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5/10/03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公司法第二三四條、經濟部經商字第09100514570號函及本公司「公司章
程」第七條之一第一款及第七條之二第一款辦理。
(二)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七條之一第一款及第七條之二第一款明訂本公司發行
之甲種、乙種及丙種特別股應發放之股息,應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表後,
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之股息。
(三)本公司九十四年度財務報表及盈虧撥補議案業經九十五年六月九日股
東常會承認通過,其中包括應付甲種、乙種及丙種特別股之建設股息合計新台幣
三、○七一、二一一、二九四元整,係依本公司發行之甲種及乙種特別股總面額
以股息年利率5%,以及丙種特別股之發行價格以股息年利率9.5%,分按九十四年
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之。
(四)本公司95年9月28日第三屆第四十二次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94年度甲種
、乙種及丙種特別股股息發放基準日在案。
(五)本公司謹訂定九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為上開股息發放基準日。
(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5年10月27日起至95年10月31日止,停止股票過
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甲種、乙種及丙種特別股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95年10月
26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95年10月26日郵戳為憑,逕至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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