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局長何煖軒昨天表示,他完全不知道殷琪找王永慶投資高鐵
一事,但即使有企業願意入主高鐵,根據合約規定,在通車前,
五大發起集團全部都不能退出。
據透露,去年年初高鐵集資出現警訊後,高鐵局就邀集法律顧問
組成專案小組,研商高鐵一旦財務出狀況,政府強制收買的法律
要件與程序,這分報告還曾呈送交通部長林陵三,為政府接手高
鐵預做準備。
對於高鐵局是否已啟動強制收買前置作業,何煖軒強調,「沒有
這件事」,因為增資主要是高鐵公司和聯貸銀行團間的協議,高
鐵局完全處於被動狀態,目前銀行團並沒有通知高鐵局,高鐵公
司違約,因此還沒有展開強制收買機制的動作。
何煖軒指出,高鐵興建營運合約同意修正原始發起股東名單,但
規定「只能進,不能出」。因此,若有新股東加入,雖然有助於
減輕高鐵的資金壓力,但大陸、富邦、東元、長榮、太電等五大
發起集團並不能因此放棄他們的責任。
高鐵BOT案是國內唯一由政府擔保,協助BOT業者向銀行融資的
特案,交通部長林陵三曾經公開表示,由政府、高鐵和銀行團簽
訂的三方融資合約,確實會有爭議,未來絕不會再出現第二個高
鐵模式。
根據合約規定,當高鐵在興建階段出現無法接續情況時,將委託
公正的鑑價機構,計算高鐵投入的硬體成本金額,再由政府出資
買回,買回上限為三千兩百五十九億元;高鐵公司在拿到錢後,
必須優先償還銀行貸款,藉此確保銀行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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