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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7 | 西北台慶科技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04/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慶邦電子元器件(泗洪)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27,16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1,2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0,7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2,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5,87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額度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81,96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19,91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合約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408,95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53,57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9.6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5.2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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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7 | 寶緯工業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09/04/0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8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08/01/01 至 108/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05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優先分派一百零八年度盈餘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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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7 | 映智科技 公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撤銷108年度第一次 現金增資發行新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撤銷108年度第一次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還股款暨補償方案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9/04/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撤銷108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4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38087號函同意廢止。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 自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撤銷核准通知日起十日內, 依法加算利息退還原股東 所繳納之股款,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採禁止背書轉讓記名支票或匯款退還,匯費及 掛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 (2)本公司對於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已繳納者應加計利息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0.755%(註1)/365】 (註1):係以109年3月26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為基準計算。 (註2):應還之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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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7 | 長泓能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負責人個人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事宜。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 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文書案號: 107年度金訴字第37號。 2.事實發生日:109/02/1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就任職於中 強電子(股)公司之當事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乙案判決。 4.處理過程:本判決係屬第一審判決,本公司負責人個人已委請律 師提請上訴。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係本公司負責人於中 強電子(股)公司重整人任內之爭議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 無任何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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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源大環能 興 | 修正3/12代子公司Large Lin Green Ener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 |
修正3/12代子公司Large Lin Green Ener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淨值20%及補充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1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河北源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Large Lin Green Energy Co., Ltd.與河北源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為 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3,52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6,9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項目建設使用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6,9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55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金貸與之限額修正為子公司Large Lin淨值(原為母公司源大環能淨值) (2)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報 (3)以109年3月11日台灣銀行即期匯率賣出折算台幣金額。(人民幣:新台幣=1: 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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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源大環能 興 | 修正3/12代子公司Large Lin Green Ener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 |
修正3/12代子公司Large Lin Green Ener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之規定及補充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1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河北源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Large Lin Green Energy Co., Ltd.與河北源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為 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3,52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6,9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6,9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項目建設使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4,31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36 5.計息方式: 以年利率6%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一次償還本息 (2)日期: 113年3月10日 (2024/3/1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6,9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5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金貸與之限額修正為子公司Large Lin淨值(原為母公司源大環能淨值) (2)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報 (3)以109年3月11日台灣銀行即期匯率賣出折算台幣金額。(人民幣:新台幣=1: 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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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伊雲谷數位科技 | 本公司受邀參加臺灣證券交易所及寬量國際共同主辦之線上法說會「 |
本公司受邀參加臺灣證券交易所及寬量國際共同主辦之線上法說會「2020 Taiwan CEO Week on Air」。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9/04/2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9/04/2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由臺灣證券交易所及寬量國際共同主辦之線上法說會「2020 Taiwan CEO Week on Air」,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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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金萬林企業 | 公告本公司辦理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訂定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更 |
公告本公司辦理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訂定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更正員工認購股數及原股東認購股數)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4/01 2.發行股數:9,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7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 計900,000股供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 90%之股份,計8,100,000股,由原股東按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得認購393.2038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 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04/27 13.最後過戶日:109/04/22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3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4/27 16.股款繳納期間:109/04/30-109/06/0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9/04/06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銀行南松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銀行忠孝東路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109年04月01日經董事會決議 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9年03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353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增資計畫之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暨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而須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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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彥臣生技藥品 興 | 公告本公司「COMPOUNDS FOR TREATING OCULAR DISEASES用於治療眼 |
公告本公司「COMPOUNDS FOR TREATING OCULAR DISEASES用於治療眼疾的化合物」取得日本發明專利
1.事實發生日:109/04/06 2.公司名稱:彥臣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申請之「COMPOUNDS FOR TREATING OCULAR DISEASES 用於治療眼疾的化合物」, 取得日本第2017-563380號發明專利證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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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F-瑞磁生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調整暫定發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調整暫定發行價格)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0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普通股9,05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7,7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調整為每股新台幣34元,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 依據上市前公開承銷相關規定,並按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905,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8,14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本公司107年6月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 委由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事宜,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關於原股東儘先 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部 分未認足者,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 處理辦法」規定辦理。另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金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 發行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之增資基準日、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 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宜,未來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 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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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微邦科技 興 | 代子公司上海維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取得大陸上海市藥品監督管 |
代子公司上海維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取得大陸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1.事實發生日:109/04/06 2.公司名稱:上海維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75.5% 5.發生緣由: 上海維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中國大陸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產品名稱:壓電式霧化器 生產許可證號:滬食藥監械生產許20192677號 注冊號:滬械注准20192080554 6.因應措施:將持續進行該產品之商機推廣工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效期限至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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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桃禧航空城大飯店 興 | 公告109年02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09/04/06 2.公司名稱:桃禧航空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8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8.51%,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80101013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09年02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負債比率=81.43% 流動比率=12.65% 速動比率=9.73%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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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安特羅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備108年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 |
