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
(1)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2)報導內容:「【製藥家族爆內鬨】親弟大義滅親爆料 知名藥廠董座博士學
歷、財報都造假」。
3.因應措施:
(1)澄清鏡週刊110/12/01報導所述與事實不符。
(2)本公司所有財務報表歷來皆遵循「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制,
且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查核後,皆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並無任何不實之情事。
(3)報導中尚有諸多與事實不符部分。針對相關不實爆料,本公司將研議相應
法律行動,以保護本公司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重大情事,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對
於上述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利益。