公司已登錄興櫃,則以帳簿劃撥 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如本公司已上市或上櫃買賣,則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 保劃撥方式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四)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或證券交易所買賣時,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上市(櫃)買賣。 (五)有行使認股權權利時,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 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時,本公司得衡酌調整資本額變 更登記作業時間。 (8)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義務:認股後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9)保密規定: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 外,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三) 項辦理。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生效;修訂 時亦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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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北都數位有線電視 公 | 本公司108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8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已於108年12月16日截止,惟有部分 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民國108年12月17日 至109年01月17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彰化銀行松江分行暨全省各 分行辦理繳款事宜,依繳款書所載之繳款方式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 認購新股之權利。 (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俟催告期滿後,將儘速依貴 股東所認購股數發 放股票。 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176號B1, 電話:(02)878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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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安特羅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2/1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6,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22元,發行價格有修正必要時應調整,授權董事 長於每股價格新台幣20元~24元全權處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總額之10%計1,60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總額之90%計14,4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 認購,每仟股認購327.27272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 ,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股部 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改善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內容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 或因客觀環境而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二)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 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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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康訊科技 未 | 公告董事會決議子公司亞設瑞瑪科技貿易(北京)有限公司聲請宣告破 |
公告董事會決議子公司亞設瑞瑪科技貿易(北京)有限公司聲請宣告破產
1.聲請或收到法院通知書日期:NA 2.法院名稱、發文字號及發文日期:不適用 3.公司名稱及與公司關係:子公司 4.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100% 5.聲請人或重整人:亞設瑞瑪科技貿易(北京)有限公司 6.聲請或通知內容:亞設瑞瑪科技貿易(北京)有限公司聲請宣告破產 7.負債總額:新台幣4,681,620元 8.處理過程:亞設瑞瑪科技貿易(北京)有限公司因業務緊縮,資產不 足抵償負債,董事會於108年12月16日決議向法院聲請宣告破產。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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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美麗信酒店 未 | 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之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公司名稱:美麗信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經董事會 決議,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 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股務作業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配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 或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電話:(02)2326-88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在與新代辦股務機構簽約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備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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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美麗信酒店 未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變更承租飯店意向書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公司名稱:待合約簽訂後再補行公告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無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無 5.發生緣由:本公司擬予變更業經民國108年5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承租飯店意向書之承 租條件,並重新出具承租飯店意向書,特此更新說明。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需依雙方簽訂具法律效力之契約書,本意向書才成立,屆時將依法公告相關資訊。 (2)投資人應注意,本案存在正式協議未必確定簽署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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