1.事實發生日:109/04/06 2.公司名稱:安特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8年12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000,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16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01 月09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423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及109年3月13日取得金管證 發字第1090334188號函准予延長募集至109年7月9日,暨董事長於109年3月17日決 議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將每股發行價格由原暫定新台幣22元調整為新台幣23元 ,已獲金管證發字第1090337323號函核備在案。 (2)發行價格由原暫定每股新台幣22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23元,可募得資金為新台幣 368,000仟元,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發行股數皆維持不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 安特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特羅或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160,000,000元,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42331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暨 109年3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34188號函准予延長募集。 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已依108年12月16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每股價 格新台幣20~24元,全權處理,茲因衡量未來市場發展及市場接受度,並綜合考量股 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董事長於109年3月17日決議調整本公司一0八年度現金增資 發行價格,將每股發行價格由原暫定新台幣22元調整為新台幣23元,安特羅將依董事 會授權及董事長核決內容,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辦相關事宜。 安特羅上述申請本次現金增資案每股發行價格修訂為23元之相關作業,預期對原股東 、員工或特定人等認股人權益應尚無重大影響,然若原股東、員工或特定人等認股人 依法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因此而致權 利受損之原股東、員工或特定人等認股人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安特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留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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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博晟生醫 | 公告本公司擬延長109年現金增資特定人募集期間。 |
1.事實發生日:109/04/06 2.公司名稱:博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08年12月27日董事會決議,本次現金增資擬發行普通股數為10,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預計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6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 金額計260,000,000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金管會109年1月9日金 管證發字第108034233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影響股價市場波動,進而導致國內股市投資氛圍不佳,考量客 觀環境變化,本公司擬延長本次現金增資特定人募集期間三個月並陳報主管機關核 備。 6.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特定人募集期間三個月。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待取得主管機關延長核准函後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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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金萬林企業 | 公告本公司辦理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訂定認股基準日 相關事宜( |
公告本公司辦理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訂定認股基準日 相關事宜(更正)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4/01 2.發行股數:9,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7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 計8,100,000股供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 90%之股份,計900,000股,由原股東按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得認購393.2038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 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04/27 13.最後過戶日:109/04/22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3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4/27 16.股款繳納期間:109/04/30-109/06/0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9/04/06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銀行南松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銀行忠孝東路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109年04月01日經董事會決議 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9年03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353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增資計畫之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暨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而須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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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 金萬林企業 | 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
1.事實發生日:109/04/06 2.公司名稱:金萬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 公告本公司簽訂109年現金增資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合約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簽約日期:109/04/06 (2)委託代收股款行庫:華南銀行南松山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華南銀行忠孝東路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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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5 | 仁新醫藥 興 | 本公司受邀參加臺灣證券交易所及寬量國際共同主辦之線上法說會「 |
本公司受邀參加臺灣證券交易所及寬量國際共同主辦之線上法說會「2020 Taiwan CEO Week on Air」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9/04/0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9/04/0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由臺灣證券交易所及寬量國際共同主辦之線上法說會「2020 Taiwan CEO Week on Air」,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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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3 | 創王光電 未 | 更正公告本公司與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管理委 |
更正公告本公司與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管理委員會及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專案投資協定(原誤植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40%持股比率)
1.事實發生日:109/04/0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管理委員會 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9/04/0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及台州 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專案投資協定,計畫於浙江省 共同設立公司(名稱尚未確定)從事微顯示器模組元件之生產 及銷售,總投資金額人民幣10億元,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投資40%,其餘資金由三方共同募集,台州市金融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金額依募集金額變動,然維持募集金 額之40%,本公司透過第三地公司以現金或等值之資產投資, 如以資產投資,持股比例視專業估價機構估價結果而定,分 期投入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在合資公司建設期間,不得在大陸其他地區進行同樣技術、同 類產品之專案;未來擴充及上下游產業鏈專案在相同條件下應 優先選址台州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大營運規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加速建廠,實現量產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投資案俟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及核准後進行投資 本合資案擬於本協定書簽訂後180天內募集資金,若所募資金 未達總投資金額之50%以上則終止本協定,相關細節則視實際 進度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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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3 | 創王光電 未 | 公告本公司與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管理委員會 |
公告本公司與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管理委員會及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專案投資協定
1.事實發生日:109/04/0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管理委員會 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9/04/0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及台州 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專案投資協定,計畫於浙江省 共同設立公司(名稱尚未確定)從事微顯示器模組元件之生產 及銷售,總投資金額人民幣10億元,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投資40%,其餘資金由三方共同募集,台州市金融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金額依募集金額變動,然維持40%持 股比率,本公司透過第三地公司以現金或等值之資產投資, 如以資產投資,持股比例視專業估價機構估價結果而定,分 期投入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在合資公司建設期間,不得在大陸其他地區進行同樣技術、同 類產品之專案;未來擴充及上下游產業鏈專案在相同條件下應 優先選址台州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大營運規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加速建廠,實現量產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投資案俟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及核准後進行投資 本合資案擬於本協定書簽訂後180天內募集資金,若所募資金 未達總投資金額之50%以上則終止本協定,相關細節則視實際 進度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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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 | 天外天數位有線電視 公 | 補充本公司109/04/01公告私募普通股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9/04/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 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0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 定相關規定辦理。 (4)私募股數或張數:13,400,000股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擬於13,400,000股額度內,並得於會議決議之日起依公司章程及相關 法令規定,於適當時機一次或分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考量股東權益及私募有價證券於發行後三年內不得 自由買賣等因素,故本次私募價格參考公司最近期股東股份移轉之價格為之。 b本次私募普通股預定之每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最近期股份移轉價格為訂定私募價格之 依據,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會按發行時之巿場狀況、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等 情形,並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辦理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強化本公司營運競爭力及確保股權結構穩定,考量產業 結構態勢,以利未來持續發展數位服務,若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 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為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且私募具有籌資迅速、簡 便之時效性,並考量籌集資金之發行成本等因素,擬由董事會得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 6規定,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實際定價日: 預定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 (10)參考價格:以定價日最近期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 淨值,加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三年轉讓限制而定,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 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為限,並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決議之私募價格定價依據而進 行定價。 (11)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由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授權董事長或 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12)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 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均不 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之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 程序。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由本公司董事會代 行股東會職權,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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